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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文化机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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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在上一讲中,我们探讨了教育机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本讲要讨论的文化机制问题与教育机制一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皆属于软性控制手段,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但两者也有区别,教育机制是一种比较规范的、有法律保障的、几乎每个人都要接受的社会控制力量,而文化机制较之前者更为软性和非制度性。但是它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着独特的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因为社会要保持活力与安定的局面需要一种持续性的新闻舆论,随时对现实生活和异常事件作出社会评价,给人们提供源源不断的意见,使人们的思想时刻受到熏陶,从而对社会事务保持相对稳固的观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文化机制就是起着这样的作用:运用报刊、影视等传播手段,对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一种新闻舆论,弘扬正气,正面引导人们积极向上。文化机制虽是一种软性控制,但它的功能所及比其他机制更广泛、迅速、深刻,表现在通过传播媒介把正确的见解真实、生动地传输给全社会,在极短时间内强烈影响人们的思想,改变人们的立场和观点,并使之迅速转化为普遍的社会意见。严格而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文化机制。
作者 周剑萍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44-4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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