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一种语言的话语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的话语”,或是“从语义到文体在译语中用最切近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另说:“把一种语言产物改变为另一种语言产物的过程”,这是中外翻译理论研究的学者给翻译所下的定义。尽管表述不一,但似乎都能被人们所引用。然而仔细作一番推敲,前后两种不同定义,却存在明显差异,前者强调旨在产生另一种话语形式的“结果”,后者强调用语言进行思考的“活动过程”。巴尔胡达罗夫在《语言与翻译》
出处
《外国语》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9-25,共7页
Journal of Foreign Langu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