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一个句子的意义是否就在于它的真之条件?一个词的意义是否就在于它对确定任何含有它的句子的真之条件所起的作用? 没有必要不厌其烦地说,对这些问题的肯定的回答,代表厂那些不会完全放弃意义概念的哲学家们对说明此概念最流行的看法,比如,弗雷格、写《逻辑哲学论》的维特根斯坦、以及戴维森等都曾明确地坚持过这个概念,等等。肯定的回答是否是错的,我完全没有把握。不过有一点我相当肯定,即这样一种回答会面临一些棘手的困难,而且,只有在我们说明了如何可以克服这些困难之后,我们才有权假定这种回答是对的。在我看来,我们为什么应该需要或者我们如何能够在这里使用真这个概念(或者更确切地说,真和假这一对概念),也就是说将其作为意义理论的基本概念(或一对概念),绝不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对这样做是必要的或可能的,需要加以证明,否则我们没有权利假定意义和真就是以弗雷格所设想的那种方式联系在一起的。
出处
《世界哲学》
1998年第2期54-69,共16页
Worl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