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权利合理性的基础,国外哲学界提出了以人类本性为基础的自然权利理论、社会正义理论和功利主义理论等三种观点,但都未能对权利的合理性基础作出圆满的解释。本文提出的权利基础的历史正义论认为,主体对自由与安全的追求,是权利合理性的主体基础;正义的形式原则,是权利合理性的逻辑规范基础;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权利合理性的现实基础。一种权利规范只有同时建立在这三重基础之上,才能具有真正的合理性。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5期1-9,18,共10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