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字系统的确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研究造字法应在这个过程中进行考察。文字是语言的符号,语言是思维的符号。文字发展过程的每一变化都反映了思维的发展变化。文字的发展分四阶段:(一)前文字阶段产生文字画;(二)图画文字阶段产生象形字;(三)表意文字阶段产生表意字;(四)形声文字阶段产生形声字。每种造字法的产生都与当时人类的思维发展水平相对应,各阶段文字都在构件与功能上有着不同的特点。划分象形、表意、形声三种造字法是站在狭义文字学的立场上进行的,由此出发,转注、假借不是造字法。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3期36-41,共6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