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评述了关于比例原则快速传播的几个功能性解释(早期的法律发展、冲突管理、通用语和原始司法权力)并且给出了一个内在的新的解释。我们认为比例原则实质上是正当理由的需求,这种正当理由的需求代表了宪法在全球水平上的深刻转变。正当理由文化的核心是政府应当对其所有行为提供实质的正当理由。我们指出了自"二战"后演化的支持正当理由文化的西方宪政体系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包括宽泛的权利概念,强调宪法解释的原则和价值而不是文本的广泛尝试,实质性审查的低门槛,以及没有法律"黑洞"。我们还提出了正当理由文化崛起的两个历史解释。其中之一是与"二战"后发展的人权思想的兴起有关,这是对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威胁的反应。另外一个是可追溯至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运动的理性的乐观信念的根源。我们结束我们的评述认为朝向比例原则与正当理由文化的逐渐转变是作为朝向宪法的行政模式的转变,我们称之为宪法的"行政化"。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2年第2期35-57,共23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