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级制度是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体现和保障。我国现行审级制度存在较突出的运行障碍,其中法院内部对审级制度的突破更不容忽视。为通过完善审级制度实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要进行观念的更新和思维方式的转化,包括废除对上下级法院关系等级式理解的观念;废除将法官等级化的观念;在法官素质仍有较大差别的情况下,要坚定地贯彻审级制度,坚持审判独立———每一审的独立。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吉林大学大学生研究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