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险共保体模式利益结构是指在农险共保体模式中,形成于一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与政府之间、市场主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的一定模式。它具有内生非均衡性、异常复杂性、鲜明地方政策导向性与区域创新性等基本特征。从总体上看,它在内部构成上包括私——私、公——私和公——公三类农险利益关系。在其要素的主次排序上,根据诸节点所起作用的不同,它由基础性农险利益关系、主导性农险利益关系与补充性农险利益关系组成。农险补贴供需关系在其中起主要作用,居主导地位;其他农险利益关系则均居次要地位。
基金
作者所主持的湖南省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湖南省农业保险共保体制度创设的基本问题:基于外省试点考察的研究”(立项文号:15YBA07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