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律师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产物。自我国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公司律师的制度构建已在全国取得初步成效。然而,中央和地方现已发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律师的概念内涵尚未形成统一定论,这为公司律师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公司律师的设立条件与任职条件是否合理、统一关系到这一职业的门槛高低及活动秩序,对其概念内涵的准确界定也关涉到公司律师具体应当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因此,统一规范公司律师的概念构成,明确公司律师的设立条件、任职条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以公司律师的特殊性质为出发点考量其应当具备的权利与义务,对保障公司律师制度的稳定实施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出处
《东南法学》
2021年第1期190-206,共17页
Southeast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