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寄宿制小学家校合作是家庭、学校共育的基本模式,是寄宿学生家庭教育功能缺失的重要补偿机制。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存在主体界定模糊、责任归属难、双方合作意愿不强、被动合作以及合作内容形式单一、实效性不强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寄宿制家校合作的功能,学校还需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搭建良好合作平台,注重教师能力培养,提升家校合作能力;家长则应主动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与家校合作,构建"教育命运共同体"。
出处
《教学与管理》
2021年第8期19-21,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18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农村寄宿制小学家校合作研究”(2018YBJY108)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互联网+青少年德育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2017XJPT0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