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编通则第1条本法典各项规定旨在决定有关各种国际性私法关系的下列事项:1.突尼斯司法机关的司法管辖权;2.外国判决在突尼斯的效力;3.司法管辖豁免与执行豁免;4.准据法。第2条如果在一项法律关系的各项具有决定意义的构成要素中,至少有一项同时关涉到突尼斯的法律秩序和其它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秩序,该法律关系具有国际性。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0年第1期723-734,共12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