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解决的是不同国家私人间的纠纷,但在其立法背后仍未摆脱国家主权利益的影响。一国在立法中对互惠进行规定,主要目的是对本国司法主权的保护,从而希望互惠能够起到激励和防御的功能。互惠在有关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立法中经历了从发展到弱化的趋势,部分原因也是受到互惠立法功能的影响,以及对国家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考量。
出处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21年第2期280-298,共19页
Chinese Yearbook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际投资仲裁涉及中国的裁决执行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1CFX08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