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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庭审实质化”对侦诉审关系的影响及适用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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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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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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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3期39-4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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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庭审的决定性作用("庭审实质化")提升到新的高度,让诉讼制度回归基本实质,同时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惯性提出新的挑战。要实现改革意图,就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庭审实质化的内涵,厘清其对侦诉审关系的影响,并科学界定其适用范围。针对当前司法实践案多人少的现状,将庭审实质化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普通程序特别是复杂、有争议的普通程序案件,不仅能切实达到改革之目的,更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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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侦诉审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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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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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治思维及其刑事检察实践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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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喻彦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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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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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峡法学》
2014年第1期73-8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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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法治成为一种思维,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精神与法治理念具有了走向实践的可能性。法治思维是以宪法为逻辑起点的思维方式,包含服从、治理、实现三个面相。刑事检察实践中的法治思维运用存在着诸多两难博弈,体现为执法与监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张力。只有通过回归宪法的方式找到"思行合一"的逻辑起点,才能更好地实现法治思维与刑事检察实践的良性互动,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宪法实施,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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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
法治思维
宪法思维
刑事检察
思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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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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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刑事案件差异化证明标准的证成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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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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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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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1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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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立法中有刑事证明标准差异化倾向、理论上有层次论作为基础,实践中也有相关的探索,故刑事案件实行差异化证明标准具有可行性。考察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据制度,也均实行有差别的证明标准,同时设置了相关的配套规则和义务。我国在具体构建时,可根据被告人认罪与否、罪行轻重、案件难易程度等不同实行有差别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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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案件
差异化证明标准
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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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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