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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场景下因果不明时伤害行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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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庆 韩千 李正源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6期55-58,共4页
在监所场景下,被害人遭受不同行为人的若干次殴打,且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若不能查明该伤害后果与具体某次殴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无法将致使伤害结果发生的殴打行为归属于任一行为人,各行为人不成立故意伤害... 在监所场景下,被害人遭受不同行为人的若干次殴打,且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若不能查明该伤害后果与具体某次殴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无法将致使伤害结果发生的殴打行为归属于任一行为人,各行为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但可能成立破坏监管秩序罪。基于实质客观说下的犯罪事实支配理论,对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主体,看守所中缺乏主体身份的未决犯,在与已决犯共同成立破坏监管秩序罪时,若其对整体法益侵犯发挥了不可或缺的支配性作用,应将其评价为主犯、共同正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殴打致害 因果关系无法查明 破坏监管秩序罪 身份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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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后以影像资料胁迫奸淫幼女”的罪数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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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千 李正源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0期34-38,共5页
当前,对于行为人以隔空猥亵过程中收集或制作的影像资料为胁迫手段,线下实施奸淫幼女的案件,司法机关在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的罪数判断问题上存在争议。应当认为,“隔空猥亵后以影像资料胁迫奸淫幼女”案是否需要数罪并罚,当以其是否具... 当前,对于行为人以隔空猥亵过程中收集或制作的影像资料为胁迫手段,线下实施奸淫幼女的案件,司法机关在猥亵儿童罪与强奸罪的罪数判断问题上存在争议。应当认为,“隔空猥亵后以影像资料胁迫奸淫幼女”案是否需要数罪并罚,当以其是否具有高度的法益一体性或行为一体性为判断标准,进而明确“隔空猥亵行为是否达到入罪的罪量要求”“猥亵与奸淫之间是否存在时空间隔”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借助猥亵以奸淫的事先预谋”等三类具体判断要素,实现对相关案件的类型化界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的罪数,司法机关当分别以强奸罪、强奸罪的吸收犯、强奸罪的牵连犯以及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等加以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隔空猥亵 奸淫幼女 类型化判断 罪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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