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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县域金融服务法”从根本上化解我国县域金融服务难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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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超斌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36-38,共3页
县域(含城市郊区)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而县域金融服务的弱化又与发展滞后的县域经济相互作用,使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县域(含城市郊区)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而县域金融服务的弱化又与发展滞后的县域经济相互作用,使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立法经验及实施效果,我国应考虑从法制上来解决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法制 县域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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