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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县域金融服务法”从根本上化解我国县域金融服务难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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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县域(含城市郊区)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而县域金融服务的弱化又与发展滞后的县域经济相互作用,使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的立法经验及实施效果,我国应考虑从法制上来解决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问题。
作者 刘超斌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36-38,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OCC, Large Bank CRA Examiner Guidance, December 2000. 被引量:1
  • 2符浩勇.美国社区再投资法实施效应及对我国启示[N].金融时报,2004-06-08. 被引量:2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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