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694篇文章
< 1 2 35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从环境权到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 被引量:197
1
作者 蔡守秋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21,共19页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 综合性的环境法律应以规范政府环境行为为主,从确认公众(主要是自然人)的环境权出发,规定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明确"传统环境侵权责任、传统环境民事诉讼、传统行政诉讼"与"新型环境侵权责任、新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新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明确"环境利益"、"环境损害"和"环境损害责任"的概念。环境权是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法律基础和依据;损害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利益,就是侵犯公众的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是因侵犯环境权而引起的诉讼,是对受到侵犯的环境权进行救济的主要途径;公民为了维护其环境权而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保护作为公众共用物的环境而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权 国家环境义务 政府环境责任 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保护法》修改
下载PDF
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原理与制度适用 被引量:108
2
作者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13,共13页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开启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新篇章。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有法理基础,也符合现实需要。但检察机关在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时,需要妥当处理公益诉权与行政权和社...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开启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新篇章。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有法理基础,也符合现实需要。但检察机关在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时,需要妥当处理公益诉权与行政权和社会监督权之间的关系。环境行政权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上具有主导性,应避免检察监督权与环境行政权失衡。由于社会公众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上的"最终启动者"地位,还应防范检察机关过度干涉社会公众的诉权。为此,需要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在诉讼对象选择、诉讼范围划分、诉讼顺序安排、诉讼权利限制、与刑事公诉衔接配合等方面进行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与一般公益诉讼的设计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人
原文传递
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优劣分析和顺序选择 被引量:88
3
作者 李挚萍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1-25,共5页
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利益鲜明的公共性、社会性,使公共机构成为原告主体之一是必然选择,而环境利益的多主体交叉性和环境利益与其他利益的冲突性,使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代表环境公共利益也是... 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境利益鲜明的公共性、社会性,使公共机构成为原告主体之一是必然选择,而环境利益的多主体交叉性和环境利益与其他利益的冲突性,使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代表环境公共利益也是必要的。分析各类潜在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的优势和不足,认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应该多元化,法律应设立相应的程序,让最合适的主体有机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从而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效发挥其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 主体选择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权与监管权的适用关系辨析 被引量:90
4
作者 张宝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21,共8页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旨在解决环境保护"公地悲剧"引发的"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但也与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消除、修复环境并适用代履行的规定发生矛盾,故政府索赔应限缩到生态环境无法修复、因而无法适用上述...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旨在解决环境保护"公地悲剧"引发的"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但也与行政机关可以责令消除、修复环境并适用代履行的规定发生矛盾,故政府索赔应限缩到生态环境无法修复、因而无法适用上述规定的情形。从法律的体系性和逻辑的一致性来看,宜在未来修改法律时进一步增加不能修复时责令赔偿的规定,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政府索赔权 环境监管权
原文传递
论环境公益诉讼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72
5
作者 蔡守秋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9期1-8,共8页
本文通过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和特点的分析,提出了识别环境公益诉讼的五项标准,并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探讨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和其他相关问题。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识别标准 案例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制度的性质与定位 被引量:74
6
作者 张宝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78-93,共16页
我国正在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面临诸多争议: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请求权基础存在法理困境;政府同时享有行政执法权和民事索赔权导致逻辑悖论;政府索赔与公益诉讼制度关系不明引发适用分歧。尽管两大法系对于生态环境损害... 我国正在推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面临诸多争议: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请求权基础存在法理困境;政府同时享有行政执法权和民事索赔权导致逻辑悖论;政府索赔与公益诉讼制度关系不明引发适用分歧。尽管两大法系对于生态环境损害采取了公私有别的应对路径,但衡诸我国的现实情境,纯粹的私法责任或公法责任均难以实现事理与法理的平衡。因此,宜采取一种混合责任体制,目的是建立"公法性质、私法操作"的公益保护请求权,来源是国家的环境保护义务,适用对象应为责任人造成的所有生态环境损害,适用程序上应首先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责令修复+代履行"机制进行公法救济,无法修复时则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金钱索赔,赔偿金用于替代修复。同时,为防止政府索赔出现恣意与专断现象,应通过环保督察、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并以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兜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政府民事索赔 环境公益诉讼 行政代履行
下载PDF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 被引量:52
7
作者 齐树洁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3期47-52,共6页
在环境法领域,放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立法的一个普遍趋势。为有效保护民众的环境权益,美国不断扩张环境诉讼原告资格,其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根据我国的国情,在环境法领域,应当尽快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 在环境法领域,放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限制,已成为世界各国环境立法的一个普遍趋势。为有效保护民众的环境权益,美国不断扩张环境诉讼原告资格,其经验值得研究和借鉴。根据我国的国情,在环境法领域,应当尽快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和团体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纠纷 原告资格 公益诉讼 团体诉讼
下载PDF
论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和起诉顺位——兼谈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权的理论要点 被引量:64
8
作者 杨朝霞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2-112,共11页
环境公益不同于由多个人身和财产私益所构成的环境众益,它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当下法律框架下民事制度、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保护环境公益的不足,为自然资源物... 环境公益不同于由多个人身和财产私益所构成的环境众益,它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当下法律框架下民事制度、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保护环境公益的不足,为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权的创设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萌生了现实上的需求。环境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诉讼信托理论,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权利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际上,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包括公益性环境权诉讼、自然资源所有权诉讼和环境权信托诉讼三大类型。至于起诉顺位的设置,应依实体权利依据的不同而作相应安排:以自然资源所有权为基础,环保机关为第一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二顺位,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三顺位;以环境权为基础,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一顺位,环保机关为第二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三顺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权利基础 生态产品 环境权 自然资源物权 起诉顺位
原文传递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类型界分与功能定位——以对环境公益诉讼“二分法”否定观点的反思为进路 被引量:57
9
作者 黄锡生 谢玲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08-116,共9页
环境公益诉讼并非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环境公益诉讼是原告以"凡市民"中一分子的身份诉诸司法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并非通过与环境行政监管者的结盟为环境行政监管补强,而是通过"监管监管者"来实现环境公益目标之... 环境公益诉讼并非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环境公益诉讼是原告以"凡市民"中一分子的身份诉诸司法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并非通过与环境行政监管者的结盟为环境行政监管补强,而是通过"监管监管者"来实现环境公益目标之维护。环境公益与私人利益的内在关联是环境公益转化为私主体诉诸司法之权利的最终根据,而"利益归属主体"与"利益代表主体"的疏离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诉讼法上的依据。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功能定位及诉权基础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仍具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基本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诉讼类型 功能定位 诉权
下载PDF
检察环境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研究 被引量:53
10
作者 张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151-160,共10页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前置相关督促或支持起诉程序,以规避检察机关作为当事人主体造成的诉讼结构失衡和法律监督职权与当事人诉权的混同的风险,这具...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前置相关督促或支持起诉程序,以规避检察机关作为当事人主体造成的诉讼结构失衡和法律监督职权与当事人诉权的混同的风险,这具有正当性。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来看,八成以上公益纠纷经诉前程序解决,极大地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之诉前程序的运用效果并不理想,该诉前程序的法理基础和功能阐释尚需进一步厘清,其具体程序规则设计应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督促程序
下载PDF
大同小异抑或貌合神离?中美环境公益诉讼比较研究 被引量:51
11
作者 巩固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05-125,共21页
美国公民诉讼原告范围宽泛而起诉资格严苛,只能在有特别立法的具体领域、针对法定违法行为、在违法状态存续时提起,受"通知"、"勤勉起诉"等诉前程序制约,以禁令为主要救济手段,鼓励机构或部门干预以更充分地保护国... 美国公民诉讼原告范围宽泛而起诉资格严苛,只能在有特别立法的具体领域、针对法定违法行为、在违法状态存续时提起,受"通知"、"勤勉起诉"等诉前程序制约,以禁令为主要救济手段,鼓励机构或部门干预以更充分地保护国家利益,诉讼费用可双向转移,同时救济原告私益与国家利益。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这些方面与美国有很大的不同,其根源在于理论基础的差异。从理论层面来看,美国制度具有"公法私法化"色彩,而我国具有"私法公法化"特征。尽管我国制度看起来比美国更为宽泛,但实效不佳,存在诸多疑难。环境公益诉讼内在地兼具公、私不同属性,须妥善处理诸多问题,其良好实施有赖于法律层面的细密规则,我国在此方面任重而道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公民诉讼 比较研究 中美
原文传递
美国和印度ENGO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被引量:44
12
作者 曹明德 王凤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38-142,共5页
以ENGO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法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探讨了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在介绍美国和印度的ENGO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告资格、被告、被诉事由、前置程序、限制要件、管辖法院、调查权、裁判结果及费用等内容的... 以ENGO环境公益诉讼推进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法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探讨了ENGO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在介绍美国和印度的ENGO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告资格、被告、被诉事由、前置程序、限制要件、管辖法院、调查权、裁判结果及费用等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探讨其对中国ENGO环境公益诉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ENGO 环境公益诉讼 借鉴意义
下载PDF
生态环境损害多元救济机制之衔接研究 被引量:48
13
作者 吕梦醒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33-151,共19页
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我国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种路径并存的制度体系,为公共利益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机制之间应如何衔接的难题。衔接规则的缺失会引发不同机制功能重叠、相关主体角色错位、权责不明等诸多问题,严重... 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我国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种路径并存的制度体系,为公共利益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机制之间应如何衔接的难题。衔接规则的缺失会引发不同机制功能重叠、相关主体角色错位、权责不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功效的发挥。因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多维衔接机制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任务。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本质上是行政权能和司法权能的优化配置问题。基于二者的权限划分与功能定位,结合我国实践和域外经验考察,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应当遵循"行政救济优先于司法救济"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层面,通过明确政府索赔权的适用范围,确立行政执法的优先性;通过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的前置条件,确立行政救济的优先性;通过完善具体的诉讼程序规则,确立"先行后民"的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 行政救济 司法救济 衔接安排 环境公益诉讼
原文传递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制度探析 被引量:42
14
作者 朱晓勤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71-181,共11页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生态环境损害不包括私人的财产与人身损害。由于传统民法上的恢复原状制度无法对生态环境损害提供充分的救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明显区别于恢复原状责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具... 环境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予以修复。生态环境损害不包括私人的财产与人身损害。由于传统民法上的恢复原状制度无法对生态环境损害提供充分的救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明显区别于恢复原状责任。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具有技术性、公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为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急需通过立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相关制度,以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的顺利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环境法律制度
原文传递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探究 被引量:39
15
作者 徐祥民 凌欣 陈阳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49-155,共7页
环境不可能成为权利的对象,环境权论和公共信托理论都无法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理论支撑。多人利益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以公民财产权、人身权等为根据,无须再虚构其他的理论根据。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私人实施法律理论是国家论、权力论,... 环境不可能成为权利的对象,环境权论和公共信托理论都无法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理论支撑。多人利益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以公民财产权、人身权等为根据,无须再虚构其他的理论根据。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私人实施法律理论是国家论、权力论,这种理论和我国法律中的公民检举权都以"积极公民"的存在为前提。"积极公民"存在于个体与利益共同体关系中。国家、民族、自然环境决定的特定区域中的人的集合等都构成一个共同体。共同体成员对共同体的责任是公民担当"私人总检察长"、公益起诉人的理由。集体利益环境诉讼的理论基础是作为环境共同体成员的公民对共同的环境利益的责任。多人利益环境诉讼实际上是私益诉讼,只有集体公益的环境诉讼才是需要我们努力建设的环境公益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
下载PDF
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之功能定位——兼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 被引量:42
16
作者 胡静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68-176,共9页
国外立法通例将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定位为监督执行、递补执行或平行执行之诉,作为行政机关执行的辅助手段。我国司法解释允许环保组织起诉前无需告知行政机关并垄断起诉资格,不以违法性为生态环境责任要件,将其定位于取代执行之诉,... 国外立法通例将环保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定位为监督执行、递补执行或平行执行之诉,作为行政机关执行的辅助手段。我国司法解释允许环保组织起诉前无需告知行政机关并垄断起诉资格,不以违法性为生态环境责任要件,将其定位于取代执行之诉,违背了行政机关的公益代表性优先于环保组织的原则以及司法谦抑性原则。定位失当的修补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增加通知行政机关的诉前条件,增加违法性为责任要件。但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保组织 环境公益诉讼 功能定位 公民诉讼 生态环境修复
原文传递
中美环境公益诉讼比较研究 被引量:41
17
作者 曹明德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67-77,共11页
环境公益诉讼发端于美国,作为一种公民执法,旨在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环境法的遵守和执行,以弥补环境保护中所存在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缝隙。中国近年来修订了《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明确允许部分非政府环保组织可... 环境公益诉讼发端于美国,作为一种公民执法,旨在调动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环境法的遵守和执行,以弥补环境保护中所存在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缝隙。中国近年来修订了《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明确允许部分非政府环保组织可以代表公共利益对污染者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美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分为司法上的诉讼资格、非司法上的诉讼资格以及谨慎诉讼资格三种,既有公民个人的诉讼也有社团组织的诉讼,两者有其各自的判断标准;而中国法律只允许法律规定的机关以及部分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公民个人则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在诉讼成本的转移方面,美国国会认为律师必须生存,因此,法律规定取得压倒性优势胜诉的原告律师可以获取律师费,诉讼费由败诉的当事人来承担;而中国法律并无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判决由败诉的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原告的律师费。为了鼓励环保组织及环境律师从事环境公益诉讼活动,应当从制度层面解决从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律师费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诉讼 律师费 诉讼费 诉讼资格 私人检察官
原文传递
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扬”与“抑” 被引量:39
18
作者 张锋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69-176,共8页
新《环境保护法》对符合相当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立法确认,是其作为起诉主体的"扬"的价值实现,这在立法上体现了《环境保护法》对《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进步。确认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 新《环境保护法》对符合相当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立法确认,是其作为起诉主体的"扬"的价值实现,这在立法上体现了《环境保护法》对《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进步。确认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既有公共信托理论、环境权理论、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等理论支撑,也与其自身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为探路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详细规定指明方向,美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家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保障制度的演变为我国提供了比较法意义上的借鉴。当然,新《环境保护法》为防止滥诉、保证适格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对环保社会组织同样规定了登记部门层级、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年限、诚信状况等方面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具有积极意义,是环保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积极层面的"抑"。与此同时,环保社会组织要承担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的角色,其自身面临较多内外部困境,主要表现为登记管理手续繁复、激励措施力度不足等外部消极层面的"抑",以及其自身独立性欠缺、资金缺乏、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方面表现出的内部消极层面的"抑"。在新《环境保护法》进步性规定下,要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作用,就要遵循"欲扬先抑"的路径,采取诉前通知、司法(预)审查等细节制度对其积极层面的"抑"予以加强,并就消极层面的"抑"的各种表现形式予以改善,克服抑制条件,促进抑制条件向正向激励条件的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912.6
下载PDF
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 被引量:37
19
作者 吴凯杰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46-161,共16页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当具有预防生态损害的功能,但从已结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来看,我国目前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具有明显的事后救济特征。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侵权法为基础,过于强调损害结果、不够重视源头预防且欠缺民事请求权基...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当具有预防生态损害的功能,但从已结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来看,我国目前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具有明显的事后救济特征。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侵权法为基础,过于强调损害结果、不够重视源头预防且欠缺民事请求权基础,因而难以有效预防生态损害。为构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应当借鉴美国经验,明确其执法诉讼属性,允许原告对企业和行政机关的环境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而不必证明损害的存在。据此原则,需要对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选择、适用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进行不同于侵权诉讼的设计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防 环境公益诉讼 执法诉讼
下载PDF
生态损害行政协商与司法救济的衔接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37
20
作者 韩英夫 黄锡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0-39,共10页
我国现行立法对生态损害的调处采取的是行政协商与司法救济并举的"双轨制"模式,其在制度运行中面临行政规制与司法裁判间的管辖冲突和衔接困境。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既有制度未能为化解生态损害场域中行政与司法间的行权&... 我国现行立法对生态损害的调处采取的是行政协商与司法救济并举的"双轨制"模式,其在制度运行中面临行政规制与司法裁判间的管辖冲突和衔接困境。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既有制度未能为化解生态损害场域中行政与司法间的行权"碰撞"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生态损害行政协商的模糊属性以及传统模式对司法救济的惯性依赖,是导致两者陷入衔接困境之根由。因此,应在释明生态损害行政协商的公权行政属性基础上,将两者衔接规则之探讨回归至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一般理论。循此为进,明确生态损害调处中行政协商的优先规制地位和司法救济的后续监督地位,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两者间制度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损害行政协商制度 环境公益诉讼 衔接困境 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5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