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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中基本权利的“级差”与“殊相” 被引量:17
1
作者 胡玉鸿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23-37,共15页
规定在宪法中的权利虽然都可以称为基本权利,但在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权利却存在着"级差"和"殊相":从是否与法律规定和现实条件相关而言,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不受限定的权利、受法律限制的权利和附条件的权利三类;从... 规定在宪法中的权利虽然都可以称为基本权利,但在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权利却存在着"级差"和"殊相":从是否与法律规定和现实条件相关而言,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不受限定的权利、受法律限制的权利和附条件的权利三类;从权利的来源而言,有源于地位的权利和满足利益的权利之分;从权利的属性而言,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之别;从主体的样态来说,有人的权利和作为法律身份、法律角色者的不同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基本权利 法律地位 法律身份 法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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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文本分析:一种解释方法 被引量:11
2
作者 郑贤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38-46,共9页
宪法文本分析是指以宪法文本为对象,将宪法文本作为整体,利用多种方法分析宪法中的字、词、句,以获知宪法含义。它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学方法,被称为文本主义,被广泛运用于宪法学理论研究和宪法的司法实施过程中。作为一种分析和解释方法... 宪法文本分析是指以宪法文本为对象,将宪法文本作为整体,利用多种方法分析宪法中的字、词、句,以获知宪法含义。它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学方法,被称为文本主义,被广泛运用于宪法学理论研究和宪法的司法实施过程中。作为一种分析和解释方法,宪法文本分析有其局限性和利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宪法文本分析 文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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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上的言论自由及其义务边界 被引量:13
3
作者 范进学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55-167,共13页
我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确立模式是“权利+义务”模式。言论自由作为宪法的基本权利,不能将其权利属性仅仅归结为政治权利和自由,而把非政治性言论排除在宪法言论自由条款保护之外,否则就会背离了我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条款的意旨与目的。... 我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确立模式是“权利+义务”模式。言论自由作为宪法的基本权利,不能将其权利属性仅仅归结为政治权利和自由,而把非政治性言论排除在宪法言论自由条款保护之外,否则就会背离了我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条款的意旨与目的。应当把宪法言论自由条款看作是一个统一的、严谨的、不可分割的条款,是所有正当言论都得以保护的条款。《宪法》为第三十五条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设定了义务性限制条款,它们构成了宪法上的言论自由的义务边界。依照宪法,我国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时,必须履行不得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等九类宪法义务,它构成了一切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法源,因此,所有法律规范性文件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性义务均可归到宪法上的某类义务边界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言论自由 基本权利 宪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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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于我国宪法的两个文本之间——对宪法文本正当性和实用性的检视 被引量:10
4
作者 邹奕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41-151,共11页
经过局部修改之后,我国现行宪法呈现出两个文本形态:其一为宪法原文及修正案,其二为宪法修正文本。1988年局部修宪时,我国决定仿效美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来修改宪法。然而,由于中美两国宪法在文本和实践上的巨大差异,我国采用宪法修正案... 经过局部修改之后,我国现行宪法呈现出两个文本形态:其一为宪法原文及修正案,其二为宪法修正文本。1988年局部修宪时,我国决定仿效美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来修改宪法。然而,由于中美两国宪法在文本和实践上的巨大差异,我国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效果并不理想,宪法修正文本遂得以产生并普及。作为一部成文宪法,我国宪法应当具备唯一确定的文本形态,宪法文本应当兼具充分的正当性与较强的实用性,因此有必要在两个宪法文本间作出选择。选择宪法修正文本是一条更为现实的进路,而选择宪法原文及修正案则有可能进一步发挥宪法修正案的功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行宪法 宪法原文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修正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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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修改与宪法解释 被引量:6
5
作者 马岭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4-77,共4页
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都是宪法演进的方式,但宪法解释是顺着宪法文本的原意往前走,而宪法修改则是对宪法文本的改变或补充,它多多少少改变了其方向——不是整个宪法的方向,而是宪法中的某些条文的方向。考察我国现行宪法的31条修正案,其... 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都是宪法演进的方式,但宪法解释是顺着宪法文本的原意往前走,而宪法修改则是对宪法文本的改变或补充,它多多少少改变了其方向——不是整个宪法的方向,而是宪法中的某些条文的方向。考察我国现行宪法的31条修正案,其中有些条文是应该修改、必须修改、也是只能用修正案的形式而很难用宪法解释的方式表现的;但也有些条文是可以用宪法解释的方法、而不必启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加以改变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 宪法修正案 宪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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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宪法文本中的演变 被引量:8
6
作者 郑毅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9-93,共5页
目前学界在探讨央地关系法治化时,基于宪法文本的分析较为有限。为回应新时期央地关系改革的需要,应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开始对我国历部宪法中央与地方关系条款的演变进行研究,以对原则性条款、中央与特殊地方关系条款、静态条款、... 目前学界在探讨央地关系法治化时,基于宪法文本的分析较为有限。为回应新时期央地关系改革的需要,应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开始对我国历部宪法中央与地方关系条款的演变进行研究,以对原则性条款、中央与特殊地方关系条款、静态条款、动态条款以及间接条款等的类型化为基础,归纳发展规律,明晰内在逻辑,总结其局限性,并依照不同的条款类型分别提出发展与完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中央与地方关系 政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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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变迁的路径选择——以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为分析主线 被引量:6
7
作者 苗连营 陈建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7期59-66,共8页
一部"良宪"的存在及其有效运作,是树立宪法权威、实现良法善治的规范前提,更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文本基础。我国现行宪法虽历经四次局部修改,但仍存在诸多疏漏和不完善之处,在日新月异的改革进程和社会现实面前已呈现出明... 一部"良宪"的存在及其有效运作,是树立宪法权威、实现良法善治的规范前提,更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文本基础。我国现行宪法虽历经四次局部修改,但仍存在诸多疏漏和不完善之处,在日新月异的改革进程和社会现实面前已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陷入困局的宪法解释和局部修宪无法实现宪法精神与面貌的全面更新,也无法满足宪法整体性变革的时代需求。只有适时启动全面修宪,修订一部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新宪法,方能为宪法权威的真正树立提供坚实的文本支撑,铸就新时期深化改革、持续发展的宪法根基和法治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宪法修改 宪法解释 局部修宪 全面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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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工”平等权的宪法文本分析及其保障 被引量:3
8
作者 范进学 《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82-85,共4页
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就业者的身份迁徙到城镇而实现了劳动权时,即转变为城镇劳动者,成为与城镇市民同等的权利主体,他们的权利应当得到与城镇市民同等的对待与关怀,享有平等的权利。农民工的权利平等是一个宪法问题,其基本权利的保障必须... 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就业者的身份迁徙到城镇而实现了劳动权时,即转变为城镇劳动者,成为与城镇市民同等的权利主体,他们的权利应当得到与城镇市民同等的对待与关怀,享有平等的权利。农民工的权利平等是一个宪法问题,其基本权利的保障必须在宪法层面上予以解决,即农民工的权利应当得到国家政府的平等关切;农民工平等权利需通过宪法诉讼与宪法救济加以实现;国家需修正分配平等的理论与政策;废除农民工的观念歧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工 平等权 宪法文本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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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文本中“教育”概念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7
9
作者 梅帅 《重庆高教研究》 CSSCI 2020年第2期115-128,共14页
宪法文本是解读“教育”概念的基础。“教育”概念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调整,不同学科对其有不同的阐释。宪法文本中“教育”经历了正式写入、逐步深入和曲折发展的变迁。现行宪法文本中“教育”一词共出现了27次,涉及教育事业、教育制度、... 宪法文本是解读“教育”概念的基础。“教育”概念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调整,不同学科对其有不同的阐释。宪法文本中“教育”经历了正式写入、逐步深入和曲折发展的变迁。现行宪法文本中“教育”一词共出现了27次,涉及教育事业、教育制度、教育普及等不同内容,也涵盖了义务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等不同领域。“教育”有公民视角下的权利与义务、政府视角下的管理与服务和国家视角下的支持与发展等三重宪法内涵。准确把握宪法文本中“教育”的概念,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教育” 概念 宪法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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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1949—2010)——基于宪法文本的分析 被引量:7
10
作者 杨天波 江国华 《时代法学》 CSSCI 2011年第1期10-16,共7页
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有关土地制度的具体规定,探寻土地制度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变迁的历史脉络,把握我国宪法中土地制度变迁的基本轨迹,以期为宪法中土地制度的变革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撑。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土地制度 土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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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宪法文本中“家庭”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5
11
作者 王丹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53-58,共6页
立足历史与现实,"家庭"是我国国家制度构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宪法命题。中国哲学中的"家哲学",塑造了"家国同构"的历史宪制模式,为考察现代家庭的宪法内涵提供了逻辑起点和法理基础。回顾新中国历部宪法,&... 立足历史与现实,"家庭"是我国国家制度构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宪法命题。中国哲学中的"家哲学",塑造了"家国同构"的历史宪制模式,为考察现代家庭的宪法内涵提供了逻辑起点和法理基础。回顾新中国历部宪法,"家庭"的民族意蕴、经济属性、政治功能、人伦价值得到较为全面的彰显。宪法对"家庭"的基本立场,经历了从默认传统"家庭"概念到纳入宪法调整范围,再到获得独立宪法地位的过程。只有明确"家庭"独立宪法范畴的地位,充分发挥宪法规范的引领作用,才能真正为中国社会现实提供宪法关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 宪法文本 宪法解释 规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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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 被引量:1
12
作者 崇文瑞 《南大法学》 CSSCI 2024年第2期102-118,共17页
宪法论证是以证成宪法判断为目的进行的论证工作,宪法规范是作出宪法判断的规范前提,但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并不等同,研究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对宪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以规范设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可将规范分为两组、八种规范... 宪法论证是以证成宪法判断为目的进行的论证工作,宪法规范是作出宪法判断的规范前提,但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并不等同,研究如何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对宪法解释具有重要意义。以规范设定的法律地位为标准,可将规范分为两组、八种规范类型,该规范分类有助于解释者从宪法文本中获取宪法规范。基本权利条款以连锁规范的形式发挥规范作用,防御功能解释表现为“国家义务规范+国家无权规范”的规范结构,保护功能解释表现为“国家义务规范+国家义务规范”的规范结构。国家机关的地位条款应被解释为施加职权分工义务的规范。授权规范长期被公法学界忽视,其内容是,认定主体作出的特定行为将造成一定规范性变动。我国宪法中规定“权力”“职权”“权”的条款并不当然表达授予职权的意义;需要区分国家机构的许可职权与权能职权。文献对国家目标条款存在不同解读,解读的差异表现为,将相同的条款解释为不同主体、不同法律地位或不同行为的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宪法规范 基本权利条款 国家机构条款 授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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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文本中宪法责任条款的设置论析——以宪法制裁的实现为视角 被引量:3
13
作者 汪全胜 李亮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84-91,共8页
宪法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的规则、原则与精神而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宪法制裁则是指因违宪所应承担的宪法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宪法责任是宪法制裁的基础与前提。通过对外国宪法文本中责任主体、依据、形式、程序等条款设置的考察,发现... 宪法责任是指因违反宪法的规则、原则与精神而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宪法制裁则是指因违宪所应承担的宪法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宪法责任是宪法制裁的基础与前提。通过对外国宪法文本中责任主体、依据、形式、程序等条款设置的考察,发现我国宪法文本中相关责任条款在责任主体、依据、形式、追究主体与程序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现行法律体系框架内,认真对待并充分实施宪法功能是通过宪法制裁维护宪法权威的基础,完善宪法责任条款的相关操作程序规则与操作技术是通过宪法制裁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责任 宪法制裁 宪法文本 立法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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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调控如何通过比例原则之门——以宪法文本和弱势者保护为视角 被引量:4
14
作者 翟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3-20,44,共9页
文章基于宪法33条解释出中国比例原则的文本基础和三项内涵,宪法45条解释出"弱势权利保护条款"。根据比例原则三阶理论之分析,以保障GDP增长为目的的房产调控政策中的提高首次购房者首付比例、获得房贷与获得一定年限的纳税... 文章基于宪法33条解释出中国比例原则的文本基础和三项内涵,宪法45条解释出"弱势权利保护条款"。根据比例原则三阶理论之分析,以保障GDP增长为目的的房产调控政策中的提高首次购房者首付比例、获得房贷与获得一定年限的纳税证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挂钩等政策均有违保护弱势者权利条款。需重视对弱势者利益,调整相关政策,方可保证措施正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文本 比例原则 弱势权利保障条款 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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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应成为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说起 被引量:2
15
作者 戴激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102-108,共7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是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公民法治素养的应有之义,宪法教育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宪法学纳入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刻理解自身的行宪护宪主体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是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公民法治素养的应有之义,宪法教育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宪法学纳入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刻理解自身的行宪护宪主体地位,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思维,促进全社会宪法认同的形成。开展宪法学课堂教学,首先应从讲授和解读宪法文本开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学 通识教育 宪法思维 宪法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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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机构的制度功能 被引量:2
16
作者 莫纪宏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58-67,共10页
从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制度功能角度出发,对传统宪法学所采用的"国家机构"一词在履行宪法制度功能上存在的制度缺陷作了较为详细的理论分析,指出只有使用宪法机构概念才能很好地解释宪法文本中所出现的各... 从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制度功能角度出发,对传统宪法学所采用的"国家机构"一词在履行宪法制度功能上存在的制度缺陷作了较为详细的理论分析,指出只有使用宪法机构概念才能很好地解释宪法文本中所出现的各类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机构的性质,才能有利于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强化对各类依据宪法履行职权职责的机构的制度约束。对现行宪法文本所确立的各类宪法机构进行了种类划分,并指出不同宪法机构的制度功能。与此同时,结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所设立的党政混合的机构的性质和功能,指出可以运用宪法机构的制度功能来表述这些党政混合的机构的宪法性质,从而把这些机构有效地纳入宪法的合宪性控制之下。以监察委员会的宪法性质为例,详细地探讨了监察委员会作为现行宪法文本明确规定的国家机构其制度功能上存在着需要运用宪法机构概念进行表述才能加以弥补的价值缺陷,进而指出在宪法学理论上引进宪法机构的概念,可以有效地推动宪法实施,充分发挥各类机构在履行宪法职权职责方面的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机构 国家机构 宪法文本 宪法功能 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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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文本之“依照法律”的含义及其内在逻辑 被引量:1
17
作者 林孝文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6期115-120,共6页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依照法律"的表述。通过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法,可以确定"依照法律"系指"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中可以推断出我国宪法的内在逻辑,表明人民代表机...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依照法律"的表述。通过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法,可以确定"依照法律"系指"依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中可以推断出我国宪法的内在逻辑,表明人民代表机关权威最高性和无限性。并由此可以推导出三个结论:人民代表机关无须法律制约;国家机关之间不存在充分的权力制约关系;宪法权利受法律的严格制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照法律 宪法文本 宪法逻辑 违宪审查 宪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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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的宪法文本规范及其实现 被引量:1
18
作者 任丽莉 崔德旗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4期16-23,共8页
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实践,更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有力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为其提供了最高... 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实践,更是保障宪法实施的有力体现。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的去极端化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为其提供了最高的规范指引与根本依据。文章通过分析宪法文本中的相关基本原则、制度与条款对去极端化治理的合宪性基础进行规范解析,旨在从根本法意义上规范和指引去极端化在法治轨道上的持续推进;进而探寻去极端化实践的宪法实施路径,为去极端化的立法、执法等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一种宪法学研究进路的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去极端化 宪法文本 规范分析 宪法遵守 宪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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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机构发展和变迁的60年——宪法文本中国家机构的特征考察 被引量:2
19
作者 莫纪宏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8-26,共9页
本文从考察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规定的享有宪法职权职责的组织机构的法律特性出发,提出应当使用"宪法机构"的概念来代替"国家机构"的... 本文从考察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中规定的享有宪法职权职责的组织机构的法律特性出发,提出应当使用"宪法机构"的概念来代替"国家机构"的概念表述宪法文本规定的享有宪法职权职责的组织机构的组织特征和法律特性更能突出宪法机构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与此同时,使用"宪法机构"概念可以强化宪法机构自身的宪法意识,提高宪法机构依据宪法规定履行自身宪法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外,使用"宪法机构"概念也可以有效地区分宪法文本所规定的国家机构、国家机关与非宪法文本所产生的国家机构、国家机关之间的法律性质,建立起对宪法机构活动的有效的违宪审查机制,防止保证宪法实施责任机制的无限扩大和泛化。最后,使用"宪法机构"概念可以更好地接纳宪法文本中所确立的非国家机构性质的"宪法机构",建立起更加科学和全面地分析宪法文本所规定的宪法机构性质的理论框架和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机构 国家机构 非国家机构 宪法文本 依宪办事 依宪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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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宪法概念 被引量:2
20
作者 郑贤君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5期102-108,共7页
宪法概念是法律事实而非社会事实,是制度事实而非自然事实,是规范事实而非生活事实,具体表现为宪法所规范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既可存在于形式宪法中,也可存在于实质宪法中,其中宪法文本是宪法概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如果以社会学或者哲... 宪法概念是法律事实而非社会事实,是制度事实而非自然事实,是规范事实而非生活事实,具体表现为宪法所规范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既可存在于形式宪法中,也可存在于实质宪法中,其中宪法文本是宪法概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如果以社会学或者哲学方法进行研究,宪法文本并非不可以批判,但法学方法的宪法学是对宪法概念进行描述基础上的逻辑分析,并体系化。欲证立中国宪法概念,须以普遍性宪法价值为前提,以中国宪法文本为基础,厘定其法律含义,梳理其传承和变化过程,确立这些宪法概念的当代含义,按照我国宪法理论和法律逻辑使之体系化。这意味着对宪法概念的研究必须回到宪法文本,体系化的宪法学可称为宪法释义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概念 宪法现象 宪法文本 规范事实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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