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法典》视野下所有权保留交易的法律构成 被引量:48
1
作者 高圣平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46-54,共9页
所有权保留交易中,在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之前,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并不具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法律意义。在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态度之下,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被功能化为担保物权,但也保留了所有权... 所有权保留交易中,在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之前,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并不具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法律意义。在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相结合的立法态度之下,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被功能化为担保物权,但也保留了所有权的部分元素。买受人不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出卖人享有标的物的取回权,并可在回赎期后再次出卖标的物,就变价款优先受偿。在出现所有权保留和其他权利相竞存的情形之下,以登记(取得对抗效力)的时间先后顺序来判断彼此之间的优先顺位;在基于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后10日内,所有权保留办理登记的,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优先于标的物上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留置权人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保留 所有权担保 取回权 登记对抗 超优先顺位
下载PDF
《民法典》中购置款抵押权之解释论 被引量:45
2
作者 李运杨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82-195,共14页
在域外先进立法与国内交易实践的基础上,《民法典》第416条规定了购置款抵押权。作为购置款担保权的下位概念,购置款抵押权是买受人在购置物上设立的担保购置款债权的特殊动产抵押权,包括出卖人的购置款抵押权和贷款人的购置款抵押权。... 在域外先进立法与国内交易实践的基础上,《民法典》第416条规定了购置款抵押权。作为购置款担保权的下位概念,购置款抵押权是买受人在购置物上设立的担保购置款债权的特殊动产抵押权,包括出卖人的购置款抵押权和贷款人的购置款抵押权。购置款抵押权的担保物与所担保债权之间须具有一定的内在对应关系,超出对应关系的部分仅具有普通抵押权身份。购置款抵押权之所以应享有超级优先顺位,是因为其前身是购置物的所有权,且需要对抗在先登记的浮动抵押权,其中前者是基础。由于购置款抵押权的超级优先顺位对非购置款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巨大,所以超级优先顺位的获得除了应满足基本的登记要件外,还应满足额外的时间要件。与即刻登记相比,宽限期的设置本质上是一种对购置款债权人的优待,然而为了兼顾非购置款债权人利益,宽限期不应太长,且作为宽限期起算点的交付应采第三人标准,但不包括试用买卖中的交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置款抵押权 购置款债权 超级优先顺位 宽限期
下载PDF
金融创新中的隐性担保——兼论金融危机的私法根源 被引量:27
3
作者 王乐兵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50-62,共13页
过度的金融创新与日益复杂金融交易,导致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然而,危机之后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却并未对金融创新的制度缺陷作出有效应对。本文基于对担保融资、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研究金融创新发展... 过度的金融创新与日益复杂金融交易,导致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然而,危机之后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却并未对金融创新的制度缺陷作出有效应对。本文基于对担保融资、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研究金融创新发展与其基础法律制度变迁之间的动态关系,深入地揭示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制度根源,即隐性担保与错误的破产法立法政策所导致的"立法失灵"。因此,一味强调公共监管改革并非彻底消除金融风险的治本之策。解决隐性担保,应当在立法上确立"实质大于形式原则"的基本原则,并强化担保公示,降低担保融资的破产法律成本,缩小金融创新特殊规则的适用范围,消除金融特权。民法典编纂中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从控制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出发,为金融创新的发展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性担保 公示 破产安全港 超级优先权 民法典编纂
原文传递
《民法典》中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21
4
作者 李运杨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19-132,194,195,共16页
在“公示在先,效力在先”的一般顺位规则之外,《民法典》第416条为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规定了“公示在后,效力在先”的超级优先顺位规则,其初衷是对抗在先登记的浮动抵押权。但由于登记宽限期的设置,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范围在逻... 在“公示在先,效力在先”的一般顺位规则之外,《民法典》第416条为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规定了“公示在后,效力在先”的超级优先顺位规则,其初衷是对抗在先登记的浮动抵押权。但由于登记宽限期的设置,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范围在逻辑上得以扩展。基于登记对抗效力的溯及性及顺位规则的体系性,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还得对抗宽限期内在先公示的固定担保物权人、宽限期内在先产生的非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的抵押物受让人以及宽限期内在先产生的执行债权人、破产管理人。为纯化与简化顺位规则,超级优先顺位规则的法律适用不应考虑竞存权利人的善意恶意。购置款抵押权的超级优先顺位并非没有限制,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不仅要劣后于民事留置权,还应劣后于建筑工程承包价款优先权、购置物上原本负担的抵押权。当多个按期登记的购置款抵押权竞存时,宜按债权比例受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置款抵押权 超级优先顺位 宽限期 竞存
原文传递
价款债权抵押权的制度价值与解释 被引量:22
5
作者 邹海林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5-21,共17页
《民法典》第416条是有关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规定。在理论和制度逻辑上,价款债权抵押权属于动产抵押权的特殊类型,具有法定的超级优先效力。价款债权抵押权为价款债权人提供了特殊的保护,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动产抵押权的制度结构,使得动... 《民法典》第416条是有关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规定。在理论和制度逻辑上,价款债权抵押权属于动产抵押权的特殊类型,具有法定的超级优先效力。价款债权抵押权为价款债权人提供了特殊的保护,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动产抵押权的制度结构,使得动产抵押权不再受制于抵押物所有权的归属,丰富了担保物权法定主义的内涵,整合了动产抵押权的解释和适用规则,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动产担保制度的创新成果。价款债权抵押权的引入,消除了实务上"非典型担保"的法定主义规范供给不足的障碍,重塑了抵押权的物权法定主义形象,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应当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因价款债权抵押权自身的特征,引发超级优先权融入动产抵押权规则体系之诸多解释难题,需要在理论和实务层面相应予以澄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价款债权抵押权 超级优先权 动产抵押 买卖合同
原文传递
论民法典上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的担保功能 被引量:7
6
作者 高圣平 叶冬影 《法学评论》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14,共14页
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目标,我国《民法典》就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制度体现着明显的担保功能化转向,对其中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的内容作了严格限定,使之成为不同于完全所有权的担保性所有权,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丰富了所有权的类型。登... 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目标,我国《民法典》就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制度体现着明显的担保功能化转向,对其中出卖人所保留的所有权的内容作了严格限定,使之成为不同于完全所有权的担保性所有权,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丰富了所有权的类型。登记对抗主义的引入系为了满足出卖人担保性所有权的公示需要,是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确定性、维护交易安全的技术工具。登记也进一步地成了判断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与其他担保交易之间优先顺位的客观标准,《民法典》第414-416条所确立的优先顺位规则体系对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均得准用或者类推适用。在将出卖人就标的物的权利界定为担保性所有权的情形之下,买受人自有处分标的物的权利,但这并不妨害在买受人不当处分标的物且造成出卖人损害的情形之下,出卖人实现其所有权。《民法典》上“取回-回赎-再出卖-清算”的出卖人权利救济规则,在强化自力救济路径的同时,进一步体现着功能主义导向。相关救济措施的解释论,亦应在担保物权实现的规则体系之下寻求妥适的解释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有权保留买卖交易 功能主义 取回权 超优先顺位 清算法理
原文传递
购置款抵押权的竞存对抗规则研究 被引量:9
7
作者 张玉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第1期96-110,共15页
满足《民法典》第416条要件的购置款抵押权可以对抗公示在先的固定担保权,此种处理模式虽使外部债权人负担一定审查成本,但总体上符合利益衡量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民法典》在浮动抵押领域中采取“登记主义”的立场,与“超级优先权规则... 满足《民法典》第416条要件的购置款抵押权可以对抗公示在先的固定担保权,此种处理模式虽使外部债权人负担一定审查成本,但总体上符合利益衡量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民法典》在浮动抵押领域中采取“登记主义”的立场,与“超级优先权规则”形成了体系性的规范协调。购置款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存时,后者始终处于优先受偿顺位。在功能主义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可准用超级优先权规则,但应作必要限制。购置款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民法典》未明文确立担保权收益延伸规则,但在理论层面上仍尚有将其纳入现行法体系的解释空间,且民事主体可在商业实践中通过意思自治达致类似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置款抵押权 超级优先权 动产抵押 浮动抵押 功能主义
下载PDF
民法典上融资租赁交易的担保功能 被引量:5
8
作者 高圣平 《政法论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87-98,共12页
在功能性的形式主义之下,《民法典》虽将融资租赁交易作为独立于担保交易的一种典型融资模式加以规定,但同时将其中出租人的所有权定性为非典型担保物权,如此即影响了其公示、权利顺位、违约救济与权利实现。为明晰标的财产上的权利负... 在功能性的形式主义之下,《民法典》虽将融资租赁交易作为独立于担保交易的一种典型融资模式加以规定,但同时将其中出租人的所有权定性为非典型担保物权,如此即影响了其公示、权利顺位、违约救济与权利实现。为明晰标的财产上的权利负担、消灭隐形担保,出租人的所有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担保功能化带来的体系效应包括清算法理的贯彻,承租人根本违约之时,无论出租人采取何种违约救济路径,均负有就未付租金与租赁物价值之间进行清算的义务,实行“多退少补”。在程序供给上,出租人可以主张租金加速到期,并可同时依普通民事诉讼程序或者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就拍卖、变卖租赁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出租人还可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但负清算义务。在发生权利竞存之时,出租人所有权的权利顺位准用或者类推适用担保物权优先顺位的一般规则;为使出租人的所有权不因功能化造成减损,超优先顺位规则自应类推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租赁交易 功能主义 功能性的形式主义 超优先顺位 清算法理
原文传递
重整融资之超级优先权模式:功能与构造 被引量:9
9
作者 陈景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64-78,共15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了破产受理后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这意味着我国法确立了其清偿优先顺位,解决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模糊的问题。各国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了破产受理后借款性质为共益债务。这意味着我国法确立了其清偿优先顺位,解决了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规定模糊的问题。各国立法以及司法实践证明,规定重整融资借款为共益债权虽明确了其共益性与优先性,但并未确立其超级优先权地位,无法实现促进融资、重建企业的制度初衷。大多数国家破产法均借鉴《美国联邦破产法》中的重整融资制度,其主要立法模式分为共益债权模式和超级优先权模式。这两种模式均需要与本国的担保制度等相协调。不同立法模式在司法适用以及理论上面临法律体系之阻碍,需在法律技术构造上衡量各方利益,分析超级优先权的功能与构造,这有利于廓清适用边界,进一步确保重整融资的畅通,造就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益债权 超级优先权 重整融资 营商环境
下载PDF
我国破产债权受偿顺序之完善 被引量:6
10
作者 郭丁铭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48-57,共10页
《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债权受偿顺序的规定上存在若干问题,包括对劳动债权和侵权债权的保护不完善以及劣后债权制度的阙如。为此,基于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公共政策,我们需要对《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进行调整,赋予部分工资债... 《企业破产法》在破产债权受偿顺序的规定上存在若干问题,包括对劳动债权和侵权债权的保护不完善以及劣后债权制度的阙如。为此,基于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公共政策,我们需要对《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债权清偿顺序进行调整,赋予部分工资债权超级优先权,同时规定侵权债权优先于其他无担保债权受偿。另外,《企业破产法》需要规定体现实质公平的劣后债权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债权 劳动债权 侵权债权 劣后债权 超级优先权
下载PDF
权利竞存视角下购置款抵押权优先顺位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连光阳 毛轶澜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02-107,共6页
民法典第416条引入购置款抵押权,并突破了“公示在先,效力在先”的一般物权顺位规则。但购置款抵押权也并非真正的“超级优先权”,除了留置权之外,与其他权利竞存时并非恒定优先。根据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法解释学方法,购置款抵押权与... 民法典第416条引入购置款抵押权,并突破了“公示在先,效力在先”的一般物权顺位规则。但购置款抵押权也并非真正的“超级优先权”,除了留置权之外,与其他权利竞存时并非恒定优先。根据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法解释学方法,购置款抵押权与浮动抵押竞存时,应优先于浮动抵押权;与宽限期内抢先设立的其他抵押权竞存时,也应优先;当买受人与贷款人同时为购置款抵押权人时,应将二者地位等同视之,按照《民法典》第414条规则处理。除此之外,购置款抵押权亦可能与一些法定优先权产生竞存,如其与破产管理人管理的债权、执行债权竞存时,亦应优先;与建筑工程价款竞存时,应劣后于后者;与船舶优先权竞存时,也应劣后于后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置款抵押权 权利竞存 优先顺位 法定优先权
下载PDF
《民法典》价款担保权:规范基础、体系统合及规则适用 被引量:1
12
作者 罗亚文 《新疆社会科学》 2023年第2期92-103,159,共13页
比较法视阈中,价款担保权是制衡在先浮动担保权人“位势垄断”的特殊保护手段,《民法典》第416条首次引入价款抵押权制度,《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57条将超级优先效力扩张适用至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中。价款抵押权是对所有权保留的功能... 比较法视阈中,价款担保权是制衡在先浮动担保权人“位势垄断”的特殊保护手段,《民法典》第416条首次引入价款抵押权制度,《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57条将超级优先效力扩张适用至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中。价款抵押权是对所有权保留的功能化厘革,动产抵押、所有权保留与融资租赁构成购置融资担保的交易形式,三者具有相近的实践功能和制度价值。价款担保权应作为购置融资担保多元交易形式的制度统合,其体系建构应当回应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双重要求。价款担保权的功能化整合服务于不同交易形式下设立、公示、顺位及实现的规则统一,包括对抗范围向固定担保的适当扩张、担保主债权与担保物价款的绝对对应、担保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登记的设立规则以及超级优先顺位的统一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价款担保权 所有权保留 超级优先顺位 民法典
下载PDF
试论消除户籍歧视的三种制度
13
作者 张显宏 李录堂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CAS CSCD 2007年第2期121-125,共5页
建立在“城乡分治”基础上的二元户籍制度歧视,使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户籍制度虽经多次改革但收效甚微。要消除户籍歧视,须从农民工就业前、就业中、就业结果等三个方面着手来建立相应的三种制度,而每种制度又含有若干项可操作... 建立在“城乡分治”基础上的二元户籍制度歧视,使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户籍制度虽经多次改革但收效甚微。要消除户籍歧视,须从农民工就业前、就业中、就业结果等三个方面着手来建立相应的三种制度,而每种制度又含有若干项可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工 户籍歧视 制度安排 超级优先权
下载PDF
网络分析法的一个注记
14
作者 孙雪纯 叶国菊 +1 位作者 刘尉 赵大方 《数学杂志》 2022年第6期471-481,共11页
本文研究了网络分析过程中存在偏差的一种问题即决策矩阵中存在一行或一列为零向量.文章利用改进超矩阵的方法,获得了该问题的一个解决途径.进一步,通过计算获得了指标的优化排序向量.最后,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例子进行应用.所得... 本文研究了网络分析过程中存在偏差的一种问题即决策矩阵中存在一行或一列为零向量.文章利用改进超矩阵的方法,获得了该问题的一个解决途径.进一步,通过计算获得了指标的优化排序向量.最后,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给出了例子进行应用.所得结果丰富和推广了网络分析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分析法 超矩阵 相对优势度
下载PDF
《民法典》第416条购买价金担保权之适用风险探析 被引量:1
15
作者 叶雅冰 《仲裁研究》 2020年第4期27-37,共11页
购买价金担保权是新债权人为债务人所购标的物提供价款,而享有的优先于原抵押物上在先担保权益的超级优先权,是我国《民法典》第416条引入的全新制度。购买价金担保权之设立有利于破除在先担保权人之"位势垄断",实现在先担保... 购买价金担保权是新债权人为债务人所购标的物提供价款,而享有的优先于原抵押物上在先担保权益的超级优先权,是我国《民法典》第416条引入的全新制度。购买价金担保权之设立有利于破除在先担保权人之"位势垄断",实现在先担保权人、债务人和新债权人之共赢,促进交易市场的可持续化发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购买价金担保权可适用于动产浮动抵押和动产固定抵押两种情形,具有融资款需与标的物价款一致、10日等候期等特点。然而,由于现行规定过于简单,从三方当事人的角度分别存在债务人转移资产新设购买价金担保权架空在先担保权、在先担保权人盲目增资、新债权人再融资和多重购买价金担保权竞存等风险。本文结合美国法的判例实践,建议对购买价金担保权加以适当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建议当事人在投资时审查标的物上担保权益,审慎约定融资目的,留存相应证据以免承担额外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买价金担保权 超级优先权 再融资 等候期
原文传递
管理人管理模式下重整融资优先权制度的完善
16
作者 于志明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4期167-178,共12页
重整债务融资对于盘活困境企业,发挥重整制度的纾困功能意义深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明确了重整债务融资作为共益债的优先顺位,回应了我国破产程序对重整债务融资顺位规定... 重整债务融资对于盘活困境企业,发挥重整制度的纾困功能意义深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明确了重整债务融资作为共益债的优先顺位,回应了我国破产程序对重整债务融资顺位规定不明的问题。但在融资程序层面,报告加批准的审批流程会带来增量的程序成本,降低融资效率,通过建立分类审批机制可以促进债务融资审批程序的帕累托改进,兼顾防范无序融资和提高融资效率的制度目标;在融资实体层面,共益债的融资顺位无法解决破产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通过有条件地适用超级优先权可以实现在尊重非破产法规范,主要是担保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础上,解决共益债顺位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现实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债务融资 审批模式 优先顺位 超级优先权
下载PDF
购置款超级优先权的内在根据及其化用——以对应收账款型收益的“争夺”为适例 被引量:2
17
作者 纪海龙 《南京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1-90,112,共11页
解释购置款超级优先权应基于各方参与人的潜在合意,并辅之以经济视角下对竞争秩序的维护和对债务人道德风险的防范。购置款超级优先权的内在根据可以被化用到购置物收益上担保权的顺位问题。对于在先浮动应收账款担保权人与购置款超级... 解释购置款超级优先权应基于各方参与人的潜在合意,并辅之以经济视角下对竞争秩序的维护和对债务人道德风险的防范。购置款超级优先权的内在根据可以被化用到购置物收益上担保权的顺位问题。对于在先浮动应收账款担保权人与购置款超级优先权人对债务人转卖购置物后产生的应收账款的争夺,我国法下应认定在先浮动应收账款担保权人与购置款超级优先权人在该等应收账款上均享有担保权时,购置款超级优先权人的顺位优先。但在先浮动应收账款担保权人可在向债务人放款时通过指示支付的方式直接打款给购置款超级优先权人,以消灭购置款超级优先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而独享应收账款上的担保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置款超级优先权 浮动担保 应收账款质押 保理
原文传递
技术发展何以伦理先行--从第二开端共哲学视角看 被引量:2
18
作者 郦平 《自然辩证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34-139,共6页
技术发展为何需要伦理先行?传统哲学家对此早已从技术域限维度给予了说明,因其主张“技术是对自然的模仿”、“技术的始因在人”抑或“技术受本体与现象的二分所规定”,故技术作为手段善需从属于目的善。然而,面对超级人工智能不断突破... 技术发展为何需要伦理先行?传统哲学家对此早已从技术域限维度给予了说明,因其主张“技术是对自然的模仿”、“技术的始因在人”抑或“技术受本体与现象的二分所规定”,故技术作为手段善需从属于目的善。然而,面对超级人工智能不断突破技术的域限,传统技术域限观难以应对新兴技术伦理困境。对此,从第二开端共哲学视角提出技术发展伦理先行,反思人类社会“共之难”的深层原因,重塑人类的共生、共在和共责意识,对人技共存乃至人类持存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域限 超级人工智能 伦理先行 第二开端 共哲学
原文传递
直流电力分组传输中超级电力包的设计 被引量:1
19
作者 杜娟 郭文利 +4 位作者 赵志辰 高冰 王彬 张倩 李保罡 《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EI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136-142,共7页
直流电力分组调度系统实现了电能的按需分配。然而,由于是在单个配电线上传输,如何节省传输时间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着重对直流电力分组传输系统中的电力包结构进行了分析,提出一种超级电力包的概念,将多个电力包合为一个超级电力包进行... 直流电力分组调度系统实现了电能的按需分配。然而,由于是在单个配电线上传输,如何节省传输时间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着重对直流电力分组传输系统中的电力包结构进行了分析,提出一种超级电力包的概念,将多个电力包合为一个超级电力包进行输配电。考虑到负载对于电力需求的多少是不相同的,在超级电力包的基础上,又提出一种可调节超级电力包的概念,能够控制转发给负载各自需要的电力。另外,在合成超级电力包时,根据负载需求电力的急迫性和数量设计了电力分配启发式算法。最后,使用Matlab软件对超级电力包的时间关系式和电力分配算法进行了仿真分析。结果表明,通过超级电力包进行输配电能够节省传输时间,另外,按启发式算法合成的超级电力包能够满足更多用户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流电力分组传输 超级电力包 负载 启发式算法 优先规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