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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解释论——以诉讼法视角为切入点 被引量:6
1
作者 夏志毅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2年第6期24-32,49,共10页
我国民法学说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与法效果均存在争论,司法实务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也认识不清,从而难以确定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以诉讼标的理论检视,债权人撤销之诉不仅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还可能涉及其他实体法权利。... 我国民法学说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与法效果均存在争论,司法实务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也认识不清,从而难以确定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以诉讼标的理论检视,债权人撤销之诉不仅处理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还可能涉及其他实体法权利。随着《民法典》的施行,法律行为区分原则已得到普遍认可,债权人撤销权的撤销对象原则上仅限于处分行为,支持债权人撤销权的形成判决则为法定物权变动依据,被转让的财产在判决生效时即回复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达成债权人撤销之诉的目的。在例外情形下,撤销对象也可包括负担行为。债权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形态则包括第三人参加之诉、必要共同诉讼和需合并审理的必要共同诉讼三种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撤销权 诉讼标的 撤销对象 区分原则 诉讼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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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本位司法理念与妇女权利保护——以民国一起妇女诉请别居案为例 被引量:2
2
作者 李文军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54-62,共9页
女权保护不仅是立法的任务,更须在司法中得到落实,如何适用法律对妇女权利保护至关重要。在民国一起妇女诉请别居案中,虽然《中华民国民法》并未规定别居制度,按照民法传统理论,当事人不能享有诉请别居的诉权。然而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女权保护不仅是立法的任务,更须在司法中得到落实,如何适用法律对妇女权利保护至关重要。在民国一起妇女诉请别居案中,虽然《中华民国民法》并未规定别居制度,按照民法传统理论,当事人不能享有诉请别居的诉权。然而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官秉持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突破法律常规,以保护妇女权利的社会价值共识指导司法过程,赋予妇女诉请别居的诉权,并在别居后的权利义务安排上予以照顾,从而使妇女权利得到了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本位 司法 妇女权利 别居 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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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损害赔偿诉讼分离的标准及程序正当化
3
作者 马贵翔 赵容宇 《兰州学刊》 CSSCI 2020年第9期59-68,共10页
刑事损害赔偿诉讼分离,是指在合并审理的原则下,将部分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讼剥离,以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双赢,避免因不合适的合并导致诉讼迟延的发生。该制度以“事实不具备同一性、民事法律关系复杂”为原则确定分离的实体标准,... 刑事损害赔偿诉讼分离,是指在合并审理的原则下,将部分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讼剥离,以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双赢,避免因不合适的合并导致诉讼迟延的发生。该制度以“事实不具备同一性、民事法律关系复杂”为原则确定分离的实体标准,同时亦包含例外;程序正当化的要点在于用决定的文书进行分离,并尽可能明确分离时间、被害人程序选择权、分离前后证据的互认、既判力、错误分流的救济以及上诉等程序性问题,力求形成行之有效、清晰合理的程序运行规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损害赔偿 赔偿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分离 程序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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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制度研究 被引量:19
4
作者 罗思荣 马齐林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48-53,共6页
各国关于夫妻分居的法律规定,有不同立法体例和类型,参酌国外及 港台地区的分居立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关于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应是: 采用英美法系立法体例,即分居程序宜简单,由分居到离婚,相对从严;分居制度与离 婚... 各国关于夫妻分居的法律规定,有不同立法体例和类型,参酌国外及 港台地区的分居立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关于我国建立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应是: 采用英美法系立法体例,即分居程序宜简单,由分居到离婚,相对从严;分居制度与离 婚制度并存;分居的法定理由和事实理由相结合;协议分居与诉讼分居并举;分居的 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夫妻关系、子女关系两方面;当事人死亡、和解或离婚,分居终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分居 诉讼分居 法律效力 婚姻关系制度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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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的发展及其解释适用 被引量:13
5
作者 王亚新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7-130,共14页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从早期的"信访申诉+法院依职权再审"的结构出发,经历了从"诉访不分"且强调职权性纠错的起点向诉讼与信访相对分离的程序结构转型的过程,其结果是大体实现了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再审的主要途径、结...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从早期的"信访申诉+法院依职权再审"的结构出发,经历了从"诉访不分"且强调职权性纠错的起点向诉讼与信访相对分离的程序结构转型的过程,其结果是大体实现了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再审的主要途径、结合检察机关和法院从外部和内部实施审判监督这样一种制度形态。但目前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运行状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而"多方投诉"的信访现象,仍给民事诉讼制度带来"终审不终"的压力和难题,因此,对再审或审判监督程序这一制度发展过程加以重述,就2012年民事诉讼法全面修订以来,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后民事再审程序设计及运行中的解释适用等众多问题进行全面探讨显得十分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审判监督 “诉访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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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想 被引量:10
6
作者 梁凤云 陈默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2年第2期112-124,共13页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提出通过诉前调解实现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实践中各地法院纷纷探索,但在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上尚存有空白。从功能定位上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的重要内容,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的有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提出通过诉前调解实现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实践中各地法院纷纷探索,但在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上尚存有空白。从功能定位上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是行政诉讼繁简分流的重要内容,是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的有机组成,是实现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定位的初平衡平台,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措施。从实践应用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的制度设想应结合其功能定位,在诉前调解居中主体、争议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具体操作以及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诉讼程序衔接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设置,从而实现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诉前调解 繁简分流 诉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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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建设需要行政裁决制度 被引量:11
7
作者 王小红 《北方法学》 2008年第4期90-97,共8页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行政裁决制度的范围呈缩小趋势,这一方面与误认为行政裁决制度破坏了权力分工原则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行政裁决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关。行政裁决制度符合我国宪法上的权力分工原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必要...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行政裁决制度的范围呈缩小趋势,这一方面与误认为行政裁决制度破坏了权力分工原则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行政裁决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关。行政裁决制度符合我国宪法上的权力分工原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必要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在解决私法争议中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强,效率高、成本低、解决争议彻底等优势,保留行政裁决制度并对其进行合理构建。应当借鉴日本的当事人诉讼制度来建立我国的行政裁决诉讼制度,以解决行政裁决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裁决 权力分工 行政裁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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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院调解与审判的程序分离 被引量:11
8
作者 郝振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28-37,共10页
调解和审判混合并置的方式下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的特点大致是一致的。这种路径致使调解和审判产生了难以消解的冲突,严重制约着审判程序的现代化及其多重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调审程序分离的路径主要是构建调解程序的某些特殊原则和制度... 调解和审判混合并置的方式下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的特点大致是一致的。这种路径致使调解和审判产生了难以消解的冲突,严重制约着审判程序的现代化及其多重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调审程序分离的路径主要是构建调解程序的某些特殊原则和制度,并未解决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同质性问题。可以借鉴日本调解非讼化的思路,着力改造调解程序的对抗主义结构,使之建立于非对抗结构之上,并且注重程序的自足性和体系性,以形成独立的法院调解程序,使程序不仅"分离"更要"分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调解 审判 分离 非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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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分合之辩 被引量:4
9
作者 夏红 颜子清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33-40,共8页
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是刑事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捕诉关系有“分立”和“一体”两种工作机制。建国70余年来,捕诉关系“四合二分”,呈现出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情势。本轮检察机构改革中,捕诉关系分合论争激... 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是刑事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捕诉关系有“分立”和“一体”两种工作机制。建国70余年来,捕诉关系“四合二分”,呈现出分中有合、合中有分的情势。本轮检察机构改革中,捕诉关系分合论争激烈。捕诉分合之争本质上是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在检察机关内部权属分配问题,并未改变各自权力属性。“捕诉一体”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效率价值需求强烈背景下的办案机制供给侧改革,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目的实现路径变化背景下的办案机制调整,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模式多样形态转变背景下的工作机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一体 捕诉分立 诉讼价值 诉讼目的 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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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之程序定位及制度重构 被引量:1
10
作者 蒋玮 刘乐童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73-79,共7页
执行回转具有非讼程序的性质,既不是执行救济措施,也不属于执行程序的范畴。在未来《民事诉讼法》修改及《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单行立法过程中,应从执行回转的地位出发进行制度重构:将执行回转设于《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编“特别程... 执行回转具有非讼程序的性质,既不是执行救济措施,也不属于执行程序的范畴。在未来《民事诉讼法》修改及《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单行立法过程中,应从执行回转的地位出发进行制度重构:将执行回转设于《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编“特别程序”章;明确执行回转程序启动的条件;限缩执行回转程序的启动方式为当事人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兜底保护;将执行回转裁定作为执行依据,赋予其执行力;明确“先执行回转申请”“后执行回转之诉”的序位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回转 审执分立 财产返还 非讼程序 执行回转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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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诉程序的完善研究——以审执分离背景下法院的角色厘定为前提 被引量:5
11
作者 王思思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19-130,共12页
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适用率低、程序启动难、执行法官适用动力不足等困境,导致其在制裁"老赖"、化解"执行难"以及维护裁判权威上的功能几近空置。实质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适用困境的根源... 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适用率低、程序启动难、执行法官适用动力不足等困境,导致其在制裁"老赖"、化解"执行难"以及维护裁判权威上的功能几近空置。实质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适用困境的根源主要在于相关程序机制的运行存在障碍。如何破除追诉程序的运行障碍,打破审判与执行主体竞合的局面,需要厘清法院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明晰各主体的职责界限。具体可以尝试变更执行主体,实现执行权配置三分法,将行政非诉执行交行政机关,刑事财产刑执行交侦查、起诉、刑罚执行机关,民事执行等其他内容交法院执行局。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实行异地审理,避免审判与执行法院再次竞合。同时,推行双轨模式,对于行政非诉、财产刑执行中的抗拒执行犯罪行为,沿用传统公诉模式;法院对于民事执行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为,借鉴监狱内犯罪赋予法警部门立案侦查权。在具体实践中实行执行权、侦查权横向和纵向分工制约,案件移送异地审理,确保程序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追诉程序 审执分离 诉讼结构 双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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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审判为中心”的侦诉审关系论析 被引量:3
12
作者 洪刚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29-36,共8页
“以审判为中心”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未见明显成效,并不意味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讨论和改革已经终结。“以审判为中心”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以庭审实质化为基本遵循,应当明确与认罪认罚从宽和... “以审判为中心”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未见明显成效,并不意味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讨论和改革已经终结。“以审判为中心”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以庭审实质化为基本遵循,应当明确与认罪认罚从宽和以一审为重心的具体联系。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正确处理好侦查与起诉、侦查与审判、起诉与审判三者之间的法理关系,是“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应有之义,包括构建“大起诉”格局的侦诉关系,破除“侦查中心主义”的侦审关系,贯彻“诉审分离”原则的诉审关系。厘清侦查、起诉、审判之间的法理关系,将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产生积极影响,即庭审重心前移形成逆向制约作用、贯彻证据裁判实现统一证明标准、保障辩护权的对抗效果实现有效辩护、侦诉审关系的最终归宿是公正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诉审分离 有效辩护 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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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分离情形下的抵押权设定及其实现——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4条为中心 被引量:3
13
作者 李昊 刘磊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26-38,共13页
在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分离情形下,尽管出现了抵押登记名实不符的现象,但考虑到这种分离并未损伤抵押登记的制度功能,以隐名代理制度进行解释并认可此种情形下的抵押权设定效力,在解释论上仍具有较强的现实可行性。根据民事代理与诉讼代理... 在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分离情形下,尽管出现了抵押登记名实不符的现象,但考虑到这种分离并未损伤抵押登记的制度功能,以隐名代理制度进行解释并认可此种情形下的抵押权设定效力,在解释论上仍具有较强的现实可行性。根据民事代理与诉讼代理的区别以及诉讼担当理论的严格要求,原则上仅债权人可作为适格原告,只有在债券发行中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分离的情况下,才应例外地承认受托人可以作为适格原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人与债权人分离 抵押登记 隐名代理 诉讼代理 诉讼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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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调审适度分离的尺度把握与模式探索
14
作者 刘子聪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18-22,共5页
调解与审判在思维模式、法理价值、运行程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调审合一模式下,“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诱促调”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各地法院分别在程序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调审分离模式探索。但... 调解与审判在思维模式、法理价值、运行程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调审合一模式下,“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诱促调”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各地法院分别在程序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调审分离模式探索。但实践中仍存在诉讼效率低下、程序冗长、考核机制不合理等弊病,通过确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妥善安排诉讼与调解的程序衔接,调整考核机制,探索符合中国实际发展状况的调审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审分离” “调判结合” 诉讼效率 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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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的概念扩张审思 被引量:2
15
作者 饶淑慧 翁晓斌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73-78,共6页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是当前司法的重要议题,多年来各界对繁简分流概念的意涵指向与使用目的已悄然改变,规范文件与改革历程中的繁简分流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其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执行繁简分流”等在繁简分流...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是当前司法的重要议题,多年来各界对繁简分流概念的意涵指向与使用目的已悄然改变,规范文件与改革历程中的繁简分流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其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执行繁简分流”等在繁简分流理论体系中难以圆融。本质上,繁简分流的原始内涵应为诉讼内程序分流,其根本目的在于司法为民。故而未来改革应匡正概念表述、正视理论误识、纠正行为偏差,促进繁简分流与相关司法改革的良性互动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繁简分流 程序分流 多元化解纷机制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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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涉诉信访制度的反思与重构——以广东省S市两级法院信访情况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1
16
作者 刘小鹏 《中国人权评论》 2013年第2期155-166,194-195,共13页
涉诉信访作为我国一项特有的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曾被视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但是,信访与司法存在的本质功能区别,决定了涉诉信访很难成为化解矛盾的手段。目前大量涉诉信访的出现,让法院苦不堪言,严重侵害了司法权威与公正,... 涉诉信访作为我国一项特有的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曾被视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但是,信访与司法存在的本质功能区别,决定了涉诉信访很难成为化解矛盾的手段。目前大量涉诉信访的出现,让法院苦不堪言,严重侵害了司法权威与公正,因此有必要对涉诉信访进行改革,分离'访'、'诉',完善再审程序,建立涉诉终结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诉信访 权利救济 诉访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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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主体研究 被引量:2
17
作者 李光禄 姚慧雅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66-74,共9页
我国2012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明确规定了先行调解制度,即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可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先行调解。通过分析现行立法规定,可知先行调解是一种法院立案之前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先行调解在理念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我国2012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22条明确规定了先行调解制度,即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可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先行调解。通过分析现行立法规定,可知先行调解是一种法院立案之前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先行调解在理念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在立法与实践上,却缺乏相应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究其原因,法院作为先行调解主体,在立法方面,在费用、工作量、效果、效力、保密性与必要性等方面均欠缺合理性。先行调解主体不应当包括法院。法院可以将先行调解委派给法院外的调解机构或者交由法院内的调解窗口主持进行,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调审分离与诉调对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行调解 先行调解主体 调审分离 诉调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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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的功能困境与改革路径 被引量:2
18
作者 王亚利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第7期76-79,共4页
涉诉信访在中国的产生有一定的政治和法制背景,但由于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的问题,使其走入困境,破坏了司法独立,削弱了司法权威,与法治形成悖论。应恢复信访的民主监督和利益表达功能,弱化其权益救济功能,以诉访分离为基本思路对涉诉信... 涉诉信访在中国的产生有一定的政治和法制背景,但由于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的问题,使其走入困境,破坏了司法独立,削弱了司法权威,与法治形成悖论。应恢复信访的民主监督和利益表达功能,弱化其权益救济功能,以诉访分离为基本思路对涉诉信访进行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诉信访 司法独立 诉访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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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辩冲突中法官的中立性困境
19
作者 王景龙 陈育龙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02-110,共9页
审辩冲突是相对于审辩交易的另一种审辩关系的异化模式,与后者的隐蔽性、妥协性相比,审辩冲突呈现出直接与对抗的特点。在当前有关审辩冲突的论述中,几乎都提及到法官中立性缺失的问题。但是,鲜有人认识到,法官中立性缺失背后隐藏的是... 审辩冲突是相对于审辩交易的另一种审辩关系的异化模式,与后者的隐蔽性、妥协性相比,审辩冲突呈现出直接与对抗的特点。在当前有关审辩冲突的论述中,几乎都提及到法官中立性缺失的问题。但是,鲜有人认识到,法官中立性缺失背后隐藏的是中立性困境,这种困境让法官难以自拔。审辩冲突中法官中立性困境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包括:案卷笔录中心主义、轻视辩方心态、法官心态越位;外因包括:考核压力、政策导向、舆论干预。应当重视辩护律师的作用、强调法检互相制约、重申审判独立。将法官中立性困境这一问题限定在审辩冲突现象范围之内讨论,也比以往从宏观上研究法官中立性问题更加直观与集中。最终要通过理念突破、制度改革从法官的角度缓解,甚至消除审辩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辩冲突 法官中立性 控审分离 诉讼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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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合一:新时代背景下的合理性与完善路径探讨 被引量:1
20
作者 刘祎铭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77-80,共4页
在推行捕诉合一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提出了一些质疑,但都不足以成为反对实行捕诉合一改革的理由,捕诉合一的改革势在必行。捕诉合一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应运而生,既能解决案多人少... 在推行捕诉合一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提出了一些质疑,但都不足以成为反对实行捕诉合一改革的理由,捕诉合一的改革势在必行。捕诉合一是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以及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应运而生,既能解决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又契合人权保障理念,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当然,捕诉合一的改革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形成监督制约机制,且通过设立救济机制、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奉行少捕慎捕理念以及建立审查逮捕诉讼化构造等,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捕诉合一 捕诉分离 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 逮捕诉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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