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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与直接适用法的判断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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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金鑫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3年第2期38-54,共17页
直接适用法构成公法强制规范在冲突法层面投射的反映。在寻找直接适用法的判断标准时,有必要从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当中获得启示,即特别发挥解决公私法冲突的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功能。就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方法而言,... 直接适用法构成公法强制规范在冲突法层面投射的反映。在寻找直接适用法的判断标准时,有必要从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当中获得启示,即特别发挥解决公私法冲突的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功能。就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方法而言,区别于效力位阶方法的僵硬和规范分类方法的以问答问,通过赋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利益平衡方法能使法官妥善运用比例原则权衡因适用直接适用法带来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就转介条款对强制规范的解释范围而言,理论上完全法不必借助转介条款,但由于我国立法的预先安排往往是过度的,与转介条款的一般解释相冲突,故应谨慎对待;不完全法则应由法院地国而非外国准据法所属国的转介条款决定强制规范如何对合同发生私法效果。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53条第1款之类的转介条款自身不构成直接适用法,而是被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这一直接适用法制度当中,使之具有一并解决地域法冲突和公私法冲突的复合选法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适用法 转介条款 强制规范 冲突法 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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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直接适用法理论体系之构建 被引量:3
2
作者 董金鑫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55-66,共12页
尽管直接适用法制度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当中得以确立,但中国直接适用法理论体系之构建仍有很大不足,进而影响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就存在的规范类型而言,作为实体强制规范在冲突法层面的投射,直接适... 尽管直接适用法制度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当中得以确立,但中国直接适用法理论体系之构建仍有很大不足,进而影响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就存在的规范类型而言,作为实体强制规范在冲突法层面的投射,直接适用法不构成一类单独的强制规范,而表现为根据自身意图适用的公法性强制规范;就发生的冲突领域而言,区别于传统国际私法解决的私法冲突以及通过属地原则解决的公法冲突,直接适用法的出现导致跨国背景下的公私法冲突,需要将法院地的转介条款纳入到直接适用法制度当中加以妥善解决;就所属的选法方法而言,直接适用法不同于既往的双边选法方法,在方法论上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单边方法。出于国家政策的相互尊重,有必要将直接适用法制度“双边化”,即通过此类规则在涉外私法案件中的普遍单边适用最终实现双边的选法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适用法 强制规范 法律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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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劳动合同冲突法的司法解释 被引量:2
3
作者 许庆坤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25-131,共7页
劳动合同冲突法规则之所以需要在一般合同冲突法规则以外"另立门户",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彰显弱者保护原则应为此类特别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或排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 劳动合同冲突法规则之所以需要在一般合同冲突法规则以外"另立门户",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彰显弱者保护原则应为此类特别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或排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增加灵活性、区分个人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构成晚近国外此类先进立法的主要共性。我国现行立法在术语的明确性和弱者保护力度上尚有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可从四方面对其予以补充和完善:明确劳动合同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工作地"的含义,明晰劳务派遣中的合同关系,释明劳动合同冲突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合同 冲突法 司法解释 直接适用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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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体育仲裁视野中的直接适用法 被引量:1
4
作者 董金鑫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51-56,共6页
作为国家法秩序在体育自治领域中的反映,直接适用法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国际体育仲裁实践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就它的具体表现而言,在管辖权确立阶段,虽然瑞士法对该问题的态度较为宽容,但国际体育仲裁院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对限制劳动... 作为国家法秩序在体育自治领域中的反映,直接适用法在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国际体育仲裁实践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就它的具体表现而言,在管辖权确立阶段,虽然瑞士法对该问题的态度较为宽容,但国际体育仲裁院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对限制劳动争议可仲裁性的外国直接适用法加以关注;在法律适用阶段,虽然《与体育有关的仲裁法典》没有设置关于直接适用法的法律适用条款,但出于对国家强行法的尊重以及建构体育竞争秩序的需要,国际体育仲裁院借助《瑞士国际私法典》第18条和第19条分别探讨了欧盟法、瑞士法以及其他国家法律当中强制规范的直接适用,特别表现了其对瑞士法判断标准的青睐;与之同时,在司法审查阶段,无论可以撤销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裁决的瑞士联邦法院,还是可以拒绝承认或执行该仲裁裁决的其他国家的法院,都将裁决是否违反直接适用法作为重点审查对象,以此对体育自治进行必要的监管。体育行业乃至体育纠纷解决的自身特点,导致该领域的直接适用法在解决问题、适用依据以及判断结果上呈现出特殊性。上述司法实践对我国未来建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必将产生影响,有必要引起我国体育界的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体育仲裁院 直接适用法 体育仲裁 公共政策 强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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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凭单放货要求对记名提单的直接适用性 被引量:1
5
作者 董金鑫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4期17-23,共7页
关于凭单放货要求能否直接适用于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较大争议。就实体法而言,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只具有部分强制性,承运人在托运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向记名的收货人无单放货;就冲突法而言,该要求出... 关于凭单放货要求能否直接适用于记名提单下的无单放货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较大争议。就实体法而言,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只具有部分强制性,承运人在托运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向记名的收货人无单放货;就冲突法而言,该要求出于保护托运人利益的考虑,不满足作为直接适用的法判断标准的超越标准和公益标准;就比较法而言,虽然有人认为,与之适用情况相类似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应直接适用,但这是缔约国实施国际条约的结果,不构成作为直接适用的法构成要件的一国重大公益的反映,而且司法实践也倾向于否定外国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条款构成直接适用的法。总之,记名提单下的凭单放货要求不宜视为直接适用的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记名提单 凭单放货 直接适用的法 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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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解读 被引量:1
6
作者 杨赟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58-61,共4页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特定的涉及国家基本利益的强制性规定,可以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引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条首次针对"直接适用的法"予以规定,在立法层面上对完善我国的...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特定的涉及国家基本利益的强制性规定,可以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引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条首次针对"直接适用的法"予以规定,在立法层面上对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该条的理解因为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原因仍存在着模糊和不完备之处,因此,对于强制性规定的概念和类型,第4条和公共秩序之间的适用层级,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直接适用的法"这一原则等问题,都是实务界与理论界值得关注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条 直接适用的法 强制性规定 公共秩 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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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对外担保审批规定在英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以Emeraldian案为中心
7
作者 董金鑫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2期82-93,共12页
作为无须冲突规范指引的直接适用法的表现,中国法院无一例外地适用本国的对外担保审批要求审理对外担保案件,从而必然发生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而从Emeraldian案可以看出,在《罗马公约》生效的背景下,除非中国对外担保审... 作为无须冲突规范指引的直接适用法的表现,中国法院无一例外地适用本国的对外担保审批要求审理对外担保案件,从而必然发生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而从Emeraldian案可以看出,在《罗马公约》生效的背景下,除非中国对外担保审批规定构成合同准据法,满足《罗马公约》第3条第3款的条件,或借助普通法上的公共政策规则,否则不能获得英国法院的认可;在《罗马条例I》通过之后,英国正式确立了第三国直接适用法制度,这使得中国对外担保审批规定有了新的适用依据。然而,由于中国立法规定未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后仍发生特别的民事后果,英国法院能否运用第三国直接适用法制度实现此类规范的适用仍存在未知之数。故两国在未经审批对外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上存在真实的法律冲突,有必要探求造成此种冲突的原因,从而为中国寻求应对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适用法 对外担保 强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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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适用法理论在欧盟国家的发展历程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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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金鑫 《欧洲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83-107,共25页
长久以来直接适用法构成冲突法的一大难题。尽管直接适用法制度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当中得以确立,但中国直接适用法理论仍有很大的不足,进而影响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根据比较法的实践,通过探讨法国... 长久以来直接适用法构成冲突法的一大难题。尽管直接适用法制度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当中得以确立,但中国直接适用法理论仍有很大的不足,进而影响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根据比较法的实践,通过探讨法国的公序法、英国的超越法、德国的干预规范以及荷兰的优先规则等若干代表性国家的直接适用法理论的形成过程,描述直接适用法制度"欧盟化"的历史发展,为我国直接适用法制度的理论完善提供借鉴和帮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适用法 强制规范 欧盟 《罗马条例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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