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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人工智能定位论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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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一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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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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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1-10,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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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清水江文书中的本土法律话语研究”(21XMZ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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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法律人工智能的基本定位,目前法学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为AI乐观主义替代论,认为法律人工智能能够在未来获得更广泛深入的应用,进而取代人类处理案件;一为AI工具主义辅助论,认为法律人工智能尚无取代人类的能力,只能将其视为司法的辅助工具。这两种观点的分歧不仅可能导致肯定者对AI技术的过度迷信和依赖,亦可能导致质疑者过于强调AI的局限进而阻碍其进步,更可能导致未来“AI+法律”应用在发展方向上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厘清AI在法律应用中的定位:在目前“弱人工智能”局面下,应依照不同的司法场景,根据法律人工智能具体能够实现的功效来定位其应用范围。在简单标准案件中,应将其定位为替代工具,将大量机械、流程化的事务性工作交由AI自动处理,减少人力的重复使用,提高司法实践的准确性与效能;而在复杂疑难案件中,则应将其定位为辅助工具,辅助律师和法官完成案件管理、事实调查、案情梳理、庭审提醒等工作。取其所长、避其所短,让AI做其能做又能做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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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
法律应用
定位论
简单标准案件
复杂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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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I
legal aplication
the positioning theory
sinple and standard cases
complex and chal-lenging cas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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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0-05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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