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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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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小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1期49-56,共8页
1950年《婚姻法》颁行至今的夫妻财产制度变迁,越来越侧重对债权人的保护,强化妻子对婚姻期间丈夫所负外债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事实、价值和效率等方面都有其正当性,但也面临着法律、价值和效率等诸层面的困境。在当前条件下... 1950年《婚姻法》颁行至今的夫妻财产制度变迁,越来越侧重对债权人的保护,强化妻子对婚姻期间丈夫所负外债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事实、价值和效率等方面都有其正当性,但也面临着法律、价值和效率等诸层面的困境。在当前条件下,如果不对法定财产制作根本性调整,则应当在保留现有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基础上,增设夫妻债务防卫权,调整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推定 正当性 困境 夫妻债务防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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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体化视域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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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訾培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45-156,共12页
共同债务认定在夫妻债务纠纷处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但现有研究暴露出程序和实体衔接不足的缺陷,从民事一体化视角研究殊为必要。在系统解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基础上,透过案件上诉率和再审率以及个案说理情况可以发现,《民法典》第... 共同债务认定在夫妻债务纠纷处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但现有研究暴露出程序和实体衔接不足的缺陷,从民事一体化视角研究殊为必要。在系统解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基础上,透过案件上诉率和再审率以及个案说理情况可以发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存在价值失衡、标准模糊和证明规则适用机械等问题。基于此,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既能助力夫妻债务纠纷妥善处理,又能有效回应“总结实践经验”的立法期许,推动夫妻债务诉讼规则摆脱“极端化”立法的窠臼,逐步实现多重价值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标准 证明责任 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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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出路--以心理文化学作为分析工具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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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明涛 《学术探索》 2020年第7期84-91,共8页
夫妻关系并非团体关系,更非财产的联合体,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两性结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应当符合我国民众所特有的传统家庭观念及心理文化方面的特征,其正当性基础在于"夫妻一体"的伦理性与"同财共居&qu... 夫妻关系并非团体关系,更非财产的联合体,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两性结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应当符合我国民众所特有的传统家庭观念及心理文化方面的特征,其正当性基础在于"夫妻一体"的伦理性与"同财共居"的家庭传统。作为限定夫妻共同债务成立范围的"共债共签"与"日常家事代理"各有其制度缺陷。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应当回归"为共同生活目的"这一基本的价值判断。在此基础上,建立离婚追偿制度以避免"被负债"的现象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家事代理 共债共签 心理文化 离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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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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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项彦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69-76,共8页
因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属连带债务范畴,夫妻身份关系仅会对共同意思表示的识别产生影响。依规范意旨,《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与决定权,单纯知情不等于同意,但夫妻身份可影响同意之形式。... 因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属连带债务范畴,夫妻身份关系仅会对共同意思表示的识别产生影响。依规范意旨,《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与决定权,单纯知情不等于同意,但夫妻身份可影响同意之形式。“共同签字”除双方共同作为债务人签字的情形外,不宜一律认定为形成了共同意思表示。基于利益衡量和风险分配视角,以保证人、证明人等身份签字宜解释为不同意共同作为债务人进行举债,以配偶身份签字以及积极收付款等行为则注重交易对方的合理信赖保护。配偶一方的沉默一般不宜认定为具有举债合意,但依诚信原则,沉默且当场未表示异议可谨慎推断为同意举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明示意思表示 默示意思表示 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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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困境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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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玲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3期99-102,共4页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的立法存在诸多不足,各级法院在处理现实案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含义、我国的立法现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问题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加大对虚构...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方面的立法存在诸多不足,各级法院在处理现实案件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法律问题。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含义、我国的立法现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问题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提出通过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加大对虚构债务的惩罚力度、建立分居期间财产认定制度等举措以促进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标准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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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 被引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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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若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46-154,共9页
夫妻共同债务适用"时间"推定规则的法理基础是民法共有理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凡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举债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具有夫妻合意的,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 夫妻共同债务适用"时间"推定规则的法理基础是民法共有理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凡债权人有理由相信举债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具有夫妻合意的,应当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推定规则 家事代理权 表见代理
原文传递
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从(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说起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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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丽新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0-117,共8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面并非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作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值得研究。就债的相对性,非举债方没有参与缔结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作出举债的意思表示,债权人无法从此债中推出非举债方以其个人财产为此清偿的承诺。夫妻共同债务既不是共有物之债,也不是合伙之债,非举债方仅是因为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享有举债方带来的债务利益,故非举债方正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不涉及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非举债方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也只能限制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不存在以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基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就连带清偿责任的扩张解释,将交易安全颠覆婚姻安全,使得婚姻的缔结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的当然归责,应予以纠正。非举债方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应与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相对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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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探析——基于对法释[2018]2号实践状况的考察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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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晖 訾培玉 《学术探索》 2020年第1期75-83,共9页
除夫妻一方因家事代理所负之债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外,法释〔2018〕2号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大量债权人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为减轻债权人证明负担,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中出现了扩张夫妻“共债合意”、降低证明标... 除夫妻一方因家事代理所负之债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外,法释〔2018〕2号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大量债权人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为减轻债权人证明负担,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中出现了扩张夫妻“共债合意”、降低证明标准、改变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等乱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采纳法释〔2018〕2号认定规则背景下,为平衡债权人和举债人配偶权益,法官认定夫妻债务性质过程中,应当扩张解释夫妻“共债合意”,根据举债人配偶知情、还款等特定行为,认定夫妻达成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对于家事代理之债,应以外观可识别性为准作出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对夫妻共同生活的判定,在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基础上,需加大职权查明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 夫妻共同生活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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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兼论夫妻共同债务证明责任的分配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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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文勇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03-113,共11页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采取主观意思论和客观用途论的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债权人应承担夫妻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采取主观意思论和客观用途论的方式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债权人应承担夫妻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在以客观用途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另一种是仅间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例如借贷之债。对债权人而言,前者较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至于后者,债权人承担的证明负担较重,为了避免夫妻共同债务证明不能之风险,债权人应尽量采取事前共债共签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家庭日常生活 共同生活 共同生产经营
原文传递
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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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霞 曹相见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4-52,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也常常做出相反判决。就规范意义而言,"时间"推定规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体系中的一环,是调整夫妻债务外部关系的规范,应适用于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情形。基于婚姻家庭法上人身规则的特性,"时间"推定规则原则上推定夫妻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排除婚前个人债务、专属于一方的债务以及无偿行为所生债务。在债权人非为善意时,适用推定过错规则,免除非举债方的举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推定规则 表见代理 日常家事代理 人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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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增加家事代理:身份权与财产权益冲突的解决路径——从案例和司法解释出发设计民法分则家事代理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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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程斌 李龙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8年第2期15-26,共12页
夫妻作为民事主体,若内部关系不明晰,对外交易的学理构建和司法适用虽有重大创新,但总归是隔靴搔痒。学界一方面将关注点集中在人身权中的人格权上,另一方面对夫妻对外交易关系中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上。解决夫妻对外交... 夫妻作为民事主体,若内部关系不明晰,对外交易的学理构建和司法适用虽有重大创新,但总归是隔靴搔痒。学界一方面将关注点集中在人身权中的人格权上,另一方面对夫妻对外交易关系中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上。解决夫妻对外交易问题的核心,在于认清夫妻间身份权的特殊性。家事代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沟通夫妻身份权及对内、对外的财产权益问题,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应对夫妻间的家事代理进行制度设计。在此规定下,包括司法解释和司法判决才可能全面地认知夫妻对外交易的复杂性,进而做出符合法理和情理的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权 家事代理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 对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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