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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段准入”模式下进口货物物上权力边界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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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希璇 张勇 《海关法评论》 2023年第1期287-295,共9页
“两段准入”作为海关通关业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延伸了传统意义上的海关监管时空。“第二段监管”环节货物虽然属于海关监管货物,但处于企业的占有和控制下,客观上更有利于所涉民事权利之行使。探讨“两段准入”模式下海关监管货... “两段准入”作为海关通关业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延伸了传统意义上的海关监管时空。“第二段监管”环节货物虽然属于海关监管货物,但处于企业的占有和控制下,客观上更有利于所涉民事权利之行使。探讨“两段准入”模式下海关监管货物物上权力边界,有助于厘清“第二段监管”环节影响海关监管执法的私法因素,明确海关行政检查权行使的原则和边界,在保障民事权利行使的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以防范监管风险,提升海关监管工作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段准入 海关监管货物 行政检查权 货物所有权 权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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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权与民事担保物权冲突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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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悦 杨旭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6年第1期90-97,共8页
海关监管货物的所有权人违反《海关法》的规定,未经海关允许而擅自在监管货物上设定担保物权的情况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尽管海关监管权产生在先,且系法定行政权力,但在监管货物所有权人民事债务无法清偿而需要以监管货物作为抵押物折价... 海关监管货物的所有权人违反《海关法》的规定,未经海关允许而擅自在监管货物上设定担保物权的情况在实践中比较常见。尽管海关监管权产生在先,且系法定行政权力,但在监管货物所有权人民事债务无法清偿而需要以监管货物作为抵押物折价或变卖以抵偿债务的情形下,由于《海关法》有关禁止擅自设定担保物权的规定仅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足以否定抵押合同的效力,又没有其他的明确规定赋予海关在此情况下可对监管货物所涉税款享受优先权,故海关以监管权优先于民事抵押权为由,要求就税款优先于有抵押债权受偿的依据并不充分,可能导致税款流失,给海关执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带来极大挑战。建立监管货物公示制度,并将监管货物的税款担保责任纳入担保法的调整范围,将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一条可行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关监管货物 担保物权 权利冲突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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