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4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浅论共同犯罪的中止 被引量:2
1
作者 岳启杰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29-31,共3页
共同犯罪的中止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形态,它是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这两种犯罪形态的结合。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中止不仅存在于单独犯罪中,而且存在于共同犯罪中。我国法律对共同犯罪的中止未作明确的规定,在... 共同犯罪的中止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形态,它是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这两种犯罪形态的结合。犯罪中止是一种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中止不仅存在于单独犯罪中,而且存在于共同犯罪中。我国法律对共同犯罪的中止未作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容易出现定性不准的情形。为此,有必要对共同犯罪的中止进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犯罪中止 有效性 借鉴
下载PDF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故意犯罪阶段形态之比较研究 被引量:3
2
作者 赵国强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2-19,共8页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异。在上述几个方面,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是各有千秋, 各有优劣, 实有相互取长补短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地刑法 澳门刑法 故意犯罪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下载PDF
危险犯既遂后的中止问题研究 被引量:3
3
作者 姜敏 《政法学刊》 2008年第1期82-85,共4页
按照通说,危险犯在法定危险状态形成后行为人又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其造成的危险状态是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一通说却也面临许多质疑。按照我国中止的立法规定、犯罪构成、危险犯的特性来看,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具有合... 按照通说,危险犯在法定危险状态形成后行为人又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其造成的危险状态是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一通说却也面临许多质疑。按照我国中止的立法规定、犯罪构成、危险犯的特性来看,危险犯在达至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完全具有合理性且是危险犯的中止而不是实害犯的中止,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也给了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也保护了面临犯罪侵害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犯 犯罪中止 犯罪过程 刑事政策
原文传递
判定犯罪中止自动性影响要素刍议
4
作者 刘双 《西部学刊》 2024年第7期104-107,共4页
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作为人的主观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判断需要完善的理论支撑,目前有三种主流学说,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但此三种学说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客观标准,忽视了人的主观差异性而受到阻碍。根据客观事实发生的变化克服了主观价值... 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作为人的主观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判断需要完善的理论支撑,目前有三种主流学说,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但此三种学说在实践中由于缺乏客观标准,忽视了人的主观差异性而受到阻碍。根据客观事实发生的变化克服了主观价值实现了自我行为调整的主观价值生活说可以成为自动性的判定思路,并提出时间、空间、工具、实现方式等条件转变假设,进一步提出结合主观说、弗兰克法则、主观的价值生活说三种理论的阶梯型思路,该思路能够适应中止犯在客观因素变化后的自动性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中止 自动性 实践判定
下载PDF
犯罪中止时间性构成条件探微
5
作者 李茂华 《政法学刊》 2005年第6期39-42,共4页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成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人们所谓的时间性构成条件从刑法的谦抑性思想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角度而言,“犯罪过程”应始于着手犯罪,而非始于犯罪预备行为;为了贯彻鼓励行为人主动放...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犯罪中止成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人们所谓的时间性构成条件从刑法的谦抑性思想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角度而言,“犯罪过程”应始于着手犯罪,而非始于犯罪预备行为;为了贯彻鼓励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有效地保护社会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应将“犯罪过程”的终点确定为发生行为人追求的危害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象证据 鉴定 标准
原文传递
危险犯既遂后主动排除危险状态行为的定性 被引量:1
6
作者 张华 《莱阳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52-56,共5页
危险犯既遂后主动排除危险状态行为的定性问题是刑法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此学者们进行了不断的探讨。理论上存在危险犯既遂说、危险犯中止说以及实害犯中止说三种观点。本文在评析这些观点的基础上,赞同实害犯中止说。
关键词 危险犯 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实害犯 犯罪中止
下载PDF
关于犯罪中止和中止犯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7
作者 黄开诚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6年第4期534-538,共5页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 犯罪中止行为是法律和社会赞许、支持的行为,与中止犯(犯罪行为)有着质的区别。立法者应当在价值取向上把中止犯的存在范围限定在严重犯罪之中和犯罪过程中的实行阶段、实行后阶段。中止犯的成立条件不能混同于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规定存在若干弊端,应当进行修改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中止 中止犯 中止犯的成立条件
下载PDF
危险犯危险状态产生后能否成立犯罪中止之探讨——兼论其法条适用 被引量:1
8
作者 张琦 《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78-82,共5页
针对危险犯危险状态产生后能否成立犯罪中止这一问题,理论上存在三种学说:实害犯中止说、危险犯中止说、危险犯既遂说。对这三种学说进行介绍和评析,认为危险犯既遂说比较合理,同时也对危险犯的法条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危险犯 犯罪中止
下载PDF
重新检视犯罪中止 被引量:1
9
作者 马荣春 白星星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33-38,共6页
在诸多刑法理论问题还处于激烈争论之际,学者们对犯罪中止的探讨似乎已经沉寂下来了。在理性思考之下,犯罪中止应从行为结构上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置,而不应笼统地作为犯罪对待。犯罪中止的刑法体系地位和刑法学体系地位应彻底立于犯罪... 在诸多刑法理论问题还处于激烈争论之际,学者们对犯罪中止的探讨似乎已经沉寂下来了。在理性思考之下,犯罪中止应从行为结构上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置,而不应笼统地作为犯罪对待。犯罪中止的刑法体系地位和刑法学体系地位应彻底立于犯罪中止制度的设立宗旨予以确定,并可将其置于犯罪论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后。基于对犯罪中止的重新定性和对其刑法体系和刑法学体系地位的重新安排,犯罪中止制度可作出新的法条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中止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刑法体系 刑法学体系
下载PDF
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断
10
作者 薛芳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7-21,共5页
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断,一直以来是中止犯问题的核心所在。因其判断的复杂性备受学界关注和争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众多的学说,大致有主观说、客观说、限定的主观说以及折中说等。在对国内外主要学说介绍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各个学说对于犯... 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断,一直以来是中止犯问题的核心所在。因其判断的复杂性备受学界关注和争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众多的学说,大致有主观说、客观说、限定的主观说以及折中说等。在对国内外主要学说介绍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各个学说对于犯罪中止任意性的判断都存在着固有的缺陷,目前最有效的途径是在现有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因此,任意性的判断标准,应当坚持主观说,以行为人的意思为切入点,对"因自己的意思"而放弃犯罪的不同情形进行具体的判断与认定。根据这一任意性的判断标准,实践中有关任意性判断的具体争议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中止 任意性 判断标准
下载PDF
论刑法第13条但书的功能 被引量:6
11
作者 王志祥 姚兵 《刑法论丛》 CSSCI 2009年第2期126-144,共19页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是犯罪一般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能够补充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而与该条的前段一起划定了犯罪圈。更为重要的是,第13条但书对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具有指导性意义,并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是犯罪一般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能够补充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而与该条的前段一起划定了犯罪圈。更为重要的是,第13条但书对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质解释具有指导性意义,并在认定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还能够合理地限定预备、未遂、中止等未完成罪的处罚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但书 犯罪概念 犯罪构成 犯罪认定 犯罪停止形态
原文传递
论共同正犯的犯罪未遂与中止 被引量:1
12
作者 赵新彬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6期23-25,共3页
共同正犯的犯罪未遂问题应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来判定,因而包括共同正犯的亲手犯在内均不存在部分正犯犯罪既遂、部分正犯犯罪未遂的现象。应从是否脱离了共同关系出发具体认定共同正犯的部分实行犯的犯罪中止行为。
关键词 共同正犯 未遂 中止行为
下载PDF
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研究
13
作者 蒋秋云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0年第5期28-31,共4页
1997年的新刑法在第30条和第31条,对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做了规定,这是刑法理论界的重大突破。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是构建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不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正确认定单位犯罪... 1997年的新刑法在第30条和第31条,对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制度做了规定,这是刑法理论界的重大突破。单位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是构建单位犯罪理论体系的重要部分,不论在刑法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正确认定单位犯罪有着深远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刑法
下载PDF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研究
14
作者 谢雄伟 张平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69-73,共5页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中,在实施目的行为、结果行为中自动放弃相应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相应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处理应当结合本国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来具体分析。就我国而言,对此... 牵连犯的中止形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中,在实施目的行为、结果行为中自动放弃相应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相应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处理应当结合本国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来具体分析。就我国而言,对此问题应分以下四种情形来具体分析:实行从一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数罪并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从一重从重处罚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实行独立法定刑的牵连犯的中止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牵连犯 中止犯 从一重处罚
下载PDF
论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
15
作者 戴林久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2期52-54,共3页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其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对于“犯罪过程”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对于危险犯而言,其中止形态分为三... 危险犯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停止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其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对于“犯罪过程”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对于危险犯而言,其中止形态分为三种类型,即: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完成实行行为、法定危险状态尚未发生阶段的犯罪中止。不同类型的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空范围不同,即时间性条件不同,应区别对待。必须区分两个界限:即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界限,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界限,从而准确地把握危险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正确地定罪量刑,充分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社会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犯 犯罪中止 时间性条件 犯罪过程 犯罪未遂
下载PDF
共犯中止有效性理论之探 被引量:1
16
作者 蔡新苗 《刑法论丛》 CSSCI 2009年第2期21-40,共20页
由于我国在共犯中止认定标准上的立法空白,学术界对共犯中止的有效性标准存在诸多学说和争议。因客观说过于严苛,而主观说又有失妥当,折中说应运而生。但无论是共犯脱离说还是原因力说,均无法在主客观的轴线上找到适当的黄金分割点。笔... 由于我国在共犯中止认定标准上的立法空白,学术界对共犯中止的有效性标准存在诸多学说和争议。因客观说过于严苛,而主观说又有失妥当,折中说应运而生。但无论是共犯脱离说还是原因力说,均无法在主客观的轴线上找到适当的黄金分割点。笔者提出了新的积极恢复说,并对其合理性进行了阐述和验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中止 有效性标准 共犯关系脱离 积极恢复说
原文传递
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 被引量:19
17
作者 张明楷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306-1323,共18页
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直接影响中止犯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采取法律说(违法减少、责任减少)与政策说(金桥理论)的并合说。诚然,与既遂犯相比,中止犯的违法性与有责性明显减少,但是,中止之前的犯罪行为所形成的违法性与有... 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直接影响中止犯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采取法律说(违法减少、责任减少)与政策说(金桥理论)的并合说。诚然,与既遂犯相比,中止犯的违法性与有责性明显减少,但是,中止之前的犯罪行为所形成的违法性与有责性不可能因为事后的中止行为而减少,所以,中止犯的违法性与有责性并不轻于未遂犯;金桥理论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与法律说的并合难以说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在我国,应当首先讨论中止犯免除处罚的根据,然后讨论为什么对造成损害的中止犯不得免除处罚。中止犯免除处罚的根据在于其违法性与有责性比既遂犯减少,以及行为人的自动中止表明其不具有特殊预防的必要性。对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先前行为形成了轻罪的既遂犯,行为人必须对轻罪的既遂犯承担责任,因而不可能免除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止犯 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 根据
原文传递
从后退的“黄金桥”到后退的“独木桥”——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被引量:3
18
作者 宋素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2期29-32,共4页
刑法中设置中止犯并给予宽大处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人们及时退出犯罪,然而,由于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共犯人成立中止的条件比较严格,致使鼓励中止、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针对此问题,在中止之外承认脱离共犯关系,有助于缓... 刑法中设置中止犯并给予宽大处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鼓励人们及时退出犯罪,然而,由于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共犯人成立中止的条件比较严格,致使鼓励中止、预防犯罪的刑事政策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针对此问题,在中止之外承认脱离共犯关系,有助于缓和这一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犯罪中止 共犯关系
下载PDF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拐卖” 被引量:9
19
作者 陈洪兵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02-109,共8页
刑法第240条第2款不是关于实行行为的规定,而是关于共犯行为的注意性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拐卖";该罪的法益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生命、身体的安全及人格尊严;该罪以卖出即对被拐卖人支配的转移为... 刑法第240条第2款不是关于实行行为的规定,而是关于共犯行为的注意性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只有"拐卖";该罪的法益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生命、身体的安全及人格尊严;该罪以卖出即对被拐卖人支配的转移为既遂;该罪是即成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与非法拘禁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拐卖妇女 儿童罪 实行行为 既遂 即成犯 竞合犯
下载PDF
区分即成犯、状态犯与继续犯的再审视 被引量:9
20
作者 陈洪兵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3期75-81,共7页
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主要关系到共犯、罪数的认定与追诉时效起算时间的确定。区分即成犯与状态犯仅具有观念上的意义,而区分状态犯与继续犯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属于何种犯罪形态,背后的规范性考量还是法益的保护。值得持续地肯定构成... 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主要关系到共犯、罪数的认定与追诉时效起算时间的确定。区分即成犯与状态犯仅具有观念上的意义,而区分状态犯与继续犯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属于何种犯罪形态,背后的规范性考量还是法益的保护。值得持续地肯定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属于继续犯,否则属于状态犯或即成犯。典型继续犯有非法拘禁罪、不真正不作为犯、持有型犯罪、危险驾驶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婚罪、绑架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属于状态犯而不是继续犯,拐卖妇女、儿童罪不属于继续犯而是即成犯。窝藏罪、赃物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应根据行为表现具体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即成犯 状态犯 继续犯 法益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