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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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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文星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60-68,共9页
情事变更原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有渊源,目的在于解决合同生效后所出现的显失公平问题,是合同严守的例外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但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情事变更原则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将... 情事变更原则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有渊源,目的在于解决合同生效后所出现的显失公平问题,是合同严守的例外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情事变更原则,但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情事变更原则。适用情事变更原则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将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等法律事实严格区别开来,有助于情事变更原则的正确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事变更 不可抗力 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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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问题 被引量:1
2
作者 胡芳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3期46-47,共2页
本文从基于公平与诚信对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调整,以消除因情势变更所造成的不公平后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践出发,阐明了情势变更原则适用合同纠纷的条件和程序,以及适用该原则的法律后果。
关键词 情势变更 适用条件 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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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情事变更规则适用之省思
3
作者 王雯慧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71-77,共7页
我国《民法典》在情事变更规则中采取了"大情事"的概念,使不可抗力成为情事变更发生的事由之一。情事变更规则的适用条件中,客观要件的判定可借助"可预见"与"可承受"标准明确区分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结... 我国《民法典》在情事变更规则中采取了"大情事"的概念,使不可抗力成为情事变更发生的事由之一。情事变更规则的适用条件中,客观要件的判定可借助"可预见"与"可承受"标准明确区分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结果要件中《民法典》仅规定了履行困难而删除了履行无意义要件。履行困难应包括经济上的显失公平与一时的履行不能,而在履行无意义时双方已经没有协商变更合同的必要,故应将该情形纳入法定解除制度调整。情事变更规则的适用会产生两重法律效果:再交涉义务及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再交涉属于当事人的义务而非权利,违反再交涉义务的一方原则上需承担一定程序上的不利益,例外的情况下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法院滥用变更合同的自由裁量权,应对司法变更合同之权限进行严格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事变更规则 不可抗力 履行困难 履行无意义 再交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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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性质与类型 被引量:15
4
作者 章程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465-483,共19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基于行政优益权的变更解除权,并以此为中心设置了相应的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但行政优益权的规定在本身要件不明的同时,还缺少从协议性出发观察变更解除类型的视角,此种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基于行政优益权的变更解除权,并以此为中心设置了相应的诉讼请求和判决类型。但行政优益权的规定在本身要件不明的同时,还缺少从协议性出发观察变更解除类型的视角,此种规定方式不仅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协议的自治性受到不当限制,也会形成公益保护的漏洞。欲矫正此一偏误,须完整构建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体系,区分不同的类型和层次,适用相应法域的实体法与诉讼法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协议 单方变更解除 行政优益权 情势变更 诉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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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判决之诉的立法论——兼论定期金给付制度的适用 被引量:7
5
作者 毋爱斌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53-166,共14页
定期金给付判决是根据判决基准时判定的事实对未来预测而作出的给付判决,因而该判决可能与将来实际情势产生重大差异。对此,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相应调整"和"作为新案受理",但在制度设计上忽视了前诉与后诉... 定期金给付判决是根据判决基准时判定的事实对未来预测而作出的给付判决,因而该判决可能与将来实际情势产生重大差异。对此,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相应调整"和"作为新案受理",但在制度设计上忽视了前诉与后诉之间的牵连关系,致使出现系列理论和实践难题。相应,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变更判决之诉这一特殊诉讼程序,来对原定期金给付判决进行修正,解除其部分或全部既判力,给予权利人以提出新主张的救济机会,追求实质公平。在此,可以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在既判力理论视角下构建我国变更判决之诉,为在情势变更情形下调整定期金给付金额提供程序保障,以实现定期金给付制度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金给付 既判力 变更判决之诉 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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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环境下高校教师心理契约管理的探讨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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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冬梅 《广东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38-41,共4页
当前在变革环境下,高校教师管理中存在着教师对学校的信任感降低,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对教师管理过于注重管理的科学化,强调制度完善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心理状态受到很大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高校应该... 当前在变革环境下,高校教师管理中存在着教师对学校的信任感降低,教师队伍流动性大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对教师管理过于注重管理的科学化,强调制度完善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教师的心理状态受到很大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高校应该借鉴和运用心理契约的效能,通过确立有意义的目标,营造信任和相互支持的组织氛围,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实行全面有效的激励等措施,增强教师应对变革的能力,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共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变革环境 高校教师 心理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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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利益归属——基于出资归属与产权归属分离的视角 被引量:1
7
作者 于程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29-41,共13页
夫妻离婚时,父母的出资不应直接决定该出资所购房产的归属。出资的归属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应当分别判断。在出资归属的判断上,需要以意思表示解释和夫妻法定财产制为基础,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该出资行为属于赠与。... 夫妻离婚时,父母的出资不应直接决定该出资所购房产的归属。出资的归属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应当分别判断。在出资归属的判断上,需要以意思表示解释和夫妻法定财产制为基础,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该出资行为属于赠与。该赠与在夫妻婚前做出的,为对出资人亲生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夫妻婚后做出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房产归属的判断,则无须考察父母的意思,而仅须考察夫妻双方“谁用什么财产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了房屋”的问题。夫妻一方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用个人财产全资购房,购得的房屋依旧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用共同财产全资购房,购得房屋为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各自的个人财产为共同生活合力购房,购得的房屋同样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在婚前用各自的个人财产合力购房,则购得房屋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夫妻离婚的情形下,对出资父母可以适用目的性赠与的相关规则处理;立法论层面上,情势变更制度下的酌情返还或为更佳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父母出资 离婚房产 法定财产制 目的性赠与 情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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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应确立情势变更原则 被引量:1
8
作者 盛枫 谭媛媛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71-72,76,共3页
去年“非典”肆虐 ,造成了大量合同履行障碍 ,再次引发民法学界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反思。合同存续过程中 ,原先价值判断因为“非典”发生而脱节 ,导致权利义务分配的合理性受到质疑 ,履行合同陷入困境。本文以非典为契机 ,论述了我国《合... 去年“非典”肆虐 ,造成了大量合同履行障碍 ,再次引发民法学界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反思。合同存续过程中 ,原先价值判断因为“非典”发生而脱节 ,导致权利义务分配的合理性受到质疑 ,履行合同陷入困境。本文以非典为契机 ,论述了我国《合同法》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及其适用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 诚实信用 合同变更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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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析情势变更原则 被引量:1
9
作者 陈军芬 《长沙大学学报》 2006年第3期45-47,共3页
情势变更原则是关于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势变更引起合同效力变化的重要原则,我国《合同法》对此却无明文规定,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有关基础理论问题出发,对确定情势变更原则不仅具有深远的立法理论基础,而且是实践的必需进行阐述,并... 情势变更原则是关于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势变更引起合同效力变化的重要原则,我国《合同法》对此却无明文规定,从情势变更原则的有关基础理论问题出发,对确定情势变更原则不仅具有深远的立法理论基础,而且是实践的必需进行阐述,并籍此提出一项希望,即:确立该原则为我国即将颁布的《民法典》债权编的基本原则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变更合同 解除合同 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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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10
作者 许振华 《百色学院学报》 2007年第1期136-140,共5页
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履行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注... 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如果履行会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注意法律依据或法律的适用;二是注意掌握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三是注意情势变更与相关概念或制度的区别。唯有如此,才能比较客观正确地审理涉及情势变更的案件,体现司法公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原则 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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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研究路径及方法的再探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吴俍君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21-26,共6页
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化研究导致其内容和边界显得十分朦胧和模糊。情势变更原则所追求的是实质理性,这与民法基本条文所追求的形式理性是背道而驰的,寄希望于使用严格的民法逻辑概念和框架对其进行解释必定是徒劳的。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 情势变更原则的概念化研究导致其内容和边界显得十分朦胧和模糊。情势变更原则所追求的是实质理性,这与民法基本条文所追求的形式理性是背道而驰的,寄希望于使用严格的民法逻辑概念和框架对其进行解释必定是徒劳的。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适用是以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为具体体现的,其外延和内涵都有一种不确定性;其在个案中的适用实际上是法律无法用规则来界定在某一特定环境下的不公平而需要裁判者寻找一个正义的立场,以此来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情势变更原则的研究应有国际的视野和中国元素;其适用前提不能运用类型化方法予以分析且不能予以立法规则化;研究的总体进路应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对"情势变更事件→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这一动态过程进行体系化思考,并将每一步所要参考的因素进行总结提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类型化 规则化 体系化 参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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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战略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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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丹中 陈晓明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6期39-41,共3页
21世纪 ,知识经济即将成为世界主流经济模式。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给社会经济文化带来巨大的影响 ,我国企业的市场营销环境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国企业应调整营销战略 。
关键词 知识经济 营销战略 企业 市场营销 绿色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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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上的适用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译敏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63-66,共4页
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在国外被普遍适用,但我国一些学者以稳定经济生活秩序等理由排斥情事变更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的适用。根据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将来的立法也应承认情事变更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但应防止该原则的滥用。
关键词 情事变更 立法现状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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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情势变更制度的体系构造与程序要义 被引量:1
14
作者 谭佐财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89-97,共9页
相较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势变更制度在体系构造上既有守成也有创新,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和进一步研究空间。不可抗力制度与情势变更... 相较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势变更制度在体系构造上既有守成也有创新,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和进一步研究空间。不可抗力制度与情势变更制度可以实现功能互补;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时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制度,而应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在因履行费用过高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能在法定解除权、司法解除权与情势变更制度之间形成竞合;第三人原因能否引起情势变更制度需以情势变更制度的内部构造和体系构造进行审查。情势变更制度不直接发生免责效果,其与违约责任的承担分属两个阶段。情势变更制度中的再协商程序是倡导性规范,可以通过调解制度融入我国司法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 不能履行 再协商程序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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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情事变更制度的立法经济分析
15
作者 梁媚 《沈阳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86-88,共3页
从法经济学角度,运用立法供求、立法预期目前成本与立法预期效益的法经济学元素,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情事变更制度的几度兴衰,认为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科学,专家学者们对情事变更制度的研究更加深入,司法改革初见成效,法官... 从法经济学角度,运用立法供求、立法预期目前成本与立法预期效益的法经济学元素,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情事变更制度的几度兴衰,认为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科学,专家学者们对情事变更制度的研究更加深入,司法改革初见成效,法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我国完善情事变更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事变更 立法经济分析 效益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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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确立情事变更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6
作者 李晓艳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21-24,共4页
情事变更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合同制度,许多国家均已立法明确予以规定,而在我国却被排斥在合同法之外。本文指出我国合同法确立情事变更制度是非常必要也是可行的,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国际合同立法趋势、我国司法实践需求三个方面分... 情事变更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合同制度,许多国家均已立法明确予以规定,而在我国却被排斥在合同法之外。本文指出我国合同法确立情事变更制度是非常必要也是可行的,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国际合同立法趋势、我国司法实践需求三个方面分析了确立该制度的必要性;从外国成熟的立法模式、我国自身丰富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的界定三个方面分析了确立该制度的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情事变更 必要性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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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变迁与制度约束视域下高考加分新政改革思考
17
作者 刘晓坤 《考试研究》 2015年第5期28-35,共8页
2014年12月10日,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是高考改革中的新热点,也是高考加分政策研究中的里程碑式事件,它标志着高考加分政策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高考加分新政背后的存废逻辑是,教育管... 2014年12月10日,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是高考改革中的新热点,也是高考加分政策研究中的里程碑式事件,它标志着高考加分政策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高考加分新政背后的存废逻辑是,教育管理学认为,制度约束与环境变迁是影响教育政策改革的两大因素,前者为阻力因素,后者为动力因素,这二力交互共同推动政策变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考加分 环境变迁 制度约束 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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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冠肺炎疫情探析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之区别
18
作者 高美丽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第1期57-60,共4页
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诸如旅游、餐饮、住宿、建筑、交通、物流等行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而造成这些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引发诸多违约纠纷。要正确处理这些纠纷,首先需要正确认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以及商业风险之... 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诸如旅游、餐饮、住宿、建筑、交通、物流等行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而造成这些企业签订的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引发诸多违约纠纷。要正确处理这些纠纷,首先需要正确认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以及商业风险之区别,进而合理确认引起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原因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之性质,然后根据其定性区别不同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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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病变患者HPV基因亚型转阴情况的研究 被引量:4
19
作者 董海新 刘燕 +1 位作者 汤玉美 梁凤荣 《分子诊断与治疗杂志》 2012年第1期23-25,共3页
目的探讨宫颈病变患者HPV基因亚型转阴情况。方法对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的3224例患者进行HPV分型检测。结果 3224例样本中,检出HPV阳性者892例,其中高危型HPV(16、52、58、53、31、66、68、33、39、18... 目的探讨宫颈病变患者HPV基因亚型转阴情况。方法对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的3224例患者进行HPV分型检测。结果 3224例样本中,检出HPV阳性者892例,其中高危型HPV(16、52、58、53、31、66、68、33、39、18、56、59、45、51、35)676例,低危型HPV(6、11、44、CP8304)216例。高危型HPV16(23.1%)及HPV52(13.1%)感染率较高。通过对复查患者进行统计,发现低危型HPV11转阴率(87.3%)较高,高危型HPV16和52(67.7%,67.4%)次之,HPV58(43.5%)较低。结论鲁西南地区人群HPV感染亚型除16、58、11外,亚型52也较常见。低危型HPV11感染的转阴率较高,且高危型HPV感染也存在一定的转阴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HPV基因分型 宫颈病变 转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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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量:2
20
作者 梁杰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64-67,共4页
情势变更制度究其本质是对契约严守原则的修正和补充,乃实质正义的体现,但该制度在我国从引进直至发展至今,一直争议不断。学理上,该制度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之间的界限标准争议颇多,“再协商”程序的强制性与立法原则相悖;实务中制度... 情势变更制度究其本质是对契约严守原则的修正和补充,乃实质正义的体现,但该制度在我国从引进直至发展至今,一直争议不断。学理上,该制度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之间的界限标准争议颇多,“再协商”程序的强制性与立法原则相悖;实务中制度适用程序严苛,导致制度功能弱化,司法效果失之公允,制度被悬而不用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些争议,我国未来的立法与法律适用中应采取完善措施:严谨条文规定,具化法律效果规定;与不可抗力的重合场合,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对商业风险交叉类型具体化,限缩解释“可预见性”;改善程序性规定,为制度适用解缚;去除“再协商”的强制性,交还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以期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 商业风险 再协商 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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