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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贯论视角下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审视——以《黄河保护法》相关规定为分析对象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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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学勇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5-115,共11页
《黄河保护法》是有关黄河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该法设计的流域生态保护机制是否科学,直接决定黄河治理的成效,影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在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融贯状况的基础上,批判性反思其制度局限,剔除不相协调的冗余内容,... 《黄河保护法》是有关黄河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该法设计的流域生态保护机制是否科学,直接决定黄河治理的成效,影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在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融贯状况的基础上,批判性反思其制度局限,剔除不相协调的冗余内容,能够为该机制的理性重构奠定有益基础。流域统筹协调机制以及政府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具体落实措施的缺失,降低了流域生态保护机制的融贯程度。完善《黄河保护法》配套立法、落实协同治理、完善司法协作的同时,注重行政执法或司法适用活动主体建构性解释、重构相关法律规范,有助于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内在价值和形式结构上的进一步融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 融贯论 理性重构 批判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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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立法的法理追问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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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亮 杨攀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1期18-30,共13页
流域立法源于流域生态学、复合生态系统观与水治理结构扁平化的综合发展,其制度目的是实现流域内各政区对水资源公平合理地开发利用,促进流域保护治理上的集体行动,并承担起推动宏观政策实施、弥补分割立法缺陷和形塑流域治理新秩序的... 流域立法源于流域生态学、复合生态系统观与水治理结构扁平化的综合发展,其制度目的是实现流域内各政区对水资源公平合理地开发利用,促进流域保护治理上的集体行动,并承担起推动宏观政策实施、弥补分割立法缺陷和形塑流域治理新秩序的功能。在系统论思想下,流域立法目的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完成从线性立法向非线性立法、从权威式立法向合作式立法的转变。从立法规律和客观实际出发,我国流域立法宜采取“流域基本法+流域特别法”的模式,通过完善流域法制来为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治理提供法律支撑与制度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立法 流域治理 系统论 长江保护法 黄河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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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制定背景下流域宏观生态调控机制建构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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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融 柯坚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95-206,共12页
在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导向下,面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整体性、复杂性和超大规模性,单纯依赖传统的以环境保护要素为对象的行政管制手段不足以充分达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流域大保护的既定目... 在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导向下,面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整体性、复杂性和超大规模性,单纯依赖传统的以环境保护要素为对象的行政管制手段不足以充分达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流域大保护的既定目标和战略需求。根据国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指向和战略定位,从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需要国家担当“高位推动”的流域宏观生态调控角色,运用全局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的引领、指导式调控手段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手段、工具以及机制进行宏观层面的补强。黄河流域宏观生态调控是发挥国家对黄河流域空间整体性治理和法律管理空间系统性规范的调控功能,以“战略性需求—生态保护总体目标—国家职责”逻辑关系为基础,以“目标+规划+工具”为宏观生态调控机制创立的核心要素。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客观要求下,围绕着“目标+规划+工具”为轴线的黄河流域宏观生态调控机制应当将宏观生态调控行为的权力主体、调控程序、工具运用和实施用法律予以确认、保障和规范,并确立可一般化的规范性构造,以实现黄河流域国家宏观生态调控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并达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 战略性立法 宏观生态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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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协作”到“协同”:黄河流域环境司法治理的进路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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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康宁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CAS 2022年第1期33-42,共10页
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司法协同。为应对黄河流域违法行为特殊性的实践需求,流域环境司法协同是《黄河保护法》立法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通过阐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保护现状及不足,现行协作模式无法行之有效地从司法角度规... 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环境司法协同。为应对黄河流域违法行为特殊性的实践需求,流域环境司法协同是《黄河保护法》立法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通过阐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保护现状及不足,现行协作模式无法行之有效地从司法角度规制黄河流域环境污染。探讨高效司法协同机制,是解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难题的化解之道,以流域为单位对公检法机构进行有机整合,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机制的统一与协同功能,构建专门化的跨区域司法协同主体,划定主体功能和责任边界;立足实践需求,加强部门间的协商沟通,实现从司法协作走向司法协同的流域司法治理机制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 司法协同 司法专门化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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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立法思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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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飞 王慧杰 +1 位作者 李慧 马若绮 《中国水利》 2023年第5期23-26,共4页
黄河在我国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规定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支撑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黄河在我国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保障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规定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为支撑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黄河保护法立法工作实践,对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立法考虑进行了详细解读,从水资源禀赋条件、水土资源协同情况、节约集约用水水平、水资源管理基础等方面梳理了黄河流域存在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分析了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必要性与意义,重点阐述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主要框架和内容,为实际工作中深入理解和有效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供参考与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水资源刚性约束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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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立法的审思与完善——以《黄河保护法(草案)》为中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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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海嵩 《荆楚法学》 2022年第4期73-84,共12页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相继确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被确立为国家战略,以及流域管理“实质法治”重要性不断凸显等背景下,我国黄河流域立法被提上议事日程,流域立法体系不断完善。黄河流域现行立法无法...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相继确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被确立为国家战略,以及流域管理“实质法治”重要性不断凸显等背景下,我国黄河流域立法被提上议事日程,流域立法体系不断完善。黄河流域现行立法无法协调上、中、下游之间利益冲突,使得以协同治理理论指导当前流域立法最为适宜。2021年12月公布的《黄河保护法(草案)》,相较于原征求意见稿有一定进步,但在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流域管理体制、立法内容具体定位、流域立法与现有“水事四法”的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针对目前草案中的不足,首先,应当明确黄河流域立法的具体定位是“保护法”而非“保护法+促进法”;其次,应从黄河流域实际现状出发“量身打造”流域管理体制;最后,应当针对性设计流域相关规范以明确与“水事四法”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立法 黄河保护法 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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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的功能定位与规范进路 被引量:1
7
作者 王敏 《中国环境管理》 CSSCI 2024年第2期121-128,共8页
《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为长江、黄河流域的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入法”后,需要明晰其权力空间与运行规则,提升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在本质上仍属于地方立法,是功能主义进... 《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为长江、黄河流域的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入法”后,需要明晰其权力空间与运行规则,提升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在本质上仍属于地方立法,是功能主义进路下解决跨行政区域流域保护难题的一种选择,是流域整体性保护的立法回应。就其功能而言,具有落实国家立法确立的流域保护整体目标的实施性功能,以地方合作为中心,解决那些通过单独地方立法难以解决的跨行政区域地方性流域保护问题的协调性、自主性、创新性功能。在此基础上,应当通过明晰其立法层级,建立地方立法规划协同机制,改、废、释的协同机制,交叉备案与后评估机制,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流域保护区域协同立法的运行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保护 区域协同立法 功能主义 《长江保护法》 《黄河保护法》 《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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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的现实困境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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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瑞萍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1期31-41,共11页
随着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需求增长之间的供需矛盾凸显,急需合理利用黄河流域水资源,加强水权交易。从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权交易的实践样态和发展模式看,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存在水权法律性质定位、利益协调、交易要素和交易体制... 随着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需求增长之间的供需矛盾凸显,急需合理利用黄河流域水资源,加强水权交易。从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与水权交易的实践样态和发展模式看,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存在水权法律性质定位、利益协调、交易要素和交易体制机制等诸多现实困境,导致水权市场建设与运行环境不平衡,因此需要完善黄河流域水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法律体系,完善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水权市场交易运行机制建设,使得黄河流域水权供求场景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协调,提高水权交易的运行效率,以期有助于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水资源利用 水权交易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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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伦理的法律表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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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琳 《人民长江》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24-30,共7页
建构河流伦理是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必经途径,中国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河流伦理,而中国的流域立法如何体现河流伦理的内容、如何保障河流伦理的实现,仍待深入探讨。中国流域立法在河流伦理的指引下,谱写了对河流自然生命... 建构河流伦理是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必经途径,中国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河流伦理,而中国的流域立法如何体现河流伦理的内容、如何保障河流伦理的实现,仍待深入探讨。中国流域立法在河流伦理的指引下,谱写了对河流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进行双重保护的法律制度,《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形成了以保障生态安全为理念、以实现绿色发展为目标、以全过程的系统治理为内容的保护河流自然生命的法律制度框架;对河流文化生命的法律保护还需建构河流文化保护规划、河流文化遗产认定标准、河流文化遗产分类保护与宣传教育、河流文化司法保障等制度。研究成果对中国流域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完善添砖加瓦,有助于真正实现人与河流和谐共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河流伦理 流域立法 自然生命 文化生命 《长江保护法》 《黄河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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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的管理体制创新 被引量:5
10
作者 邱秋 《水利发展研究》 2023年第3期18-21,共4页
《黄河保护法》的流域管理体制特色鲜明,并非《长江保护法》在黄河流域的简单复制。它既尊重《长江保护法》首创的国家与地方层面并重的多重流域统筹协调制度,形成了我国大江大河流域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又充分吸收了《长江保护法》的... 《黄河保护法》的流域管理体制特色鲜明,并非《长江保护法》在黄河流域的简单复制。它既尊重《长江保护法》首创的国家与地方层面并重的多重流域统筹协调制度,形成了我国大江大河流域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又充分吸收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经验,并针对黄河流域的特色加以创新,形成了中央层面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流域性重大事项+流域层面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统管”流域重点事项+地方层面拓宽省内省际协调相关事项的管理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流域统筹协调机制 流域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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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视域下流域生态管理创新机制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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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莉 《人民黄河》 CAS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4-18,共5页
《黄河保护法》以系统思维、协同思维的理念完善了黄河流域生态管理体制,是符合黄河流域立法需求的制度供给,对流域立法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引领功能。在《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背景下,分析了当前我国黄河流域生态管理体制存在... 《黄河保护法》以系统思维、协同思维的理念完善了黄河流域生态管理体制,是符合黄河流域立法需求的制度供给,对流域立法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引领功能。在《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背景下,分析了当前我国黄河流域生态管理体制存在的系统性、整体性不足,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规制类型单一等问题,并以《黄河保护法》对流域生态管理体制的规划引领、协同治理的顶层逻辑指引为出发点,提出要坚持系统性整体性理念、完善流域生态治理法治体系;加强“督政”“督企”相结合、创新执法司法联动机制;遵循市场运行规律、优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科学高效配套政策和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机制等来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助力黄河流域管理体制落地实施,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流域空间 流域统筹协调机制 流域管理体制 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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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实施背景下流域生态环境规制思路与完善对策——基于法律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被引量:5
12
作者 冯莉 《干旱区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90-196,共7页
以1949年以来我国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的法律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政策文本量化分析方法,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规制强度、规制工具的选择等方面分析得出:我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统筹、职能部门协调、规制工具选用偏好等... 以1949年以来我国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的法律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运用政策文本量化分析方法,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规制强度、规制工具的选择等方面分析得出:我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统筹、职能部门协调、规制工具选用偏好等方面均呈现出协同效果不足的困境。《黄河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对流域立法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引领功能。应尽快理顺流域规制思路,完善规制路径,推动我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黄河安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法律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规制工具 流域统筹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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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探索 被引量:5
13
作者 谷玲 王玉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82-86,共5页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未形成稳定、高效的跨区域与区域内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缺乏黄河保护的专门立法以及公益诉讼执行难的问题等。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行政、司法、社会三方共同努力,制定专...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未形成稳定、高效的跨区域与区域内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缺乏黄河保护的专门立法以及公益诉讼执行难的问题等。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行政、司法、社会三方共同努力,制定专门的黄河保护法,在"河长+检察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黄河环境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解决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以及执行难等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黄河保护法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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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制度的审思与完善 被引量:1
14
作者 韩凌月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062-1067,共6页
生态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受气候、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及相关法律规制长期空位缺失,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遭受一定损害。《黄河保护法》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恢复提供了法律制度的支撑,但在实施层面存在若干不足,如当前立法局... 生态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受气候、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及相关法律规制长期空位缺失,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遭受一定损害。《黄河保护法》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恢复提供了法律制度的支撑,但在实施层面存在若干不足,如当前立法局限于原则性和宣告性条款、缺乏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措施、生物资源监测规定不完善、外来入侵物种预防存在制度空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等,制约着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规范的良好实施。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应进一步完善配套立法和管理体制、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标准体系及考核机制、填补外来入侵物种预防制度空缺、优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推动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高效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 生物多样性 问题审思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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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黄河九五滩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被引量:4
15
作者 梁亚旭 龚巍峥 曾端阳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2023年第5期38-40,共3页
以探究水源地保护措施为目的,以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为切入点,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结合郑州黄河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调研情况,对水源地主要污染源及现状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分析,得出水源地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措施,... 以探究水源地保护措施为目的,以工程措施、管理措施为切入点,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方法,结合郑州黄河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调研情况,对水源地主要污染源及现状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分析,得出水源地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措施,为黄河流域水源地保护和发展提供参考,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 九五滩 水源地 污染防治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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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治理文化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3
16
作者 岳德军 《中国水利》 2023年第5期27-30,共4页
贯彻黄河保护法,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与黄河文化“天人合一”理念一致。黄河治理文化,不仅给黄河保护治理以启迪,还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治理文化,尚存在遗产家底不清、部分... 贯彻黄河保护法,推动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与黄河文化“天人合一”理念一致。黄河治理文化,不仅给黄河保护治理以启迪,还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治理文化,尚存在遗产家底不清、部分遗产面临消亡、基础研究不足、一些河工技术面临失传等问题。进入新时代,黄河治理文献整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还需要加大黄河治理文化内涵研究、遗产资源普查及制度建设、文物征集复制及典籍整理、利用数字技术加大保护传承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治理 黄河文化 保护传承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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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完善——以《黄河保护法》为视角 被引量:4
17
作者 王彬辉 《水利发展研究》 2023年第3期22-25,共4页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而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流域沿线政府成本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以来,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已有很多实践,但因欠缺...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而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流域沿线政府成本共担、合作共治、效益共享,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以来,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已有很多实践,但因欠缺法律规制而存在诸多问题。《黄河保护法》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化安排,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全面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建议对不同层级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效力进行区分,明确规定补偿标准确定的法律原则,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协议 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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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一体化保护的法治建构研究
18
作者 韩凌月 《人民黄河》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7-12,18,共7页
为一体化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和生境、构建统一协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和法制,分析了目前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遭受威胁的现状,指出黄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规制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综合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职... 为一体化保护黄河流域生物和生境、构建统一协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体制和法制,分析了目前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遭受威胁的现状,指出黄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规制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综合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职能与责任不匹配、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存在缺漏等。《黄河保护法》的施行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提供了法治框架,进而提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一体化保护法治建构对策,即整合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机制、建立促进地方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有效履行的法律制度、构建多维度的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生物多样性 法治保障 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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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开创流域治理管理新局面
19
作者 祖雷鸣 《水利发展研究》 2024年第3期43-47,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正式施行,是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又一标志,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注入法治力量、提供了制度化遵循。文章梳理了《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推进黄河保护治理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新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正式施行,是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又一标志,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注入法治力量、提供了制度化遵循。文章梳理了《黄河保护法》施行以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推进黄河保护治理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分析了依法强化流域治理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流域治理管理的工作举措,旨在沿着法治轨道加强黄河保护治理,以新阶段黄河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黄河流域 流域治理管理 进展成效 形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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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综合立法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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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平平 朱伟 王双涛 《人民黄河》 CAS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4-18,共5页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黄河保护法》是从流域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和黄河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法治保障。《黄河保护法》立法基础包括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流域层面的立法。《黄河保...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黄河保护法》是从流域层面实施综合治理和黄河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法治保障。《黄河保护法》立法基础包括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流域层面的立法。《黄河保护法》解决了黄河流域管理机构职权范围不明确和各省(区)法令不统一、不衔接等难题。《黄河保护法》已施行,建议尽快建设基于《黄河保护法》的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并及时对《黄河保护法》进行宣传和跟踪评估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高质量发展 生态保护治理 流域立法 综合性立法 黄河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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