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6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改革开放40年我国体育法治的进展、难点与前瞻 被引量:43
1
作者 王家宏 赵毅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8,14,共9页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体育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展,顶层设计日趋重视体育法治工作,体育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法和跨部门领域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体育法治建设也面临诸多难点,突出表现在亟...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体育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展,顶层设计日趋重视体育法治工作,体育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法和跨部门领域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体育法治建设也面临诸多难点,突出表现在亟待完善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法治环境,构建竞技体育深化改革的法律机制,强化体育社会团体改革的法律保障,探索体育产业新型法律问题的解决路径,建立体育仲裁机构。提出:新时代的体育法治建设,重点在于坚持依法治体基本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健全体育法律法规体系,探索体育产业新型法律问题的民商事解决路径,加快建立体育仲裁机构,完善体育法治文化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改革开放40年 体育法治 依法治体 体育仲裁 体育强国
下载PDF
体育协会内部治理的法治度评估——以中国足协争端解决机制为样本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30
2
作者 张春良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18-26,57,共10页
中国体育行业是"总会-协会或团体-个体"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协会是促进体育行业法治的中坚力量,其内部治理的法治状态表征了我国体育法治的程度、问题和演进方向。中国足协是适当的样本,它建立起了"权力机构-行政机构-... 中国体育行业是"总会-协会或团体-个体"三位一体的组织结构,协会是促进体育行业法治的中坚力量,其内部治理的法治状态表征了我国体育法治的程度、问题和演进方向。中国足协是适当的样本,它建立起了"权力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分工合作模式,司法职能的相对独立化使其内部治理彰显出法治精神,但作为足协司法机构的仲裁委员会仍属内设机构,且对足协行政机构负责,法治化不彻底。治标方案是在足协内部改良司法职能的独立性;治本方略则是推动协会内部司法职能的彻底外化,设置统一的体育仲裁机制,实现体育行业总体上的司法职能独立化、专业化和权威化。样本考察显示,中国体育法治在途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协会 中国足球协会 内部治理 体育仲裁 体育法治
下载PDF
体育纠纷的法律解决机制 被引量:20
3
作者 韩勇 《首都体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57-58,66,共3页
解纷机制对于体育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目前国际体育纠纷的解纷机制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体育行会内部救济与调解、仲裁、诉讼并用;体育仲裁是最有效的方式;我国应及早建立适合我国的多元化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 体育纠纷 解纷机制 体育法 体育仲裁
下载PDF
《体育法》修改增设“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研究 被引量:25
4
作者 姜熙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00-406,共7页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成为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体育法》第33条关于体育纠纷解决的规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成为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体育法》第33条关于体育纠纷解决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需要重新修改。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案例分析等方法就《体育法》修改中增设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必要性、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在新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法治建设加速以及新《立法法》施行等新形势下,应该在《体育法》中以单章形式增加对体育纠纷解决的原则性规定。在立法理念上,《体育法》增加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规定要依据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体育纠纷解决体系接轨、原则性规定与授权立法相结合。在立法内容上,在体育纠纷解决章节对"体育纠纷"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规定建立体育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建立我国体育纠纷的仲裁机构、仲裁机制和调解机制,并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相关细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体育法 修改 法治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仲裁机制评析 被引量:19
5
作者 周青山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51-55,共5页
2019年1月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新设立了兴奋剂仲裁部门,并正式开始运作。该机构是顺应世界体育领域反兴奋剂机制改革的产物,根据国际体育组织授权,其可以行使从兴奋剂违规认定到处罚的全部权力。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专门制定了《国际体育... 2019年1月1日,国际体育仲裁院新设立了兴奋剂仲裁部门,并正式开始运作。该机构是顺应世界体育领域反兴奋剂机制改革的产物,根据国际体育组织授权,其可以行使从兴奋剂违规认定到处罚的全部权力。国际体育仲裁理事会专门制定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仲裁规则》,作为兴奋剂仲裁庭的程序规则,该规则考虑了兴奋剂纠纷的特点,设置了一些特殊仲裁制度,比如建立有专门的仲裁员名册,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庭类型,重视专家证人作用,公开开庭,仲裁裁决书强制性公开。仲裁程序优化了国际体育兴奋剂违规处理流程,但本质上并没有扩充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权力。中国应该积极研究国际体育仲裁院兴奋剂判例,应对这一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 体育仲裁 国际体育仲裁院 仲裁制度 程序规则
下载PDF
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典型例证与法理分析 被引量:17
6
作者 姜熙 《体育学刊》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30-36,共7页
以体育法治全球化何以可能着手,对反兴奋剂法治的全球化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两个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典型例证进行考察,并针对两者进行法理分析。研究认为世界反兴奋剂法治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直接推动了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发展;体育法治全球... 以体育法治全球化何以可能着手,对反兴奋剂法治的全球化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两个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典型例证进行考察,并针对两者进行法理分析。研究认为世界反兴奋剂法治和国际体育仲裁实践直接推动了体育法治全球化的发展;体育法治全球化将催生全球体育法治体系,这一体系已经演变成一种新的全球法律治理模式,并将为其它领域的国际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提供重要的范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 法治 全球化 反兴奋剂 体育仲裁
下载PDF
兴奋剂仲裁案件中非法证据的可采性研究——对国际体育仲裁院沃尔沃德案的法理思考 被引量:9
7
作者 宋彬龄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44-48,57,共6页
在沃尔沃德案中,国际体育仲裁院对违反法院命令或侵犯人格权收集的证据在仲裁中是否可采的问题作出裁决。这一裁决对我国兴奋剂仲裁案件中非法证据的可采性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非法收集到的兴奋剂违纪证据,... 在沃尔沃德案中,国际体育仲裁院对违反法院命令或侵犯人格权收集的证据在仲裁中是否可采的问题作出裁决。这一裁决对我国兴奋剂仲裁案件中非法证据的可采性将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非法收集到的兴奋剂违纪证据,在刑事案件中被排除后同样不可以在兴奋剂违纪处理程序中使用。对于反兴奋剂组织非法搜集的证据,在兴奋剂仲裁案件中应参考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排除规则予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仲裁 案件 非法证据 可采性 体育仲裁 沃尔沃德案
下载PDF
论国际体育仲裁司法审查中的实体性公共秩序 被引量:10
8
作者 熊瑛子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85-93,共9页
当事人不服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体育仲裁裁决,只能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实践表明,获得法院支持的实体性公共秩序的上诉理由,必须是在瑞士得到广泛认可的重大法律原则,兴奋剂禁赛处罚不会违反经济... 当事人不服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体育仲裁裁决,只能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实践表明,获得法院支持的实体性公共秩序的上诉理由,必须是在瑞士得到广泛认可的重大法律原则,兴奋剂禁赛处罚不会违反经济自由原则。当事人在庭审时需引用特定法条和先例,并举证说明具体案件违反公共秩序的方式,才可能推翻既判裁决。体育纪律处罚争议是上诉的主要类型,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在进行司法审查时,应考虑处罚是否存在一般替代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则,运动员和体育组织间是否存在不平等地位,以及体育价值博弈关系等因素,才能做出裁决违反实体性公共秩序与否的判断。中国应尽快建立独立体育仲裁机制,人民法院对体育仲裁裁决应坚持有限审查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实体性公共秩序 体育纪律处罚 中国
下载PDF
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机制 被引量:6
9
作者 李智 王俊晖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62-71,共10页
新修订的《体育法》增设“体育仲裁章”,明确建立我国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推进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新修订的《体育法》增设“体育仲裁章”,明确建立我国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制定《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推进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规则制定充分体现了体育仲裁的独立性、专业性特点,既坚持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并以系统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形成“规则+章程+工作办法”的规则体系,建成公平高效的仲裁运行机制。但在制定规则以及机构运行中,始终会面临着仲裁范围厘定、与其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以及体育仲裁特别程序运行等问题。为此,需秉持“能动解纷”的思路,坚持独立、协同的理念,立足中国体育法治实践需求,解决体育仲裁中的具体问题,完善体育仲裁制度,推动实现我国体育纠纷解决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仲裁机构 体育仲裁规则
原文传递
参赛报名表与运动员诉权保护 被引量:9
10
作者 熊瑛子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4-21,50,共9页
为了保障赛事的顺利进行,参赛报名表中存在限制运动员实体性或程序性权利的条款,尤其是强制仲裁条款和放弃上诉协议是对运动员诉权一定程度的剥夺。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CAS裁决的案例中得出结论:强制仲裁条款必须满足必要性、不可取... 为了保障赛事的顺利进行,参赛报名表中存在限制运动员实体性或程序性权利的条款,尤其是强制仲裁条款和放弃上诉协议是对运动员诉权一定程度的剥夺。从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CAS裁决的案例中得出结论:强制仲裁条款必须满足必要性、不可取代性、目的性和格式条款的形式要件,否则将归于无效。放弃上诉协议除需满足基本的实质和形式条件,还需考虑体育组织的垄断地位和运动员的选择权,应受到比商事仲裁更严苛的审查。中国亟需建立独立体育仲裁制度,在参赛报名表中规定专属仲裁条款,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比赛期间的体育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参赛报名表 诉权 强制管辖权 放弃上诉协议 体育仲裁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司法审查之法理剖析 被引量:8
11
作者 熊瑛子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9年第3期1-13,共13页
仲裁是司法外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包含合同因素和司法因素。国际体育仲裁由于仲裁员名单的封闭性、强制仲裁协议等因素,比普通商事仲裁更需要法院的审查。国际体育仲裁院作出的裁决接受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瑞士联邦最高... 仲裁是司法外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化形式,包含合同因素和司法因素。国际体育仲裁由于仲裁员名单的封闭性、强制仲裁协议等因素,比普通商事仲裁更需要法院的审查。国际体育仲裁院作出的裁决接受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体育仲裁裁决时,采用一级上诉机制和书面审理模式,同时,适用不干预原则,即法院不干预仲裁裁决的实体(事实)问题,除少数涉及实体性公共秩序的审查外,仅针对严重违反程序正义的几条上诉理由作出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司法审查 法理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仲裁程序的公正之维——基于公众仲裁反传统性的考察 被引量:6
12
作者 宋彬龄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81-87,共7页
公众仲裁与传统民商事仲裁有着鲜明的区别,按照传统方式规制公众仲裁会产生许多不公正的问题。公众仲裁已经出现了一些旨在加强弱势一方程序权利、提高程序公正的保障措施。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仲裁程序与公众仲裁具有同样的反传统性,较... 公众仲裁与传统民商事仲裁有着鲜明的区别,按照传统方式规制公众仲裁会产生许多不公正的问题。公众仲裁已经出现了一些旨在加强弱势一方程序权利、提高程序公正的保障措施。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仲裁程序与公众仲裁具有同样的反传统性,较传统民商事仲裁程序对公正性的需求更多,但近年来国际体育仲裁院更强调对效率的追求,忽视了对公正的保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建议国际体育仲裁院在仲裁规则中加入有利于促进仲裁公正的条款、扩大裁判者矫正正义的裁量权、设立国际体育仲裁院观察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公众仲裁 公正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中审查权边界探讨——以重新审查原则为中心 被引量:7
13
作者 熊瑛子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10-315,共6页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上诉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拥有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当事人间地位不平等,必须赋予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使仲裁庭不受体育组织原裁决的限制,这样可以保障弱势一方运动员的权益。体育组织章程中约束仲裁庭重新审查...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上诉仲裁程序中,仲裁庭拥有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当事人间地位不平等,必须赋予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使仲裁庭不受体育组织原裁决的限制,这样可以保障弱势一方运动员的权益。体育组织章程中约束仲裁庭重新审查权力的条款无效。然而,仲裁庭的重新审查权力需要受到争议事项类型、审查方式和瑞士法律的限制。仲裁庭在成员资格案件、体育技术性争议中应当谦抑审查权;仲裁庭不得针对体育组织规则进行抽象审查,但可以对歧义的规则进行文义解释和有限度的目的解释;面对确有疑议的体育组织决议,仲裁庭可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发回重审抑或是直接改判。考虑到程序正义、技术性事项不方便审查等原则,仲裁庭会将部分决议发回体育组织重审。当事人对体育组织重审的结果不满亦可再次申请CAS仲裁。奥运会特别仲裁中,仲裁庭重新审查事实和法律的权力不可被限制。从CAS仲裁机制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审查权力不宜过分扩张,应予适当限制。CAS仲裁庭对于体育联合会决议的审查系合法性、合理性的双重审查,瑞士法院对CAS的裁决仅做合法性审查。我国将来建立体育仲裁机制后,可以效仿CAS仲裁的重新审查权力,赋予体育仲裁机构独立于法院的完全审查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查权限 重新审查 体育仲裁
下载PDF
后裁决阶段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诉孙杨与国际泳联案的反思——基于ISTI第5.3.3条解读的对策检讨 被引量:7
14
作者 张春良 侯中敏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65-74,共10页
孙杨案先后历经国际泳联、国际体育仲裁院、瑞士联邦最高法庭与国际体育仲裁院重新仲裁等多个程序,国际体育仲裁院最终作出禁赛4年3个月裁决。孙杨方仍然在法理与逻辑上保留着向瑞士联邦最高法庭再次申请撤裁审查并获得重新仲裁的可能... 孙杨案先后历经国际泳联、国际体育仲裁院、瑞士联邦最高法庭与国际体育仲裁院重新仲裁等多个程序,国际体育仲裁院最终作出禁赛4年3个月裁决。孙杨方仍然在法理与逻辑上保留着向瑞士联邦最高法庭再次申请撤裁审查并获得重新仲裁的可能。采用文本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分析法解读案涉焦点条款即《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检测和调查国际标准》第5.3. 3条,认为该条至少存在3种解读定性:模糊规则、不义规则和旧规则,对此可逐一回应以有利运动员解释、创设新例衡平拨正既往先例,以及通过"有利溯及"的时际规则3种仲裁维权之道,借此可打破"失衡的天平"的两难逼仄,一方面尘封既往传统,不予追溯干扰;另一方面则可从既往传统中解放出来,自由且合乎正义地对孙杨案或类似案件作出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仲裁裁决。研究表明:不论案件能否启动再裁程序,该案所涉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具有超越个案的普遍意义,应作为反兴奋剂仲裁案的经验遗产得到理性检讨,推动反兴奋剂规则的完善、运动员权利保障与竞技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兴奋剂 体育仲裁 国际体育仲裁院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国际泳联 孙杨
原文传递
论国际体育仲裁庭之权限——特别以CAS奥运会特设仲裁为例 被引量:5
15
作者 黄晖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38-44,共7页
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国际体育仲裁机制始终是渊源于、因此也始终是服务于当事人这一基本主体的。为着这一目的而依托于当事人合意建构出来的仲裁庭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居于更主动的地位,享有广泛的权力去推动整个仲裁程序的进行。这些权力... 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国际体育仲裁机制始终是渊源于、因此也始终是服务于当事人这一基本主体的。为着这一目的而依托于当事人合意建构出来的仲裁庭在国际体育仲裁中居于更主动的地位,享有广泛的权力去推动整个仲裁程序的进行。这些权力依其功能可分为三方面:独立仲裁权、自裁管辖权,以及程序管理权。独立仲裁权是其最高需要;自裁管辖权是对独立仲裁权最彻底的担保;同时,为推动独立仲裁有效施行,也需要仲裁庭具有必要的铁腕手段以管理和推进仲裁程序,此即为仲裁庭的程序管理权。三权在握,国际体育仲裁庭就能确保公平、独立、高效地作出仲裁裁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仲裁庭 权限 奥运会仲裁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中“体育性争议不予审查”原则探讨——兼谈未来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选择 被引量:6
16
作者 熊瑛子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75-82,共8页
对体育内部事项不予审查的体育仲裁法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内涵不明晰、范围难界定等问题。建议采用体育性争议不予审查原则这一表述,并将审查豁免事项明确为裁判判罚决定、裁判结果决定、技术性测量决定三类;摒弃原则例外中"恶意&qu... 对体育内部事项不予审查的体育仲裁法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内涵不明晰、范围难界定等问题。建议采用体育性争议不予审查原则这一表述,并将审查豁免事项明确为裁判判罚决定、裁判结果决定、技术性测量决定三类;摒弃原则例外中"恶意"、"专断"等含糊的措辞,从裁判责任的分层化和裁判行为的不同性质确定原则适用的例外;借鉴各国体育法规和体育行会章程的做法,将体育性争议不予审查原则以成文法的形式写入国际体育仲裁的相关规则中。中国应当组建独立的国内体育仲裁制度,在未来中国体育仲裁规则中,应当对"体育性争议不予审查"原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性争议 裁判判罚 体育仲裁 中国
下载PDF
美国和日本兴奋剂案件独立仲裁程序研究 被引量:5
17
作者 宋彬龄 《中国体育科技》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33-139,共7页
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世界上大多数仲裁机构都将兴奋剂案件与其他不服体育组织裁决的上诉纠纷视为同一性质的纠纷,按照上诉仲裁程序处理,美国和日本却将兴奋剂案件作为一类特别的案件,并为其设立了一套独立的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美国兴奋... 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世界上大多数仲裁机构都将兴奋剂案件与其他不服体育组织裁决的上诉纠纷视为同一性质的纠纷,按照上诉仲裁程序处理,美国和日本却将兴奋剂案件作为一类特别的案件,并为其设立了一套独立的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美国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相比其他体育仲裁程序,增加了仲裁的透明度,加强了对弱势一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提高了仲裁的效率;日本则在兴奋剂仲裁程序中,设置了若干加速程序,限制了当事人的合意,扩大了仲裁的公开范围。但比较而言,美国的兴奋剂案件仲裁程序的透明度和对弱势一方的保障程度都要高于日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仲裁 兴奋剂 美国 日本
下载PDF
论国际体育仲裁中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 被引量:6
18
作者 熊瑛子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25-32,共8页
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规则解释权体现了其准司法性特征,该解释权的行使应当受到一定的规制。目前仲裁庭在适用目的解释方法时,存在以下问题:抛弃文义,直接适用规则"目的"进行裁决;选择制定者意图作为条文的真实目的;对规则中不同... 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规则解释权体现了其准司法性特征,该解释权的行使应当受到一定的规制。目前仲裁庭在适用目的解释方法时,存在以下问题:抛弃文义,直接适用规则"目的"进行裁决;选择制定者意图作为条文的真实目的;对规则中不同层级价值的冲突难以平衡;等等。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文义优先、目的辅助"的解释原则;区分管理型和授权型两类规则,前者适用制定者意图,后者更多地考虑受规制者利益作为目的解释之依据;将体育领域普适性价值作为协调和解决价值冲突的最高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目的解释 规则解释 体育仲裁 国际体育仲裁院 体育法学 价值冲突 普适性价值
下载PDF
建立独立的兴奋剂纠纷处理程序机制的思考 被引量:4
19
作者 黄世昌 宋彬龄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32-37,共6页
兴奋剂违纪行为有着与一般违纪行为不同的特征,因此对兴奋剂纠纷的处理也应该与一般违纪案件的处理程序不同。在我国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兴奋剂纠纷处理程序,即在整体体育仲裁程序之下设立一个专门处理兴奋剂案件的分支程序,并在此程序中... 兴奋剂违纪行为有着与一般违纪行为不同的特征,因此对兴奋剂纠纷的处理也应该与一般违纪案件的处理程序不同。在我国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兴奋剂纠纷处理程序,即在整体体育仲裁程序之下设立一个专门处理兴奋剂案件的分支程序,并在此程序中增加一系列刑事程序保障措施,包括确定以公正优先的价值导向、适用刑事证据规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增加对被追诉人利益的保障措施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案件 刑事程序 体育仲裁
下载PDF
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中立性探讨 被引量:6
20
作者 熊瑛子 《体育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80-88,共9页
与传统民商事仲裁强调当事人自治的特点相比较,体育仲裁具有与劳动仲裁类似的强制属性,这一特点在仲裁员制度上表现明显。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封闭的仲裁员名册、强制上诉仲裁等因素,要求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仲裁员中立性问题时,针对... 与传统民商事仲裁强调当事人自治的特点相比较,体育仲裁具有与劳动仲裁类似的强制属性,这一特点在仲裁员制度上表现明显。国际体育仲裁院(CAS)封闭的仲裁员名册、强制上诉仲裁等因素,要求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审查仲裁员中立性问题时,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在今后的体育仲裁及司法审查实践中,CAS应当开放仲裁员名册,设置仲裁员准入标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应当破除仲裁机构内部决议不审查的做法,针对提出回避申请的时间设立宽松标准,强化法院在仲裁员中立性问题中的调查职能,加大仲裁员的自我披露义务,减轻上诉人的举证责任,以求更好地解决体育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员 中立性 体育仲裁 司法审查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