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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中专家是中立的吗?——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专家社会稳定风险感知的分析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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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佳旭 祝哲 彭宗超 《公共行政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34-151,198,199,共20页
【问题】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中,专家的风险感知对科学决策至关重要。对专家的定义常隐含着中立客观的预设,但现实中专家群体内部也存在不同身份角色,不同群体专家社会稳定风险感知背后的差异性影响因素是什么?【方法】论文对参与京津冀... 【问题】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中,专家的风险感知对科学决策至关重要。对专家的定义常隐含着中立客观的预设,但现实中专家群体内部也存在不同身份角色,不同群体专家社会稳定风险感知背后的差异性影响因素是什么?【方法】论文对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家进行问卷调查,采用目标式抽样获取有效样本207个,使用Bootstrap分组回归分析数据。【发现】作为政策目标群体的学者型专家与作为政策执行者的官员型专家的风险感知在政民互动、专业认知度因素上有显著差异性。官员型专家的社会稳定风险感知主要受现实风险特征因素影响,而学者型专家主要受信息公开及政策进展了解度等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结论】论文打破了对专家的中立预设,并将对风险感知群体差异的研究向前推进。应全面理解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角色,建设更加科学有效的专家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决策 专家参与 风险感知 专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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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境立法中的专家角色初探——以《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为例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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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忠梅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5-31,共7页
专家参与地方环境立法是被普遍认同的解决地方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的良好方式,但专家参与立法的实际效果却并没有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其原因在于专家没有很好的实现角色与功能的转换。通过专家参与珠海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实践,探讨了地方... 专家参与地方环境立法是被普遍认同的解决地方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的良好方式,但专家参与立法的实际效果却并没有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其原因在于专家没有很好的实现角色与功能的转换。通过专家参与珠海市地方环境立法的实践,探讨了地方立法中的专家身份、专家功能、专家工作等问题,对专家参与地方环境立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总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环境立法 专家参与 专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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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政治关系视角下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角色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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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越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119-122,共4页
现代公共决策需要具有专业优势的专家参与决策,以应对日益增强的公共决策风险。遵循"真理"原则的科学与遵循"权力"原则的政治的互动关系,可为公共决策中专家角色选择提供解释框架。当决策情境存在价值冲突或高度不... 现代公共决策需要具有专业优势的专家参与决策,以应对日益增强的公共决策风险。遵循"真理"原则的科学与遵循"权力"原则的政治的互动关系,可为公共决策中专家角色选择提供解释框架。当决策情境存在价值冲突或高度不确定性时,专家和决策者应该寻求一种伙伴式的合作,探求专业知识的民主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家角色 公共决策 科学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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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的机制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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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宏亮 《当代石油石化》 CAS 2018年第6期45-47,52,共4页
人才是第一资源,企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把培养和使用好人才放在突出位置。专家通常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既熟悉相关领域科技前沿,又熟知企业专业技术方面的实际需求,是企业专业技术领域的领... 人才是第一资源,企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把培养和使用好人才放在突出位置。专家通常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既熟悉相关领域科技前沿,又熟知企业专业技术方面的实际需求,是企业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文章根据华北油气分公司勘探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总结实施专家制度以来制约专家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通过健全管理体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激励约束等措施,对进一步发挥专家作用的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家作用 管理体系 工作平台 保障机制 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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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调整对象的理论逻辑及其规制调适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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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广德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0-163,共14页
传染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关涉传染病防治制度的启动和运转,决定了整个传染病防治法的目标实现和功能发挥,须认真对待。根据立法对病种的确认方式,可大致提炼出国家主义防治观和专业主义防治观两种理论类型。国家主义防治观通过法律事前... 传染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关涉传染病防治制度的启动和运转,决定了整个传染病防治法的目标实现和功能发挥,须认真对待。根据立法对病种的确认方式,可大致提炼出国家主义防治观和专业主义防治观两种理论类型。国家主义防治观通过法律事前明确而严格地列举传染病病种及其等级,以体现国家权力对紧急状态的谨慎态度和对维护秩序的重视,凸显国家角色;专业主义防治观则通过立法中的传染病定义而将临机判断、确认甚至决策的权力交给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体现对智识的尊重和对科学的追求,以更符合传染病防治本身的规律性和科学性,凸显专家作用。两种防治类型在理论上各有优劣,评价两者正当与否的标准在于何种类型下做出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决定更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而在规范主义价值立场上,这首先需要实现国家主义防治观和与专业主义防治观的平衡。我国现行《传染病防治法》在调整对象上体现出国家优先的中国特色制度优势,尤其具有形式合法性并能获得强大的组织与效率保障,但也存在因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制度性角色不足而带来的应对迟疑等缺陷。因此,我国传染病防治立法在调整对象上应增加专业主义的比重,以实现国家角色与专家作用的互补与协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染病防治法 调整对象 国家角色 专家作用 公共卫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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