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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风险界定视角下两者关系的再辨析
被引量:
60
1
作者
于飞
《财经法学》
2016年第1期44-50,共7页
我国既有规范性文件在"集体所有权人为谁"的问题上表述不一,理论上也争议巨大。而无论是集体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还是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观点,都无法回避集体资产经营者破产后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风险...
我国既有规范性文件在"集体所有权人为谁"的问题上表述不一,理论上也争议巨大。而无论是集体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还是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观点,都无法回避集体资产经营者破产后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风险。笔者认为,集体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农民集体"投资设立"集体经济组织"。关键在于,"农民集体"并非、也不需要以土地所有权进行投资,而只需以各种用益物权进行投资。经营失败的"集体经济组织"需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包括前述用益物权偿债,土地所有权不被波及。用益物权期限届满后,土地所有权基于弹力性恢复其完满状态,"农民集体"又可以设立各类用益物权,并再次向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以上设计,可望兼顾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真正市场主体化、农民生存保障不被根本破坏等多个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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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集体
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权人
风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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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再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被引量:
2
2
作者
边学芳
吴群
《广东土地科学》
2005年第1期36-39,共4页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及其代表的确定在理论界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为了能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集体产权的合理流转,规范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本文针对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的模糊、虚置与错位等问题,着重分析了其产生和形成的原因...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及其代表的确定在理论界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为了能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集体产权的合理流转,规范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本文针对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的模糊、虚置与错位等问题,着重分析了其产生和形成的原因。由此在尊重历史和合乎法理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杈主体界定为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全体农民,并提出了使集体土地所有杈主体人格化的政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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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土地产权
农村土地产权主体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代表
人格化
土地产权主体
农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流转
政策性建议
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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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风险界定视角下两者关系的再辨析
被引量:
60
1
作者
于飞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财经法学》
2016年第1期44-50,共7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0CFX036)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1 种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文摘
我国既有规范性文件在"集体所有权人为谁"的问题上表述不一,理论上也争议巨大。而无论是集体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还是为"集体经济组织"的观点,都无法回避集体资产经营者破产后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风险。笔者认为,集体所有权人为"农民集体","农民集体"投资设立"集体经济组织"。关键在于,"农民集体"并非、也不需要以土地所有权进行投资,而只需以各种用益物权进行投资。经营失败的"集体经济组织"需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包括前述用益物权偿债,土地所有权不被波及。用益物权期限届满后,土地所有权基于弹力性恢复其完满状态,"农民集体"又可以设立各类用益物权,并再次向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以上设计,可望兼顾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稳定、集体经济组织的真正市场主体化、农民生存保障不被根本破坏等多个价值目标。
关键词
农民集体
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权人
风险界定
Keywords
Peasants'
collective
collective
economy
organization
owner
of
collective
property
Risk
identification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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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再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被引量:
2
2
作者
边学芳
吴群
机构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出处
《广东土地科学》
2005年第1期36-39,共4页
文摘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及其代表的确定在理论界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为了能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集体产权的合理流转,规范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本文针对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的模糊、虚置与错位等问题,着重分析了其产生和形成的原因。由此在尊重历史和合乎法理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杈主体界定为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全体农民,并提出了使集体土地所有杈主体人格化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
农村土地产权
农村土地产权主体
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代表
人格化
土地产权主体
农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流转
政策性建议
农村经济
Keywords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
the
owner
of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owner
of
collective
land
property
rights
personification
分类号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7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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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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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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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风险界定视角下两者关系的再辨析
于飞
《财经法学》
2016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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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2
再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边学芳
吴群
《广东土地科学》
200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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