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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有效窗口和朴素贝叶斯的恶意代码分类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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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克楠 尹宝林 +1 位作者 冒亚明 胡英男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EI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73-381,共9页
恶意代码分类是恶意代码分析和入侵检测领域中的核心问题.现有分类方法分析效率低,准确性差,主要原因在于行为分析原始资料规模大,噪声高,随机因素干扰.针对上述问题,以恶意代码行为序列报告作为基础,在分析随机因素及行为噪声对恶意代... 恶意代码分类是恶意代码分析和入侵检测领域中的核心问题.现有分类方法分析效率低,准确性差,主要原因在于行为分析原始资料规模大,噪声高,随机因素干扰.针对上述问题,以恶意代码行为序列报告作为基础,在分析随机因素及行为噪声对恶意代码行为特征和操作相似性的干扰之后,给出一个系统调用参数有效窗口模型,通过该模型加强行为序列的相似度描述能力,降低随机因素的干扰.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基于朴素贝叶斯机器学习模型和操作相似度窗口的恶意代码自动分类方法.设计并实现了一个自动恶意代码行为分类器原型MalwareFilter.使用真实恶意代码生成的行为序列报告对原型系统进行评估,通过实验证明了该方法的有效性,结果表明,该方法通过操作相似度窗口提高了训练和分类过程的性能和准确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代码 行为分类 朴素贝叶斯 机器学习 入侵检测 行为特征 操作相似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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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业竞争特征下现金持有对投资的平滑作用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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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端 薛静芸 +2 位作者 罗勇 周有德 陈收 《系统工程》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8-15,共8页
利用中国2001~2012年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基于带凸性调整成本的动态投资模型,采用两步系统GMM估计,从市场竞争特征和经营竞争特征两个维度出发,选取了市场集中度和行业内企业间经营相似度两个行业竞争度量指标,考察了不同行业竞争特... 利用中国2001~2012年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基于带凸性调整成本的动态投资模型,采用两步系统GMM估计,从市场竞争特征和经营竞争特征两个维度出发,选取了市场集中度和行业内企业间经营相似度两个行业竞争度量指标,考察了不同行业竞争特征下现金持有对企业投资平滑作用的差异。结果表明,不同行业竞争特征下现金持有对企业投资的平滑作用存在显著差异,在市场集中度高以及企业间经营相似度高的行业内,现金持有对企业投资具有更明显的平滑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现金持有 投资平滑 行业竞争特征 市场集中度 经营相似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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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拆分运营的对策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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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国华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15-119,共5页
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大、周期长,线网中各线同期建设会超过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故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水平集中优势资源解决城市主方向上的交通拥挤问题。因而,1条轨道交通线路分期建成运营及2条线路的一部分先期建成贯通运营的情况就产生了... 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大、周期长,线网中各线同期建设会超过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故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水平集中优势资源解决城市主方向上的交通拥挤问题。因而,1条轨道交通线路分期建成运营及2条线路的一部分先期建成贯通运营的情况就产生了,从而出现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拆分问题。针对昆明轨道交通1、2号线拆分问题从运营组织、土建预留、机电设备等方面做了全面分析,可为相似工程的实施提供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分期建设 拆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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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罪名的理解与适用——基于《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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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惠玲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3期115-124,共10页
《刑法修正案(十二)》回应社会关切,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为打击此类行为提供了刑法支持。违反忠实义务行为的入罪既是破除所有制歧视问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要求,也有助于衔接前置法形成对民营... 《刑法修正案(十二)》回应社会关切,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为打击此类行为提供了刑法支持。违反忠实义务行为的入罪既是破除所有制歧视问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要求,也有助于衔接前置法形成对民营企业权益更全面的保护。从行为构造与行为本质分析,新增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是特殊背信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司、企业利益。对于修订后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罪名的理解适用,应结合背信犯罪的本质和法定犯属性综合判断: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定要经过前置法与刑法的双重审查,刑法判断应回归对公司利益的实质保护:二是犯罪主体的范围应作严格解释,与公司法中相关义务主体范围保持一致;三是在“致使公司、企业利益受损”的认定中,公司利益不仅包括对现有利益的损害,还包括对预期利益的损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民营企业 背信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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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构成及立法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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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智川 《政法学刊》 2004年第1期37-40,共4页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行为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标准以“10万元以上”为宜;犯罪主体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行为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标准以“10万元以上”为宜;犯罪主体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才可构成;犯罪主体方面必须是故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该罪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应该扩大到集体、民营、中外合资、外资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业禁止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 构成要件 立法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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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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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东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3-169,共17页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可以分为“国有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其他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两种规范类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司、企业高管职务行为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可以分为“国有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其他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两种规范类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司、企业高管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竞争性经营收益的财产权;实施不法行为的主体是“公司、企业高管”,包括“国有公司、企业高管”及“其他公司、企业高管”;不法行为定型包括“公司、企业高管”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其他公司、企业高管”不法行为定型中的结果要素同时包含获利结果和损失结果。在“公司、企业高管”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时,应依法进行数罪并罚;在“公司、企业高管”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罪时,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引证罪状 获利结果 损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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