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71篇文章
< 1 2 9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利用第三方支付非法取财的刑法规制误区及其匡正 被引量:40
1
作者 杨志琼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36-50,共15页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已由"支付通道型"转向"通道+账户型",其在追求便民、快捷的同时,也导致自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流转程序被技术手段遮蔽。受此影响,相应的刑法规制存在诸多误区:在事实层面,未能厘清第三方支付在网络...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已由"支付通道型"转向"通道+账户型",其在追求便民、快捷的同时,也导致自身法律关系和财产流转程序被技术手段遮蔽。受此影响,相应的刑法规制存在诸多误区:在事实层面,未能厘清第三方支付在网络支付、理财、信贷领域的交易结构、法律关系和所涉法益;在规范层面,对利用第三方支付设备取财的盗、骗罪质定位不清。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广泛运用,"机器不能被骗"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效果应受到质疑。对利用第三方支付非法取财的定性,应在厘清第三方支付的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是否利用了支付设备的正常处分功能分别适用诈骗罪与盗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 盗窃罪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下载PDF
基于GAN-AdaBoost-DT不平衡分类算法的信用卡欺诈分类 被引量:24
2
作者 莫赞 盖彦蓉 樊冠龙 《计算机应用》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618-622,共5页
针对传统单个分类器在不平衡数据上分类效果有限的问题,基于对抗生成网络(GAN)和集成学习方法,提出一种新的针对二类不平衡数据集的分类方法——对抗生成网络-自适应增强-决策树(GAN-AdaBoost-DT)算法。首先,利用GAN训练得到生成模型,... 针对传统单个分类器在不平衡数据上分类效果有限的问题,基于对抗生成网络(GAN)和集成学习方法,提出一种新的针对二类不平衡数据集的分类方法——对抗生成网络-自适应增强-决策树(GAN-AdaBoost-DT)算法。首先,利用GAN训练得到生成模型,生成模型生成少数类样本,降低数据的不平衡性;其次,将生成的少数类样本代入自适应增强(AdaBoost)模型框架,更改权重,改进AdaBoost模型,提升以决策树(DT)为基分类器的AdaBoost模型的分类性能。使用受测者工作特征曲线下面积(AUC)作为分类评价指标,在信用卡诈骗数据集上的实验分析表明,该算法与合成少数类样本集成学习相比,准确率提高了4. 5%,受测者工作特征曲线下面积提高了6. 5%;对比改进的合成少数类样本集成学习,准确率提高了4. 9%,AUC值提高了5. 9%;对比随机欠采样集成学习,准确率提高了4. 5%,受测者工作特征曲线下面积提高了5. 4%。在UCI和KEEL的其他数据集上的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在不平衡二分类问题上能提高总体的准确率,优化分类器性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抗生成网络 集成学习 不平衡分类 二分类 自适应增强 决策树 信用卡欺诈
下载PDF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处罚条件——《刑法》第196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23
3
作者 张明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47-163,共17页
司法实践不当扩大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范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正确理解《刑法》第196条第2款所规定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体系地位;"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既不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 司法实践不当扩大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范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正确理解《刑法》第196条第2款所规定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体系地位;"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既不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责任要素,也不是仅具有语感意义,而是客观处罚条件。恶意透支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发卡银行催收后予以归还的,虽然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但因为缺乏客观处罚条件,不能给予刑罚处罚;透支后产生不归还的意思因而未归还的,以及透支后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归还的,原本就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后,在提起公诉前或者一审判决前由持卡人或者保证人全部归还的,应当不起诉或者应当免予刑事处罚;客观处罚条件的法律效果适用于所有的犯罪人,而不应当将"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行为人排除在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客观处罚条件 具体适用
下载PDF
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要件的认定探讨 被引量:14
4
作者 王晨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78-83,共6页
信用卡是个舶来品。曾几何时 ,在很多国人脑海里 ,它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转眼间却成了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手段。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被广泛使用与人们对信用卡有关知识的相对缺乏 ,使得信用卡成为犯罪分子可以利用来进... 信用卡是个舶来品。曾几何时 ,在很多国人脑海里 ,它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转眼间却成了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手段。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被广泛使用与人们对信用卡有关知识的相对缺乏 ,使得信用卡成为犯罪分子可以利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客观方面要件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下载PDF
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性质认定的新思路 被引量:19
5
作者 刘宪权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47-54,共8页
新型支付平台功能多样化导致司法人员对网络侵财行为性质识别不清,新型支付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导致刑民关系混淆。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关注"行为"本身,并且应当实现"同案同判"。新型支付平... 新型支付平台功能多样化导致司法人员对网络侵财行为性质识别不清,新型支付过程中参与主体多元化导致刑民关系混淆。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关注"行为"本身,并且应当实现"同案同判"。新型支付平台可以"被骗"具有技术、理论和法律基础。新型支付平台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包括信用卡支付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人利用新型支付平台的贷款功能实施侵财行为,应当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型支付 网络侵财 同案同判 信用卡诈骗 贷款诈骗
原文传递
拾得信用卡使用行为的犯罪问题 被引量:14
6
作者 张小虎 《犯罪研究》 2008年第5期10-18,28,共10页
行为人拾得信用卡,在不同场合分别具有并非占有钱款与视作占有钱款的性质;而视作占有钱款与实际占有钱款毕竟有所差异,进而并不排除虽有视作占有钱款的前提,而对实际占有钱款的行为仍可予以否定评价。行为人输入正确密码、模仿持卡人签... 行为人拾得信用卡,在不同场合分别具有并非占有钱款与视作占有钱款的性质;而视作占有钱款与实际占有钱款毕竟有所差异,进而并不排除虽有视作占有钱款的前提,而对实际占有钱款的行为仍可予以否定评价。行为人输入正确密码、模仿持卡人签名而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实质上属于掩盖自己不是持卡人的事实真相,致使支付方误认行为人为持卡人的欺骗。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输入密码、模仿签名而使用拾得的信用卡,获取钱财数额较大,完全符合《刑法》第196条第1款"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基于刑法理论根基与我国刑法具体规定,类似的案件即使发生在ATM机上也应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构成盗窃罪。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ATM机可以被骗并不违背实际事理逻辑;许多国家的刑法典并未否定针对智能机器的欺骗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用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 诈骗ATM机
下载PDF
基于支持向量机的信用卡欺诈检测 被引量:13
7
作者 徐永华 《计算机仿真》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376-379,384,共5页
研究信用卡安全优化设计问题,信用卡欺诈数据具有高维数和稀疏性,由于欺诈样本数据的冗余特征,导致传统检测方法不能很好的识别信用卡欺诈行为,导致检测准确率低。为了提高信用卡欺诈检测准确率,提出一种支持向量机的信用卡欺诈检测方... 研究信用卡安全优化设计问题,信用卡欺诈数据具有高维数和稀疏性,由于欺诈样本数据的冗余特征,导致传统检测方法不能很好的识别信用卡欺诈行为,导致检测准确率低。为了提高信用卡欺诈检测准确率,提出一种支持向量机的信用卡欺诈检测方法。首先用采样来的信用卡消费数据训练好一个支持向量机检测系统,然后用支持向量机检测系统对一次信用卡消费行为进行检测,判断是否为欺诈交易行为。对某商业银行的信用卡消费情况进行测试实验,实验结果显示,采用支持向量机的信用卡欺诈检测精度达到95%以上,且检测时间只有0.565秒,说明提出的检测是一种有效的信用卡检测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 数据挖掘 支持向量机 欺诈检测
下载PDF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定性的困境与破解 被引量:10
8
作者 刘宪权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36-44,共9页
《刑法》第196条第3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盗窃罪的规定属于法律拟制。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不甚妥当,而应被认定为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随着信用卡虚拟化趋势的加强,盗窃实体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况逐渐被窃取信用卡信息资... 《刑法》第196条第3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盗窃罪的规定属于法律拟制。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不甚妥当,而应被认定为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随着信用卡虚拟化趋势的加强,盗窃实体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况逐渐被窃取信用卡信息资料并使用的情形所取代。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定盗窃罪规定的法理基础已不复存在,该规定不但明显与相关司法解释存在冲突,而且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继续强行适用该规定会导致诸多问题。刑事立法应考虑适时将该法律拟制规定修订为注意规定,并吸收司法解释的合理内容。在现行刑法尚未修订该条款的情况下应坚守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将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信用卡 法律拟制 注意规定 盗窃罪 冒用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罪
原文传递
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持卡人 被引量:10
9
作者 张明楷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44-58,共15页
我国《刑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的持卡人是特殊身份,即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真正身份犯。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人不是持卡人;使用真实身份证件和虚假的财产证明申领信用卡的人仍然是持卡人;以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获得... 我国《刑法》第196条第2款规定的持卡人是特殊身份,即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真正身份犯。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人不是持卡人;使用真实身份证件和虚假的财产证明申领信用卡的人仍然是持卡人;以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人(非法持卡人)不是持卡人,对其使用行为应视情形分别认定为盗窃罪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实际用卡人不是持卡人,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通谋恶意透支或者持卡人放任实际用卡人恶意透支的,成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实际用卡人的行为同时符合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成立条件的,则是恶意透支的共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正犯的想象竞合;实际用卡人恶意透支但持卡人不知情的,实际用卡人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将非法持卡人与实际用卡人归入持卡人的解释结论,不是扩大解释而是类推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 持卡人 特殊身份
下载PDF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司法认定——兼评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最新司法解释 被引量:8
10
作者 彭少辉 曹余曦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44-48,共5页
正确认定恶意透支,要注意以下问题:超额超期透支的理解、发卡行催收行为的界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标准、恶意透支主体的确定及"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等。最新相关司法解释细化了恶意透支行为的认定标准,在诸多要素上有了新的规... 正确认定恶意透支,要注意以下问题:超额超期透支的理解、发卡行催收行为的界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标准、恶意透支主体的确定及"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等。最新相关司法解释细化了恶意透支行为的认定标准,在诸多要素上有了新的规定,但在数额标准等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透支 司法解释 信用卡诈骗罪
下载PDF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催收”问题研究 被引量:11
11
作者 樊辅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86-190,共5页
根据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经二次催收不还"是构成恶意透支的一个必要条件,发卡银行必须实施"催收"行为。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催收的含义、催收方式、催收效力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问题,... 根据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经二次催收不还"是构成恶意透支的一个必要条件,发卡银行必须实施"催收"行为。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催收的含义、催收方式、催收效力认定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问题,给认定恶意透支带来困难。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对立法本意的阐释,对"催收"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提出"催收"是发卡银行向持卡人主张信用卡债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催收"属于犯罪构成的实体要件,"催收"的效力不以对方是否收到催收信息为必要条件。之后对各种催收方式进行归纳分析,并对如何认定催收效力进行论证,最后对立法提出相应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 恶意透支 催收 催收方式 催收效力
原文传递
电子支付时代下财产犯罪成立的类型化研究 以支付宝为例的分析 被引量:10
12
作者 王俊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43-761,共19页
支付宝存在着余额、余额宝、银行卡、蚂蚁花呗、亲情号等不同的支付方式,对此展开类型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利用上述支付方式实施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刑法上主要存在着盗窃罪、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不同的规制思路。虽... 支付宝存在着余额、余额宝、银行卡、蚂蚁花呗、亲情号等不同的支付方式,对此展开类型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利用上述支付方式实施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刑法上主要存在着盗窃罪、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不同的规制思路。虽然盗窃罪并不包括利益盗窃,但却可以将支付宝余额视为物权客体从而纳入盗窃罪的对象。在电子支付时代,诈骗罪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理解"陷入错误"的要素,对此可以将作为信用支付产品的蚂蚁花呗作出与余额不同的解释,在肯定蚂蚁小贷需要审核合法用户身份的基础上,肯定相关行为诈骗罪的可罚性。对于利用支付宝中绑定的银行卡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而借助亲情号实施的财产犯罪则需要区分盗窃他人账号绑定、欺骗他人予以绑定以及私自修改额度三种类型进行分析。最后,即便在解释论上可以用现行法予以规制相关犯罪,但在立法论上仍应新设计算机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支付 财产犯罪 盗窃罪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原文传递
美国与日本信用卡市场差异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柯颖 王述英 《现代日本经济》 CSSCI 2006年第3期34-37,共4页
对银行进入信用卡产业的政府管制、通讯成本和市场规模是影响一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日本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信用卡市场,但与美国相比,不仅信用卡的交易规模较小以及信用额度、受理范围十分有限,而且信用卡支付系统的欺诈率和... 对银行进入信用卡产业的政府管制、通讯成本和市场规模是影响一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日本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信用卡市场,但与美国相比,不仅信用卡的交易规模较小以及信用额度、受理范围十分有限,而且信用卡支付系统的欺诈率和信用卡发行机构收取的费率也较高。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日本的银行业进入信用卡市场长期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通讯成本较高以及信用卡产业的规模经济不明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 管制 欺诈率 循环信用
下载PDF
防止信用卡欺诈的系统设计 被引量:6
14
作者 严华 胡孟梁 蔡瑞英 《微计算机信息》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4X期63-65,共3页
本文探讨了数据挖掘技术在银行系统中的应用,并设计了一个信用卡反欺诈系统。文内首先针对金融欺诈的巨大危害性,论述实施反欺诈系统的必要性,详述了银行交易系统的功能划分和反欺诈系统的具体设计,其中着重阐述采用贝叶斯分类器对海量... 本文探讨了数据挖掘技术在银行系统中的应用,并设计了一个信用卡反欺诈系统。文内首先针对金融欺诈的巨大危害性,论述实施反欺诈系统的必要性,详述了银行交易系统的功能划分和反欺诈系统的具体设计,其中着重阐述采用贝叶斯分类器对海量的信用卡客户数据分类,预测该用户行为是否欺诈并做出及时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挖掘 简单贝叶斯 信用卡 欺诈
下载PDF
信用卡犯罪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被引量:3
15
作者 谢望原 史全领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04-112,共9页
本文针对信用卡犯罪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笔者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笼统地以盗窃罪论处;对捡拾信用卡及其后续行为的认定应分而论之;盗划信用卡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与... 本文针对信用卡犯罪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笔者认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笼统地以盗窃罪论处;对捡拾信用卡及其后续行为的认定应分而论之;盗划信用卡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与信用卡有关的勾结犯罪、持有犯罪、恶意透支等问题也应区别对待。此外,笔者还对信用卡犯罪在立法上存在的空缺及司法上存在的错误倾向提出了建设性完善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犯罪 盗窃罪 诈骗罪
下载PDF
移动网络视域下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界定 被引量:7
16
作者 李永升 张楚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79-85,共7页
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信用卡从以前的实体卡逐渐发展为虚拟卡、数字卡,并且通常情况下与手机里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软件绑定使用。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拾到手机或者盗窃手机、抢夺手机等犯罪行为,也常常伴随着利用手机客户端对绑定... 随着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信用卡从以前的实体卡逐渐发展为虚拟卡、数字卡,并且通常情况下与手机里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软件绑定使用。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拾到手机或者盗窃手机、抢夺手机等犯罪行为,也常常伴随着利用手机客户端对绑定信用卡进行处分和使用。法条第196条第三款和两高《信用卡管理解释》第五条第三款第(四)项存在逻辑上的冲突,对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冒用"本质尚未进行合理的解释。在网络金融的大背景下,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性质需要重新界定。无论是学理还是实践,研究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我们都应当解剖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模型,从获取渠道、冒用的方式以及诈骗的手段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诈骗罪 网络金融 信用卡诈骗罪 冒用他人信用卡
下载PDF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两次催收”及相关问题研究——以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件为研究对象 被引量:8
17
作者 张伟新 于书峰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95-200,共6页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日趋普遍,信用卡诈骗犯罪特别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呈上升趋势。"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还"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在诉讼中存在不少争议。两次催收并非一定以持卡人收到催收信息为条件,也非...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日趋普遍,信用卡诈骗犯罪特别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呈上升趋势。"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不还"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在诉讼中存在不少争议。两次催收并非一定以持卡人收到催收信息为条件,也非一定采取书面形式。对于立案后超过3个月未归还透支款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使用虚假资信证明骗领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即使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也不能以诈骗罪追究刑责,资信证明不属于身份证明,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结合办理的宋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件,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两次催收"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诈骗罪 恶意透支 有效催收 立案
原文传递
信用卡诈骗罪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教义学阐释 被引量:7
18
作者 胡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7年第5期38-48,共11页
《刑法》第196条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假冒合法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含借记卡)的行为。其中的"信用卡"仅限于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不包括他人已经作废的信用卡。基于ATM机等机器的工作原理可... 《刑法》第196条所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行为人假冒合法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含借记卡)的行为。其中的"信用卡"仅限于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而不包括他人已经作废的信用卡。基于ATM机等机器的工作原理可知,机器在银行卡业务中实际上处于辅助者的地位,它反映并执行银行的意志,其本身虽然不能被骗,但行为人能够通过机器实现对银行工作人员的欺骗。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应限定为仅对自然人使用,而应该包括对ATM机等机器使用。对于侵占、抢劫、抢夺、敲诈勒索他人信用卡后又使用的情形,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以其中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取得他人信用卡,并采用诈骗的方式取得合法持卡人的同意或者授权,进而使用该信用卡的,其实质仍属于违背合法持卡人意志的"冒用"行为,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 冒用 行为方式 机器
下载PDF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实证分析 被引量:8
19
作者 田宏杰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10-18,共9页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作为常见多发的典型轻微刑事案件,具有行为主体集中、作案手法固定、挽回损失率高等特点,但由于对该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存有诸多争议、对证据标准的认识不统一,原本应得到快速处理的该类案件,常常久拖不决,影...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作为常见多发的典型轻微刑事案件,具有行为主体集中、作案手法固定、挽回损失率高等特点,但由于对该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存有诸多争议、对证据标准的认识不统一,原本应得到快速处理的该类案件,常常久拖不决,影响了诉讼效率和诉讼公正的实现,也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此,应积极协调侦查机关,统一证据标准和入罪门槛,保障案件迅速得到审查办理,同时注重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遏制部分商业银行信用卡诈骗案件高发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 法律适用 检察监督
原文传递
Real-Time Fraud Detection Using Machine Learning
20
作者 Benjamin Borketey 《Journal of Data Analysis an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2024年第2期189-209,共21页
Credit card fraud remains a significant challenge, with financial losses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t stake. This study addresses the need for practical, real-time fraud detection methodologies. Using a Kaggle credit ca... Credit card fraud remains a significant challenge, with financial losses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t stake. This study addresses the need for practical, real-time fraud detection methodologies. Using a Kaggle credit card dataset, I tackle class imbalance using the Synthetic Minority Oversampling Technique (SMOTE) to enhance modeling efficiency. I compare several machine learning algorithms, including Logistic Regression, Linear Discriminant Analysis, K-nearest Neighbors, Classification and Regression Tree, Naive Bayes, Support Vector, Random Forest, XGBoost, and Light Gradient-Boosting Machine to classify transactions as fraud or genuine. Rigorous evaluation metrics, such as AUC, PRAUC, F1, KS, Recall, and Precision, identify the Random Forest as the best performer in detecting fraudulent activities. The Random Forest model successfully identifies approximately 92% of transactions scoring 90 and above as fraudulent, equating to a detection rate of over 70% for all fraudulent transactions in the test dataset. Moreover, the model captures more than half of the fraud in each bin of the test dataset. SHAP values provide model explainability, with the SHAP summary plot highlighting the global importance of individual features, such as “V12” and “V14”. SHAP force plots offer local interpretability, revealing the impact of specific features on individual predictions. This study demonstrates the potential of machine learning, particularly the Random Forest model, for real-time credit card fraud detection, offering a promising approach to mitigate financial losses and protect consumer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redit card fraud Detection Machine Learning SHAP Values Random Forest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9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