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法典》违约金制度的功能优化 被引量:15
1
作者 邓辉 王浩然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2期46-59,共14页
《民法典》第585条主要延续了《合同法》第114条的违约金规定。目前,违约金制度的基本功能定位模糊,作为配套措施的司法调整规则适用混乱,无法厘清其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致使司法实践普遍遵循赔偿为主抑或功能均等的适用模式,难以充... 《民法典》第585条主要延续了《合同法》第114条的违约金规定。目前,违约金制度的基本功能定位模糊,作为配套措施的司法调整规则适用混乱,无法厘清其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致使司法实践普遍遵循赔偿为主抑或功能均等的适用模式,难以充分发挥其担保履行和简化证明的作用。事实上,违约金兼具担保和赔偿的双重功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比较法例中各有侧重。在《民法典》出台的背景下,相关司法解释应当寻求更妥当的规制路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推动违约金的类型区分和功能重塑,构建担保为主、赔偿为辅的价值体系,明确违约金司法调整的适用范围、调整原则与主要考量因素,为违约金功能优化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违约金 补偿性违约金 权重分配 司法调整 违约金酌减
下载PDF
惩罚性违约金制度探析 被引量:8
2
作者 王红艳 《时代法学》 2007年第2期83-88,共6页
我国《合同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但并未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为补偿性违约金,何种情况下为惩罚性违约金,而不同性质的违约金其责任适用亦不同。为避免违约金责任适用的混乱,发挥违约金责任应有的功效,在对违约金性质进行... 我国《合同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但并未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为补偿性违约金,何种情况下为惩罚性违约金,而不同性质的违约金其责任适用亦不同。为避免违约金责任适用的混乱,发挥违约金责任应有的功效,在对违约金性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违约金的性质应由当事人约定,对补偿性违约金可依法进行国家干预,对惩罚性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应进行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补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
下载PDF
论违约金的履约担保功能——兼论违约金酌减规则 被引量:4
3
作者 张厚东 《财经法学》 2023年第3期144-160,共17页
补偿性违约金由合意事实直接上升为法定规范类型,致使出现名实不符之下的司法困境。补偿性违约金因系属损害赔偿之预估,难谓独立的私法制度,且事后调整也无需借助于酌减规则。与之相比,立足于交易实践,违约金附属于合同给付义务而存在,... 补偿性违约金由合意事实直接上升为法定规范类型,致使出现名实不符之下的司法困境。补偿性违约金因系属损害赔偿之预估,难谓独立的私法制度,且事后调整也无需借助于酌减规则。与之相比,立足于交易实践,违约金附属于合同给付义务而存在,乃是作为债务履行的威慑机制发挥着履约担保功能,这构成了违约金的制度基础。同时,为了规制违约金内在惩罚性的异化倾向,法官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可予以事后调整以防止不公情形,也即违约金酌减规则。在酌减过程中,一是应遵循不酌减为原则、酌减为例外的基本立场,结合具体的交易形态,准确把握过分高于损失的含义,而不能以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这一事实判断直接推演出酌减这一内含价值抉择的法律后果;二是酌减规则的目的在于发现真实的履约担保功能,而非直接降至实际损失的程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违约金的制度面貌和内在功能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形态,法律亦应对此持开放态度,实现法律和社会的共同成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 履约担保 酌减规则 实际损失
下载PDF
以“主观过错”辨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 被引量:1
4
作者 刘永森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253-260,共8页
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前者在于实现违约金的补偿功效,后者对应违约金的督促功效。违约金双重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对其性质的准确划分,但现行主流标准因自身缺陷在当事人无约定时难以对其进行精确界分,导致违约金目的与数额的链... 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前者在于实现违约金的补偿功效,后者对应违约金的督促功效。违约金双重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对其性质的准确划分,但现行主流标准因自身缺陷在当事人无约定时难以对其进行精确界分,导致违约金目的与数额的链接中介缺失,个案公正也就无从谈起。基于此,提出借助主观恶性不同的过错违约和无过错违约间接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过错违约中以惩罚性违约金为原则,补偿性违约金仅在当事人通过特定方式明示时才存在;无过错违约中则仅允许补偿性违约金存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区分标准 主观过错 违约类型 惩罚性违约金 补偿性违约金
下载PDF
论违约金的调整 被引量:1
5
作者 蒋婷婷 《西南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86-99,共14页
在承认划分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类型的背景下,违约金的调整主要围绕这两种类型展开。两种违约金的目的不同,其调整应有所区分。赔偿性违约金是损害赔偿的总额预定,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仅在违约金过分偏离违约造成的损失时,有... 在承认划分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类型的背景下,违约金的调整主要围绕这两种类型展开。两种违约金的目的不同,其调整应有所区分。赔偿性违约金是损害赔偿的总额预定,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仅在违约金过分偏离违约造成的损失时,有酌减之可能,并且差额原则上应控制在损失的30%以内。惩罚性违约金以确保债务履行为主要目的,其是否过当、应否酌减应结合多种因素进行裁量,不存在固定的主要参照因素,其酌减亦不设置上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 调整
原文传递
论惩罚性违约金在《合同法》中的依据及其解释适用 被引量:2
6
作者 蒋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2年第5期141-146,共6页
惩罚性违约金是当前我国实务中存有争议的违约金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依据应为《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而非第114条第3款。在合同未明确违约金的性质时,应遵循修正的责任并存说区分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在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制上,宜... 惩罚性违约金是当前我国实务中存有争议的违约金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依据应为《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而非第114条第3款。在合同未明确违约金的性质时,应遵循修正的责任并存说区分赔偿性违约金与惩罚性违约金。在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制上,宜采用《合同法》既有的意思表示规制,而不宜另设数额规制,并可通过司法解释赋予人民法院在一定条件下依当事人申请调整惩罚性违约金数额的职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 法律依据 界定标准 解释适用
下载PDF
论我国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完善
7
作者 庄云霞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18-22,共5页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一种,在民商事领域被广泛运用,其中违约金酌减规则是当代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中虽规定了违约金酌减规则,但该规则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诸多的问题。通过介绍违...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一种,在民商事领域被广泛运用,其中违约金酌减规则是当代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中虽规定了违约金酌减规则,但该规则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诸多的问题。通过介绍违约金酌减的相关理论后,提出在民法典合同法编修订过程中关于违约金酌减规则的立法建议。首先应区分违约金性质,明确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予酌减,赔偿性违约金可适用酌减规则;其次要对现有的酌减考量因素种类进行整合;最后明确赔偿性违约金酌减过程中主要考量因素是"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金酌减 惩罚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 酌减考量因素
下载PDF
也论违约金司法酌减规则的适用——基于司法裁判的考察 被引量:1
8
作者 王向丽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52-58,共7页
违约金司法酌减致力于寻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平衡。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该规则的适用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统一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民法典时代在适用违约金酌减规则时,应当尽量实现酌减尺度的统一,且在当事人没有提出酌减请求... 违约金司法酌减致力于寻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之间的平衡。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该规则的适用存在着诸多问题。为了统一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民法典时代在适用违约金酌减规则时,应当尽量实现酌减尺度的统一,且在当事人没有提出酌减请求时,不宜主动干预或释明酌减规则,以尊重私法自治。具体个案中的违约金仅具有单一属性。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的性质和功能并不相同,所以在酌减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应有所区别。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违约金酌减应当受到限制或排除,以纠正实务中存在的大概率酌减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 酌减规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