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研究
- 1
-
-
作者
徐欢忠
黄耀威
-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
出处
《萍乡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40-45,共6页
-
基金
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理论研究课题“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惩罚性赔偿研究”(AHZC2023C10)。
-
文摘
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民法典》依据,在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具有司法解释依据。但是,基于生态环境领域与公益诉讼领域并不相同,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惩罚性赔偿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能否在刑附民公益诉讼中适用、是否可以与行政处罚、刑事罚金相折抵的现实困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赔偿为前提,其规范基础和性质属性是公益与惩罚,能够弥补行政罚款和刑事罚金的不足,及时回应公益损害治理中的威慑不足,具有适用的正当性;建议利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契机,明确其可适用于刑附民公益诉讼;侵权人在承担行政罚款或刑事罚金后,仍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处理。
-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补偿
检察公益诉讼法
-
Keywords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ttached to criminal cases
punitive damages
compensation
prosecutoria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law
-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检察机关办理民刑交叉公益案件诉讼模式选择与完善
被引量:3
- 2
-
-
作者
许瑛
钟剑煌
-
机构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
出处
《法治社会》
2020年第1期116-126,共11页
-
基金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的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检察机关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民刑交叉公益案件办理的两种基本模式,而后者已成为当前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的最主要模式。通过对"检答网" 190个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咨询"的实证分析发现:在制度供给不足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法律援引和适用不统一的情况普遍存在,诉前公告、证据、诉讼请求等具体问题矛盾较为突出。破解这种局面,首先,要调整公益诉讼制度的顶层设计,在不断完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础上促进单独起诉与附带起诉两种办案模式协同发展;其次,发挥检察机关在办理民刑交叉公益案件办理中的主导责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好单独起诉与附带起诉的程序分流;最后,无论适用哪一种诉讼模式,检察机关都应当做好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工作。
-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答网
检察机关
诉讼模式
主导责任
-
Keywords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attached to criminal law
JIANDA Network
Procuratorial Organs
litigation Mode
Leading Responsibility
-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