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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共治:成都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的新路径 被引量: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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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郭彦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9期15-23,共9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入新时代,国家不仅关注解纷的路径选择,更加关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入新时代,国家不仅关注解纷的路径选择,更加关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在解决纠纷领域,只有诉内与诉外双重机制并举,才能变社会管理为社会治理。近年来,全国多地积极进行基层治理的本土化探索,人民法院也应当着力于"诉源治理",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基层治理 衍生案件 多元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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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综合治理的实证研究——以浙江省司法实践为研究样本 被引量: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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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敏远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9-123,共15页
"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行为的治理效果明显。但在司法实践中,"醉驾"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案件数量增长迅猛,持续保持高位;犯罪情节大都轻微,司法处置宽缓;各地执行存在差异,争议问题增多;司法效能... "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行为的治理效果明显。但在司法实践中,"醉驾"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案件数量增长迅猛,持续保持高位;犯罪情节大都轻微,司法处置宽缓;各地执行存在差异,争议问题增多;司法效能严重制约,负面效应显现等。经统计分析,"醉驾"犯罪治理主要存在案件证据的"薄弱"、司法适用的实践争议和行为规制的"潜在漏洞"三大症结。为解决上述问题,在现行刑事法体系下,应从诉源治理的角度出发,建立刑法统一适用规则,完善犯罪打击处遇体系,释放认罪认罚制度效能,构建犯罪源头防控系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案件特征 治理症结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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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审判因应诉源治理之道 被引量: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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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92-208,共17页
诉源治理观嵌入行政审判过程之中,既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体现和人民法院纾解行政审判工作困境的现实需求,也是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从单纯权力监督制约模式转向兼顾权力互动模式的真实写照。在以有效调控行政诉讼增量... 诉源治理观嵌入行政审判过程之中,既是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体现和人民法院纾解行政审判工作困境的现实需求,也是中国特色行政审判制度从单纯权力监督制约模式转向兼顾权力互动模式的真实写照。在以有效调控行政诉讼增量为目标的政策参与型诉源治理格局中,人民法院通过扮演参与者和分流者角色追求诉讼的源头治理。在以根除行政争议产生土壤为目标的法治规范型诉源治理格局中,人民法院通过扮演主导者和裁判者角色追求诉求的源头治理。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依法因应诉源治理理想局面的形成,尚需从行政诉讼法上诉讼目的条款内涵延展、诉前调解合法性补强、繁简分流程序规范、一并解决民事争议条款扩容、变更判决适用范围适度拓宽等方面予以推动,以加快行政审判制度全面融入法治一体建设的历史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前调解 社会治理 法治社会 行政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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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的本体探究与法治策略 被引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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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建军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92-101,共10页
现阶段,"诉源治理"已成为"现象级"的政治词汇与改革术语,其内涵和外延几乎可以跟任何具体案件类型、地域发展目标、部门图景规划等相结合。然而,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诉源治理"的解释却呈现出格局扩张化... 现阶段,"诉源治理"已成为"现象级"的政治词汇与改革术语,其内涵和外延几乎可以跟任何具体案件类型、地域发展目标、部门图景规划等相结合。然而,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诉源治理"的解释却呈现出格局扩张化、概念模糊化、导向同质化、改革口号化的问题。为推动诉源治理的可持续发展与深度化改革,应明确我国诉源治理的本体实质及法治策略。在司法定位上,法院应当扮演辅助者而非主导者角色,"主动融入"不等于"主动出击";在治理内容上,法院需在空间范围、治理层级、治理维度等层面全面介入市域社会治理与县域基层治理,但应当以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为基准;在治理方式上,诉源治理应当注重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四化要求";在边界划定上,应当以体系化的程序规则明确诉源治理在网格化、强制化、运动化方面的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 多元化纠纷解决 司法政治职能 法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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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的理论、实践及发展方向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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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占国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3-16,共14页
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我国成为“诉讼大国”的有效路径。它有机融合了我国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也契合了当前世界各国纠纷解决体系变革的... 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为特点的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防止我国成为“诉讼大国”的有效路径。它有机融合了我国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也契合了当前世界各国纠纷解决体系变革的发展潮流。未来发展方向,应当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构建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同时从观念上、立法上、体制机制上彻底重构解纷体系,推动纠纷化解模式从“诉讼中心主义”转向“诉讼与非诉并行主义”,真正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的领导 治理 “枫桥经验” 县级矛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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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源治理的异化风险与预防——基于功能主义的研究视域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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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苏湘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28-37,共10页
作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诉源治理是当前地方法院源头治理纠纷的重要改革方向。从功能主义视角分析,该改革方案具备正当性。然而,以Q市为考察对象,发现既有的实践存在有损法官“中立”角色、超出能动司法界限的伦理风险、架空立案... 作为“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诉源治理是当前地方法院源头治理纠纷的重要改革方向。从功能主义视角分析,该改革方案具备正当性。然而,以Q市为考察对象,发现既有的实践存在有损法官“中立”角色、超出能动司法界限的伦理风险、架空立案登记制、模糊诉中调解与和解的界限、冲击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法治风险,以及诱发纠纷非实质性化解、人案矛盾非有效缓解的技术风险。遏制地方法院诉源治理失范趋势,需要以对“司法为民”辩证解释为逻辑前提,在主观层面强调法院的非中心地位和司法裁判功能为先,在客观层面,在法院资源二分与差别化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强调治理理念在司法裁判中的融入、司法社会工作在网格化治理中的嵌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治理 法院 功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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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多人少”问题的非讼应对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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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卫平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57-70,F0002,206,共16页
"案多人少"是我国司法实践在特定语境下所实际面临的问题。化解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寻找应对方法,还需要从诉讼制度之外找寻应对的方法,实现这一问题的综合应对。诉源治理、行业调解机制的建构和发展、传... "案多人少"是我国司法实践在特定语境下所实际面临的问题。化解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诉讼制度和诉讼程序寻找应对方法,还需要从诉讼制度之外找寻应对的方法,实现这一问题的综合应对。诉源治理、行业调解机制的建构和发展、传统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仲裁制度的改善、法官体制改革的深化等,都是"案多人少"问题的有效应对方法。在这些制度和方法的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协同,注意其与司法手段的有机衔接。只有如此,才能够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化的应对系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纠纷解决替代机制 治理 行业调解 人民调解 仲裁制度 法官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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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诉源治理机制的行政调解:价值重塑与路径优化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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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聪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55-66,共12页
行政调解具有其他调解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比较优势,新时代国家试图使行政调解重现生机,发挥其作为常规性解纷机制的诉源治理功能。但囿于立法阙如、"诉讼中心主义"观念、"压力型维稳体制"等诸多因素掣肘,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具有其他调解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比较优势,新时代国家试图使行政调解重现生机,发挥其作为常规性解纷机制的诉源治理功能。但囿于立法阙如、"诉讼中心主义"观念、"压力型维稳体制"等诸多因素掣肘,行政调解面临合法性不足、权威性流失等多重困境,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防线上整体退缩。为使行政调解摆脱制度困境,提升治理效能,应当重塑行政调解的价值,对其进行法治化重构,尽快制定《行政调解法》,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效力、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调解社会化,促进政府与社会良性合作。这既是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由之路,亦是面向美好生活的应然之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调解 大调解 治理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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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调解前置主义的反思与走向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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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加良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8-127,共10页
实行非诉调解前置主义,有助于推动相当数量的纠纷在诉前分流、增加非诉调解的案源、促成纠纷平和低廉地解决。探索建立立案前的调解前置程序,事实上具有强制性。法院急功近利地争取诉源治理的政绩和迫不得已地追求办案压力的疏减,使得... 实行非诉调解前置主义,有助于推动相当数量的纠纷在诉前分流、增加非诉调解的案源、促成纠纷平和低廉地解决。探索建立立案前的调解前置程序,事实上具有强制性。法院急功近利地争取诉源治理的政绩和迫不得已地追求办案压力的疏减,使得非诉调解前置主义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变相存在。强制特定纠纷的当事人参加非诉调解,不构成对调解自愿原则的颠覆。非诉调解前置主义与调解自愿原则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诉前调解的含义回归到司法文件的界定,可使得委派调解顺利地成为非诉调解前置主义的实现载体。立法规定非诉调解前置主义,涉及到对诉讼与非诉调解之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对诉权限制之合理性的证成,不可交由司法解释或司法文件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期满后的修法可为非诉调解前置主义入法提供良机。非诉调解前置主义之适用范围的负面清单应采取例示主义,正面清单应采取列举主义并应同时重点考虑争议标的额和多发案由两个因素。为配合非诉调解前置主义的运行,诉前财产保全规则应做适当的改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前置主义 委派调解 治理 强制适用 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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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源治理的司法理念及功能定位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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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国龙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33-145,共13页
为有效控制诉讼案件的总体增量,全面提升法院非诉解纷和多元化解纷的司法综合治理能力,“诉源治理”是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背景下防范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诉源治理实践中,为实现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院... 为有效控制诉讼案件的总体增量,全面提升法院非诉解纷和多元化解纷的司法综合治理能力,“诉源治理”是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背景下防范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诉源治理实践中,为实现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院通过贯彻非诉解纷的司法政策,在源头治理、智能化治理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实践创新,但由此也带来了对法院在非诉解纷格局中司法理念和司法功能的相关思考。从整体上而言,法院在诉源治理实践中需要努力通过司法性职能贯彻治理性职能,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解纷资源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纷方式的社会认同,并努力发挥司法治理的溢出性社会效应,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多元化纠纷解决 解纷 治理 司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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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与纠纷解决:应用图景及规制想象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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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卫平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1-92,共12页
当下,人们正热衷于将元宇宙作为一种信息集合系统,用于打造一个虚拟真实的平行世界,并将其运用于社交、游戏、工作、教育等领域。不少人乐观地预估元宇宙必将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元宇宙概念和技术所具有的虚拟性和沉浸性... 当下,人们正热衷于将元宇宙作为一种信息集合系统,用于打造一个虚拟真实的平行世界,并将其运用于社交、游戏、工作、教育等领域。不少人乐观地预估元宇宙必将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元宇宙概念和技术所具有的虚拟性和沉浸性特征使得元宇宙极有可能对现实社会中的纠纷解决发挥作用。纠纷当事人可以在这一虚拟空间中对纠纷解决规则获得沉浸式的体验,从而引导人们按照法律的指示化解纠纷,达成现实世界诉源治理的目的。元宇宙法律世界的打造可以作为我国智慧法院构建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人民法院主导,在相关技术机构参与下逐步渐次完成。元宇宙法律世界既是现实法律世界的映射,也是理想的法律世界。这一理想的平行法律世界又将反作用于现实的法律世界,倒逼和促进现实法律世界的发展和完善。元宇宙除了对现实纠纷解决发挥其教化作用之外,也可以与现实法律生活连接起来,将元宇宙虚拟空间的和解协议落地转化为真实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这就要求现行的法律也要与之进行相应的调整,让现行的法律适应元宇宙所带来的变化,让元宇宙变为有利于法治发展、社会稳定的手段和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人工智能 虚拟空间 沉浸式 治理 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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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视域下诉源治理现代化路径构建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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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正浩 《学术界》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141-154,共14页
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丰富历久弥新,逐渐从党领导基层治理与群众工作的经验发展为全局性、综合性的社会治理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理论贡献。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党委领导下各政法单位协同治理、多元解纷理念下社会矛盾综合治... 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丰富历久弥新,逐渐从党领导基层治理与群众工作的经验发展为全局性、综合性的社会治理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理论贡献。新时代“枫桥经验”强调党委领导下各政法单位协同治理、多元解纷理念下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社会风险防范端口前移治理、二元模式下正式组织与社会资源互构式治理、构建共建共享的现代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诉源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基础和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各类社会矛盾错综叠加,纠纷处于高发态势,诉源治理现代化面临主体权责不明、指标单一片面、方式亟待创新等多重结构性挑战。应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治理主体、治理理念、治理模式三个方面入手,科学探索构建诉源治理现代化的完善路径,实现诉源治理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时代“枫桥经验” 治理 能动司法 互构式治理 塔式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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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十年的反思与治理优化--以浙江省T市和W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为分析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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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美鹏 李俊 《人民检察》 2021年第18期49-53,共5页
驾入刑以来多年高居刑事犯罪案件榜首。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醉驾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制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醉驾入刑未实现立法的预期效果,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存在较大反差、规制效果呈边际效益递减趋... 驾入刑以来多年高居刑事犯罪案件榜首。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醉驾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基于风险社会理论将醉驾纳入刑法规制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醉驾入刑未实现立法的预期效果,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存在较大反差、规制效果呈边际效益递减趋势、司法投入与产出明显不成比例,且其正向抑制交通肇事犯罪的效果也不佳。对此,应立足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诉源治理为目标,优化醉驾的司法治理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犯罪 司法治理困境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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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的机制和原理 被引量:11
14
作者 陈柏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9-63,共15页
“诉讼爆炸”现象发生后,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诉源治理”的理念被提出并成为司法政策。基层法院参与诉源治理,主要通过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不同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司法建议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来保... “诉讼爆炸”现象发生后,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压力,“诉源治理”的理念被提出并成为司法政策。基层法院参与诉源治理,主要通过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不同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司法建议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来保障。在矛盾纠纷的不同阶段,法院参与诉源治理的角色预设有所不同。然而,诉源治理面临一些实践困难:基层法院敦促其他机构协同配合的效果不佳,其他机构在法院主导下化解纠纷的主动性不够。“诉源治理”的成功典型,是“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一码解纠纷”在线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其本质是在政法委的推动下,创生新的组织平台,并在新平台上聚合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资源。其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不是法院,而是党委、政府。这种党政主导的诉源治理模式,发挥了党政体制的优势,生动鲜明地体现了党法关系原理。诉源治理工作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院参与并从中受益,这充分彰显了“党支持司法”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党政体制 党支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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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视域下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功能要素和路径构建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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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前 赵龙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1年第5期62-75,共14页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但对终端诉讼化解功能的过度依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功能机制性不足、社会秩序引导功能客观弱...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但对终端诉讼化解功能的过度依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功能机制性不足、社会秩序引导功能客观弱化等因素,影响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效性。社会治理作为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社会生活进行引导、规范的过程,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要素应当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即合作协同的现代化治理理念形塑、多元共治的现代化主体格局搭建、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保障方式支撑。面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应以“诉源共治→非诉化解→诉讼终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构建为进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体系和“漏斗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而形成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格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治理现代化 治理 功能要素 路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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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诉源治理的理论之基与实践之路 被引量:14
16
作者 梁雪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69-80,共12页
诉源治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观点,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杠杆、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矛盾叠加、诉讼案件剧增的情况下,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诉源治理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更多... 诉源治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理论观点,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杠杆、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矛盾叠加、诉讼案件剧增的情况下,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之举。诉源治理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和治理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其基本任务是着力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把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构建法治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遵循司法实践规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推进诉源治理过程中要科学利用我国在理论基础、文化传统、实践经验、制度体系四个方面的有利条件,不断深入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社会治理 治理 基层治理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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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导向下的纠纷解决:理念澄清与范式革新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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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储超 舒瑶芝 《交大法学》 2023年第4期80-94,共15页
相较于既往的纠纷解决理念,诉源治理在高效便民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权利保障以及寻求和谐的理念指向。诉源治理立足“枫桥经验”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资源禀赋,成为当下纠纷解决的鲜明导向。但实践中存在背离其初设理念的偏差,表现... 相较于既往的纠纷解决理念,诉源治理在高效便民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权利保障以及寻求和谐的理念指向。诉源治理立足“枫桥经验”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资源禀赋,成为当下纠纷解决的鲜明导向。但实践中存在背离其初设理念的偏差,表现在调解前置的范围界定、分流程序的具体设置、数字化技术的介入程度等方面,均呈现出了明显的实践差序。因此,需要从其基本范式层面进行一定的革新,以此实现对诉源治理初设理念的守正。而“双层联动”的纠纷解决范式将诉源治理的理念内化其中,不仅能够回应当下纠纷解决的全新需求,也能够在强化制度供给、数字化赋能以及三治融合的基础上,形塑规范化、系统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其程序,进而促使纠纷解决迈向现代化发展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枫桥经验” 纠纷解决机制 纠纷解决理念 范式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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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法能动履职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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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旭光 《人民检察》 2022年第10期1-7,共7页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诉源治理中,检察机关担负重要法治职责,作为直接参与者、监督保障者和法治意识引领者,通过依法办案监督,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三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在诉源治理中,检察机关担负重要法治职责,作为直接参与者、监督保障者和法治意识引领者,通过依法办案监督,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三个环节发挥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自身职能定位,持续厉行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探索参与基层治理新模式,在融入国家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为诉源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检察机关 依法能动履职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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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阈下诉源治理的正当基础及实践路径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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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国跃 刘玖林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8-27,共10页
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院样板,诉源治理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关键路径。然囿于关涉诉源治理的顶层设计暂付阙如,实践与理论对诉源治理存在一定误解,以致部分法院在践行诉源治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失范行为。为... 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院样板,诉源治理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关键路径。然囿于关涉诉源治理的顶层设计暂付阙如,实践与理论对诉源治理存在一定误解,以致部分法院在践行诉源治理过程中存在诸多失范行为。为推进人民法院科学践行诉源治理,学界实有必要就诉源治理的正当基础与实践路径进行理论澄清与体系建构。基于功能论视角发现,诉源治理的正当性体现于为解决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寻求破解之径,因应了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供给侧改革,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出了具体方案,传承和拓展了"枫桥经验"法治文化。为进一步推广和践行诉源治理,人民法院应从末梢管理转向源头治理,从一元治理转向多元共治,从消极司法转向积极司法,从化讼止争转向少诉无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枫桥经验” 基层社会治理 共建共治共享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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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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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磊 王红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2期50-62,共13页
诉源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方式,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在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的建构应当遵循"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 诉源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方式,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在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的建构应当遵循"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基本理念,并实现各种治理路径的有效衔接、各类治理主体的高效协调。在源头预防维度,应建立与行政争议形成原因类型化相适应的预防机制,完善当事人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司法行政协作机制等多元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机制,以及时消除潜在的行政争议;在非诉化解维度,应完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重构信访体制;在法院裁判维度,应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合理利用调解与协调和解方式,进一步发挥行政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以及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 治理 头预防 实质性化解 行政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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