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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赵舒翘在刑部的最初十年及其律学成就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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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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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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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荆楚法学》
2023年第3期117-130,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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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派律学研究”(项目号为:18BFX02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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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赵舒翘二十七岁中进士,榜下分刑部任职,到补授凤阳知府,前后约十年时间。在这黄金十年中,赵舒翘刻苦读律,迅速成为陕派律学的中坚人物。他例案熟悉,引经折狱,律学水平“几与(薛)允升埒”核驳大要案,直声震天下,而又峻洁自淑;解析疑难,议定章程,成就无与伦比。赵舒翘的成就建树,与他深厚的儒学素养,主诚敬、尚笃行的关学熏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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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赵舒翘
陕派律学
引经折狱
律例馆
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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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Zhao Shuqiao(赵舒翘)
Shaanxi School of law
Adjudicate Cases Based on Confucian Classics
Lv Li Guan(律例馆)
Guan Xue(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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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K252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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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律例馆考述
被引量: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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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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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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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48-15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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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律例馆是清代重要的立法机构,且在清中后期对刑部疑难案件的办理提供技术指导及裁量意见,该馆聚集了一批精通刑名知识的官员,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清代官方法律知识的最高水平。由于官书史料对律例馆的记载并不充分,并且不同文献对律例馆的记载彼此多有抵牾,导致对于律例馆的设置时间、归隶入刑部的时间、是否常设以及职能演变等基本问题的认知尚存有分歧1,本文结合档案文献等资料,重点对以上问题作出初步考辨。律例馆之初设及归属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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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律例馆
乾隆朝
则例
《大清律例》
臣部
修律
笔帖式
顺治二年
傅鼐
雍正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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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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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刑部说帖的撰写及司法权威的生成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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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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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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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47-56,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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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刑部研究”(20FZSB016)资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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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建议书含义上的“说帖”出现于明代中叶后。清乾隆四十九年刑部开启了汇辑编纂刑部说帖文献的先河。刑部说帖是清代刑部内伴随案牍流转程序,由刑部长于刑名的司员所撰写的案件办理意见,是律例馆修例时的储备素材。到了清后期,律例馆官员直接撰写说帖也渐成常制,因此惯称“律例馆说帖”。刑部说帖在乾、嘉朝汇辑时多按时间先后编排,至道光朝后,编纂体例发展为按律例次序,以方便检览。刑部说帖虽不能在案件拟判中直接援用,但由于它辨惑析疑,有助于开拓心思、扩展识见,同时也由于它出自刑部精英之手,因人生权,地方希望在办案时与中央意见保持一致,减少来自上级的批驳,因此各级司法工作者无不重视说帖,也由此形成了刑部说帖在例案文献中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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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说帖
律例馆
例案集
法律知识
清代刑部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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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icial memorandum
Codification Office
collections of judicial cases
legal knowledge
legal studies by officials in the Board of Punishments in the Qing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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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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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蒸骨验尸”的由来、发展与废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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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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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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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史译评》
2022年第1期217-236,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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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蒸骨验尸”——或者说“检骨法”,是中国古代相当重要的验尸方式之一,但为人所忽略的是,与宋慈在《洗冤录》的记叙相比,蒸骨验尸在明清两代的应用范围更广;而且,由于仵作的关系,其内涵又有相当大的发展;又因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的颁行,以及官员和幕友的推广,产生了全面性的影响。民国时期,即使面临医学、法医学家的批判,仍有不少人采用蒸骨验尸,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逐渐被禁止。本文将从《洗冤录》最初的记载开始,再接续明清乃至20世纪50年代,依序梳理蒸骨验尸的起源、演变、遭到批判、完全被禁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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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洗冤录
《洗冤录》
验尸
医学家
律例馆
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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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07
[历史地理—历史学]
D92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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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学贯中西的法学家沈家本及其法律思想著作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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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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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博物》
2003年第1期117-12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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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沈家本,字子惇,别号寄簃,浙江归安(今湖州)人,生于1840年,卒于1913年,是清末著名的法学大家,也是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奠基者。从1864年起便入清朝刑部任职,历任刑部直隶司、陕西司主稿、奉天司主稿兼秋审处坐办、律例馆管理提调,后又任刑部侍郎、法部侍郎、修订法律大臣、资政院副主裁等职。沈家本长期莅职刑部,得以浏览历代法典与刑狱档案,熟悉中国法律发展沿革与得失,对中国古代法律史料作了系统的整理和考订。同时又热心研读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接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参考资本主义国家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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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秋审处
奉天司
律例馆
古代法律
资产阶级思想
法部
汉律
中国法律史
刑狱
刑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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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9.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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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管中窥豹——从清代说帖看其裁判之说理方法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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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宸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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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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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法治》
2015年第10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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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说帖是清代刑部内部定罪量刑的请示报告,无裁判文书之名却有其实,体现了古代裁判文书说理的较高水平。本文举例分析其中说法理、说事理、说学理、说道理及说情理5种重要说理方法的运用。其情、理、法相与为一,衡情定谳,以理服人的司法经验与智慧结晶对今天裁判文书说理改革仍有宝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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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说帖
裁判文书
事理
法理
律例馆
道理
刑部
辑注
犯奸
道光
请示报告
卑幼
王万春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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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历史学]
D92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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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八大圣人”与清代秋审处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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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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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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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90-204,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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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秋审处设立于雍正十三年,最初只是一个掌案牍的服务机构,负责为刑部印刷分送秋审册。乾隆七年起,转型为核定秋审实缓的专业审判机构。乾隆朝后期至嘉庆、道光朝,秋审处专业性进一步加强,出现坐办常任化现象,也涌现了不少专家坐办。咸丰朝以后,由于律例馆修例职能的空壳化,秋审处坐办与律例馆提调出现兼任化现象,谋求“京察一等”而到秋审处混经历者亦不乏人。其动态演变具有双重结构,一是因时而变,二是叠加共振。皇权体制的固有属性和疑案审判的自发需求,决定了清代秋审处既有专业化和精英化的面向,也有非制度化和因时而变的面向。律例馆与秋审处之间也因职能消长而发生共振,律例馆职能空壳化使提调参与秋审形成了“八大圣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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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秋审处
坐办律例馆
提调
八大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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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Autumn Trial Office
"zuoban"
the Lvli Ofice
"titiao"
the Eight Great Sa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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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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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宋慈《洗冤集录》研究中的失误与版本考证述论
被引量: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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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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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温州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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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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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1949年以来,研究宋代《洗冤集录》的论文和专著就出现了严重的错误,即把清代《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当成宋代的《洗冤集录》,出现错误的论文有数十篇,专著有十余种。产生错误的原因是没有考证版本源流,学术界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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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宋慈《洗冤集录》
清代《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版本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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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56
[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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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为什么这个错误传播了四十余年──科技古籍研究刍议
被引量: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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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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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苏颂学术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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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3期97-10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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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洗冤集录》是宋代人宋慈写成于公元1247年的法医学著作。许多论文与专著都把清代1694年完成的《律例馆洗冤录》误认为是宋慈的著作,并用这些清代人增补的材料与意大利人菲德里写成于1602年(一说1598)的法医学著作相比较。这个错误涉及各种论文、专著和高校教材,延续了30多年,应该加以纠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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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宋慈
《洗冤集录》
《律例馆校正洗宪录》
法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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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322.9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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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古代的法医检验
被引量: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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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巨澜
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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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坛》
1985年第6期32-3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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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医学是一门医学、生物学、化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的应用学科。它研究并解决司法、公安工作中有关人身伤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医学问题。法医学在欧洲萌芽于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开始形成和发展。十八世纪以后,欧洲法医学才趋于系统化和科学化。而我国,大约在战国时期,已经有了对人身伤亡的检验工作。秦汉以后,随着封建法律制度的产生、健全和发展,古代医学知识与经验的丰富和积累,法医检验制度也日益完善和严密,并取得了可观的成就。它所总结的经验,创造的理论和技术,至今仍对我国以至世界法医学具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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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洗冤集录》
法医检验
我国古代
法医学
检验制度
法律制度
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外表检查
战国时期
《外台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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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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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古代的检验制度
被引量:5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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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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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1980年第6期59-6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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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古代曾经有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检验制度,对于古代的法律实践和法医学的发展,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这套检验制度的内容如何,作用怎样,向来缺乏研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行的今日,研究古代的检验制度,吸取其经验与教训,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仍有其深刻的现实意义。一、古代有关检验的规定法典中有关检验的规定我国古代关于检验的记载,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与《吕氏春秋·孟秋纪》:"是月也,……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讼,必端平"。说明早在距今二千三百多年前的战国时代,我国已有法医检验的实践,但这还不是法典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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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法
检验官
法医检验
法医学检验
《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封建法典
《洗冤集录》
法医学
保辜
洗冤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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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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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检验知识的常规与实践
被引量: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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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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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台湾新竹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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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清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33-49,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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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梳理图书文献中各种实例后,本文认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虽是官书,但它并非不可挑战的常规。在继承元明以来活用《洗冤录》的脉络下,清代的检验知识和制度,其实比过去认为的更有弹性。例如利用案例、使用坊间著作来补充官方的不足;仵作也有一定的发挥空间,不只是单纯的机械性操作。官方与民间著作,官员和仵作,案例,无论是在知识或制度层面,这些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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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仵作
洗冤录
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清代检验知识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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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roners
The Washing Away of Wrongs ( Xiyuan lu )
legislative commission
official manual offorensic knowledge
Qing forensic knowledge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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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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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画蛇添足:清代检骨图中的骈枝骨骼
被引量: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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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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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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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学文化评论》
2011年第6期58-67,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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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的尸检文书包含有尸图,用于记录尸体的损伤情况。然而,当命案调查中遇到白骨化尸体时,尸图并不适合表征骨骼的情况。清代刑部为解决该问题,于1770年绘制了检骨图。然而,该图绘制了一些多余的骨骼。本文描述了其中的一些骈枝骨骼的特征,并分析了导致它们出现的文献上的一些原因。本文认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中一些骨骼的命名方式,骨骼知识的形成方式和该文献的汇编性质,都是导致骈枝骨骼出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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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骨图
《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肩井骨
臆骨
肘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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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one Inspection Diagrams, "Shoulder Well Bone", "Yi Bone", "Elbow B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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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Q959.837
[生物学—动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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