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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赠与合同的实践性与诺成性探讨 被引量:13
1
作者 李盾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125-127,共3页
关键词 赠与合同 赠与人 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 受赠人 合同法草案 《德国民法典》 诺成合同 我国合同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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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性是合同的基本特性 被引量:7
2
作者 张鸿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42-46,共5页
传统民法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这种分类法是不科学的,是一种人为的与实际情况相割裂的强行分类法。不但在理论上不能自园其说,而且在现实中也经常陷入困境,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 传统民法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条件,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这种分类法是不科学的,是一种人为的与实际情况相割裂的强行分类法。不但在理论上不能自园其说,而且在现实中也经常陷入困境,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我认为,诺成性是合同的基本特性。任何合同的签订都是以双方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为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 赠与合同 保管合同 法律效力 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成立 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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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声明问题研究 被引量:7
3
作者 刘强 《法治社会》 2021年第6期34-49,共16页
在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中,专利权人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具有公开性、公共性、自愿性、法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主要是该声明属于要约抑或要约邀请的问题。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要约属性可以从... 在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中,专利权人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具有公开性、公共性、自愿性、法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主要是该声明属于要约抑或要约邀请的问题。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要约属性可以从节约协商谈判、监督执行、制度运行等方面的交易成本角度进行证成。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构成要约需要具备明确专利权人许可意愿、明确专利开放许可条件等方面的要件,专利权人也放弃了部分监督许可合同执行的权利。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属于要约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专利权人、被许可人或者双方当事人带来困难,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回应。专利开放许可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具有对抗其他类型专利许可的效力。撤回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效力应受到限制,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合同条款可遵循格式条款规则予以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开放许可 声明 要约 交易成本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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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赠与合同法律规定之不足
4
作者 蒋晓玲 张静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61-62,共2页
赠与合同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之一 ,合同法中对赠与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 ,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 ,然而该章的内容却存在着诸多让人难以把握和矛盾的问题 。
关键词 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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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物清偿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提字第210号民事判决评释 被引量:3
5
作者 其木提 《交大法学》 2013年第3期167-176,共10页
目次一、前言二、基本案情(一)事实概要(二)争议焦点(三)判决理由三、案例评析(一)焦点问题提炼(二)立法学说概况(三)在先司法实践(四)本案判决的法律构成四、结语一、前言所谓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债之关... 目次一、前言二、基本案情(一)事实概要(二)争议焦点(三)判决理由三、案例评析(一)焦点问题提炼(二)立法学说概况(三)在先司法实践(四)本案判决的法律构成四、结语一、前言所谓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债之关系归于消灭的现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尚无代物清偿之明文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合同 实践性合同 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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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赠与合同几个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2
6
作者 车辉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67-70,共4页
对《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诸如赠与合同的性质问题,究竟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或者是二者三折衷;又如赠与合同的立体范围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成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等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已形成了不同的理... 对《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有关规定,诸如赠与合同的性质问题,究竟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或者是二者三折衷;又如赠与合同的立体范围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成为赠与合同的赠与人等问题在理论与实务中已形成了不同的理解与诠释。文章对这几个问题阐述了见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 赠与合同 赠与人 受赠人 附义务赠与合同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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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与合同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7
作者 唐宏川 《求实》 北大核心 2002年第S1期100-101,共2页
关键词 赠与合同 赠与人 受赠人 合同法》 实践性合同 任意撤销权 诺成合同 意思表示 请求权 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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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新探
8
作者 李玉泉 沈建敏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79-82,共4页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产生的重要媒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险人从展业到理赔,实际上就是与投保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所谓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产生的重要媒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险人从展业到理赔,实际上就是与投保人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所谓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支付规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投保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承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还有自身的独特性。目前的一些保险学和保险法学论著在论述这个问题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性合同 合同成立 保险金 保险关系 保险凭证 约定期限 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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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诺成性或实践性之探讨 被引量:1
9
作者 聂飞舟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25-28,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虽然对赠与合同的方方面面的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因为立法的模糊性和不明确性,使得赠与合同究竟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仍未臻明朗。为此,本文参考外国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立法条文分析认为:赠与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虽然对赠与合同的方方面面的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因为立法的模糊性和不明确性,使得赠与合同究竟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仍未臻明朗。为此,本文参考外国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立法条文分析认为:赠与合同应是诺成性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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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被引量:1
10
作者 张淑珍 《上海保险》 1996年第1期33-35,共3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即保险合同从合同分类角度具有哪些法律属性,是保险合同理论中最基本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将有助于保险合同在保险实践中的运用,具有极强...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即保险合同从合同分类角度具有哪些法律属性,是保险合同理论中最基本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正确理解和认识将有助于保险合同在保险实践中的运用,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合同 投保人 合同生效 保险人 《保险法》 保险单 保险费 保险凭证 法律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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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和解刍议 被引量:2
11
作者 李卫国 殷耀德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21-625,共5页
执行和解不同于法院调解。将执行和解定位为私法行为而非诉讼行为,既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也符合现行法的要求。执行和解协议应具有私法上实践性合同的效力。我国执行和解制度在运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须妥善地予以解决。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执行和解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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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再探讨
12
作者 黄仁龙 《保险研究》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35-36,43,共3页
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由于两种合同的标的性质不同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二者相差甚远,自成体系。笔者就它们之间的异同及其实践意义谈几点粗浅看法,以求教于保险同仁。 一、财产保险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人身保险... 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由于两种合同的标的性质不同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二者相差甚远,自成体系。笔者就它们之间的异同及其实践意义谈几点粗浅看法,以求教于保险同仁。 一、财产保险合同属诺成性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属实践性合同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凡保险合同皆为实践性合同。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为生效条件,因而是实践性合同。笔者认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 投保人 再探讨 保险费 实践性合同 保险人 保险凭证 诺成合同 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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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
13
作者 刘卓彬 《法律适用》 1999年第10期28-30,共3页
关键词 赠与合同 实践性合同 合同 诺成合同 赠与人 受赠人 权利转移 意思表示 道德义务 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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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房抵债协议”中的法律实务 被引量:1
14
作者 吴定贵 《上海房地》 2018年第5期46-48,共3页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不能清偿债务的,以物抵债是其可选择的清偿方式之一。而在实务中,房屋是一种重要的资产类型,当事人往往会采取以房抵债的方式偿还债务,并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以房产转让代替原债务的履行。那么,以房抵债协议系...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不能清偿债务的,以物抵债是其可选择的清偿方式之一。而在实务中,房屋是一种重要的资产类型,当事人往往会采取以房抵债的方式偿还债务,并签订以房抵债协议,以房产转让代替原债务的履行。那么,以房抵债协议系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新债”与“旧债”的关系是什么?以及以房抵债协议未履行完成该如何主张权利呢。本文拟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物抵债 清偿债务 法律实务 协议 清偿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 诺成合同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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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代物清偿诺成性质的正当性——以买卖型担保合同为切入点
15
作者 刘海 《特区经济》 2022年第9期132-135,共4页
我国实践中出现了“以房抵债”协议这类新型合同。“以房抵债”协议以买卖型担保合同为典型,由于该类合同以他种给付代替原种给付的外观与传统民法理论中“代物清偿”概念类似,通过“代物清偿”的法律构造来解释买卖型担保的效力是学界... 我国实践中出现了“以房抵债”协议这类新型合同。“以房抵债”协议以买卖型担保合同为典型,由于该类合同以他种给付代替原种给付的外观与传统民法理论中“代物清偿”概念类似,通过“代物清偿”的法律构造来解释买卖型担保的效力是学界的通常做法。从解释论来说,“代物清偿”的要物性质无法解决买卖型担保中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和欲达到的法律效果。要物性质不仅会为交易的达成设置障碍,无法正确表达代物清偿的担保性质,同时还有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的权益落空,也不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履行利益。因此,应当重新改造代物清偿合同为诺成合同,使其满足现阶段市场对于代物清偿这一制度的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型担保 代物清偿 实践性合同 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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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合同总价20%的定金条款不必然没有约束力
16
作者 纪荣典 罗发兴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6期30-32,共3页
【裁判要旨】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避免定金罚则过于严厉。在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高于合同价款20%的.不能当然否定超过20%部分的约束力,应注意带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仍应当履行,但由于定金属实践性... 【裁判要旨】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避免定金罚则过于严厉。在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高于合同价款20%的.不能当然否定超过20%部分的约束力,应注意带有预付款性质的定金仍应当履行,但由于定金属实践性合同,他方不能要求定金履行方强制交付定金,其只能以行使履行抗辫权的形式来保护自己。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束力 合同 定金罚则 金条 合同价款 当事人约定 实践性合同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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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借款合同银行如何承担责任
17
作者 林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41-42,共2页
无效的借款合同,银行如何承担过错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银行有过错,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应从减免贷款利息上来体现。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利息是贷款的一部分,不能作为损失,以减免贷款本金或利息来体现银行的... 无效的借款合同,银行如何承担过错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银行有过错,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应从减免贷款利息上来体现。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利息是贷款的一部分,不能作为损失,以减免贷款本金或利息来体现银行的过错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借款合同具有债权文书的性质,合同无效不能免除债务人返还义务。借款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只有在银行将款实际交给借款人后该合同才成立。银行交付贷款后,借款人实际取得该款的所有权,银行对贷款的原所有权即转化为债权。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不再承担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借款合同 过错责任 承担责任 实践性合同 所有权 免除债务 合同无效 贷款利息 债权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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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赠与合同的性质
18
作者 张昊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49-50,共2页
本文对赠与合同的性质究竟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认定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不仅统一了法律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规定 ,同时有助于市场信用的建立和维护 ,更有益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保赠与合同的更好履行。
关键词 赠与合同 实践性合同 诺成合同 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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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单方备注是否就是民间借贷关系?
19
作者 李瑶 《经济视野》 2019年第2期164-167,共4页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并生效需同时具备借款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所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意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本文重点讨论仅有一方单方备注为“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是否可以认...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并生效需同时具备借款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所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意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本文重点讨论仅有一方单方备注为“借款”的银行转账凭证,是否可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本团队通过检索相关案例,以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借贷关系 转账凭证 实践性合同 借贷合同 借款 当事人 交付 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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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达成合意的回归
20
作者 刘海安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5期117-125,共9页
《合同法》以交付客票作为判断客运合同成立时间的基本标准,并不适合航空客运合同。设定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应考虑当事人间的利害平衡、法律原理、法律逻辑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通常... 《合同法》以交付客票作为判断客运合同成立时间的基本标准,并不适合航空客运合同。设定航空客运合同成立时间,应考虑当事人间的利害平衡、法律原理、法律逻辑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为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通常要求一方在合意之外作出特定给付,目的在于给作出特定给付的一方(而非双方)深思熟虑的机会。航空客运合同中的支付票款、交付客票和换登机牌不符合实践性合同的适用场景,也没有适用必要。航空客运合同不宜被规定或约定为要式合同,除非航空客运合同不存在格式条款。要式合同本身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约束,会剥夺旅客另外通过口头交流与承运人做特殊约定的可能。航班信息的展示应被认定为要约邀请,旅客决定买票的表示是要约,承运人确定售票的表示是承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空客运合同 成立时间 交付客票 达成合意 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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