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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还是实缴:股东权利行使基准的追问 被引量:12
1
作者 陈彦晶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52-64,共13页
《公司法》2013年修订时将注册资本制度从实缴制改成了认缴制,但除了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红权、新增资本时的优先认缴权以实缴比例作为行使基准外,未明确其他股东权利的行使基准,引致争议。对此,在缺乏明确的章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公司法》2013年修订时将注册资本制度从实缴制改成了认缴制,但除了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红权、新增资本时的优先认缴权以实缴比例作为行使基准外,未明确其他股东权利的行使基准,引致争议。对此,在缺乏明确的章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先将股东权利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自益权和共益权。再将单独股东权细分为比例股东权和非比例股东权,少数股东权细分为按股份数计算和按表决权计算的少数股东权。股东权利同时具备单独股东权、自益权/共益权和非比例股东权性质的,应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同时具备单独股东权、自益权和比例股东权性质的,应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同时具备少数股东权、共益权和按股份比例计算性质的,应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行使应采二层次判断,各股东均未实缴的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部分股东实缴其余股东未实缴的,如果是按照章程的未实缴,则以认缴出资比例行使;如果是未按章程实缴,则以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同时具备少数股东权、自益权/共益权和按表决权计算的股东权利随表决权规则而定。但司法解散请求权应有例外安排,各股东均未实缴的,可按认缴出资比例计算表决权加以判断;部分股东实缴、部分股东未实缴的,则以实缴出资比例计算的表决权作为行使基准,但认缴出资比例不足十分之一的股东不得提起司法解散之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 实缴 股东权利 行使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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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增值税预缴政策的矛盾探析 被引量:7
2
作者 陈洁 胡晓飞 《昭通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7-18,26,共3页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金额大、负债率高、周期长的行业特征,使得该行业的预收款项纳税政策出现了按预收款的3%预缴增值税及在收到预收款项并开具发票的当天按实收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两种相互矛盾的情况。
关键词 房地产 预收款 增值税 预缴 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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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3
作者 蒋梦柯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8年第4期219-221,224,共4页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将实缴变成认缴,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减轻了投资者的负担。但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将实缴变成认缴,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减轻了投资者的负担。但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这一举措也存在着现实的问题和挑战。所以,要尽快完善与认缴制相配套的措施,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资本 实缴 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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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资本制度变革背景下股东出资法律制度之完善 被引量:69
4
作者 罗培新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9-147,共9页
2013年完成的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在不设最低资本额要求、允许股东自行约定出资期限、设立登记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等方面颇为激进,对债权人保护则嫌考虑不周,具体体现:认缴资本登记与实缴资本公示双轨化,债权人存在信息真空;缺乏催缴机制... 2013年完成的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在不设最低资本额要求、允许股东自行约定出资期限、设立登记不要求提交验资证明等方面颇为激进,对债权人保护则嫌考虑不周,具体体现:认缴资本登记与实缴资本公示双轨化,债权人存在信息真空;缺乏催缴机制,股东任性认缴资本虚增市场信用;"两虚一逃"除罪化,违规减资道德风险大幅提升。在现实生活中,利用认缴登记与实缴公示之间的时间差以诈欺债权人的案例多有发生。鉴此,建议借鉴英美国家的做法,增设资本催缴制度安排,创建以债权人同意为基础的法院确认减资机制,引入标注"减资"的安排以及时提示交易风险;确立股东的后减资义务,弱化公司的机会主义动机;引入封闭公司的偿债能力声明机制,以高管的信用担保作为法院确认减资程序的替代性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登记 实缴公示 资本催缴 法院确认减资 偿债能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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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 被引量:44
5
作者 刘敏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9-100,共12页
无论是从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还是从股权自由转让原则考量,都应承认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无法解决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 无论是从股权转让的法律性质还是从股权自由转让原则考量,都应承认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无法解决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分配问题。构建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规则应严格区分出资期限是否届满。未届期的未实缴出资股权之上存在合法的出资期限利益,不能将其认定为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归属应参照债务承担规则认定。已届期的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归属应贯彻外观主义立场,由受让人承担出资责任;受让人不知标的股权未实缴的,承担出资责任后可向出让人追偿。出让人与受让人合谋,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给明显缺乏认缴能力的受让人时,可以借鉴民法上的撤销权制度,赋予债权人撤销权,在债权人主张撤销股权转让行为之前,并不影响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后的责任归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实缴出资 股权转让 出让人 受让人 出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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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繁权——评中国大陆注册资本认缴制 被引量:33
6
作者 王文宇 《财经法学》 2015年第1期49-63,共15页
根据"简政放权"政策,中国大陆最近修改了《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修改为认缴登记制。本文对此体制松绑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并与美国、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比较。四个视角可以用来检视此新体制:... 根据"简政放权"政策,中国大陆最近修改了《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修改为认缴登记制。本文对此体制松绑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并与美国、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比较。四个视角可以用来检视此新体制:登记制度和披露制度的分离,股东、债权人和公司之间的复杂三边关系,公司募集资本时弹性的缺乏,股东会作为资本结构协调者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应作出立法和行政变化以因应新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资本 资本实缴 资本认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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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参而不缴”及其基金效应 被引量:23
7
作者 杨一心 何文炯 《中国人口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35-45,127,共11页
受劳动力自由流动、非正规就业体量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等因素作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参保者中断缴费,致使实际缴费人数少于在职参保登记人数,但缴费中断者未必是“弃保”或“退保”。文章发现,2014年年底全国有4 500万职... 受劳动力自由流动、非正规就业体量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等因素作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参保者中断缴费,致使实际缴费人数少于在职参保登记人数,但缴费中断者未必是“弃保”或“退保”。文章发现,2014年年底全国有4 500万职工参保但未缴费,制度“实际职退比”已降到2.44:1。文章基于这一事实,利用“实缴率”和“实保率”等指标,提出估计参保人数的新办法,并构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精算分析模型。测算结果显示,如果继续沿用现行制度政策,全国基金累计结余可能将于2024-2025年耗尽。虽然提升实缴率能够改善基金状况,但效果有限。因此,文章建议通过制度完善提升实缴率,并按照精算平衡的原则通过综合施策深化制度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实际职退比 实缴 实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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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授权资本制下认缴制的去与留 被引量:22
8
作者 冯果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94-102,共9页
2021年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制度改为授权资本制,同时保留了认缴制。认缴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推行具有相同的制度背景和制度意旨,目的均在于缓解法定资本制过于严苛的不足,功能上具有替代性;但二者的运... 2021年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将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资本制度改为授权资本制,同时保留了认缴制。认缴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推行具有相同的制度背景和制度意旨,目的均在于缓解法定资本制过于严苛的不足,功能上具有替代性;但二者的运作机理和制度逻辑不同,认缴制重在突出股东的出资自主权,授权资本制则更看重公司的融资自主权。目前公司法草案中将两种制度杂糅在一起的制度设计,不仅不能达到功能互补或增强的效果,反而叠床架屋,增加立法和法律适用成本。更重要的是,认缴制的继续保留会加大股东出资自主权和公司融资权之间的张力,折损授权资本制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的制度功能,增加无谓纠纷,加大公司治理难度,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应当摈弃认缴制,回归到实缴制,以充分发挥授权资本制的优势和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 认缴制 实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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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公司资本制度的补救与完善 被引量:18
9
作者 石少侠 卢政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9-143,共15页
自2013年修订公司法实行'认缴资本制'以来,不仅引起了学界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认识分歧,在实践中也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面对新问题,要实现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在修订公司法时需要进一步正确衡平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 自2013年修订公司法实行'认缴资本制'以来,不仅引起了学界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认识分歧,在实践中也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面对新问题,要实现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在修订公司法时需要进一步正确衡平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关系,需要深刻思考资本与资产的关系,需要准确处理'宽进'与'严管'的关系。同时,还必须补强相关的法律制度与法律规则,重视对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适时引入'资本充实原则''衡平居次原则',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规则,以及实缴资本优先的效力规则等,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交易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资本制 人格否认原则 资本充实原则 加速到期 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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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资本的多重效用及其保障措施 被引量:17
10
作者 陈甦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47-56,共10页
最近的公司法修改大幅度削弱了实缴资本的制度功能。然而实缴资本实质上具有不可取代的法律效用和经济效用,实缴资本是使股份交易成为纯权利交易的前提,是资产利用方式多样性的基础。仅从公司自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角度看待实缴资本的功... 最近的公司法修改大幅度削弱了实缴资本的制度功能。然而实缴资本实质上具有不可取代的法律效用和经济效用,实缴资本是使股份交易成为纯权利交易的前提,是资产利用方式多样性的基础。仅从公司自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角度看待实缴资本的功能,是造成有关实缴资本制的观点偏狭与制度碎裂的深层原因。公司法应当在认缴资本制与实缴资本制可自主选择的基础上,重拾对实缴资本制的重视,并重构实缴资本效用得以充分实现的保障措施如法定验资报告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缴资本 认缴资本 股份交易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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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5
11
作者 张力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49-52,共4页
关键词 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认缴资本 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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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研究 被引量:9
12
作者 彭冰 《金融法苑》 2005年第4期1-12,共12页
最近几年,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讨论成为公司法修改中的热点问题。根据新闻报道,新近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草案》中,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除增加了出资形式外,还从原有的实缴资本制度,改... 最近几年,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讨论成为公司法修改中的热点问题。根据新闻报道,新近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草案》中,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除增加了出资形式外,还从原有的实缴资本制度,改为分期缴纳出资,允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不用全额缴纳出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责任 公司资本制度 出资形式 实缴资本 债权人保护 公司设立登记 现金出资 保护债权人 受让人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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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湖南工矿业 被引量:5
13
作者 肖栋梁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123-128,共6页
抗日战争爆发后,占我国工业76%的沿海沿江企业遭到严重破坏,而湖南从“七七”事变到1944年沦陷,近代工矿业却迅速发展,出现了湖南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对支援全民族抗战事业起了重要的物资保证作用。研究... 抗日战争爆发后,占我国工业76%的沿海沿江企业遭到严重破坏,而湖南从“七七”事变到1944年沦陷,近代工矿业却迅速发展,出现了湖南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对支援全民族抗战事业起了重要的物资保证作用。研究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进程、特点和作用,不仅对研究战时大后方经济,而且对了解抗战初期国民党对日政策和民族资本家对抗战的贡献,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矿业 衡阳 抗战时期 民营工业 机械厂 1943年 40年 辰溪 煤矿 实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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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启动公司法修改程序 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被引量:9
14
作者 刘俊海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3年第12期26-29,共4页
本文主张立法机关抓紧推动《公司法》及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联动修改。建议原则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稳步推进由资本实缴制转变为资本认缴制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重视交易安全,创新债权人长效保护机制。废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主张立法机关抓紧推动《公司法》及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联动修改。建议原则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稳步推进由资本实缴制转变为资本认缴制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重视交易安全,创新债权人长效保护机制。废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建立大小公司区分立法的新框架。在大力推进"先证后照"制度改为"先照后证"制度的同时,全面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商登记 注册资本 实缴 认缴制 交易安全 债权人 信用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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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期实缴的制度考量 被引量:7
15
作者 周游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9期28-32,共5页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的规定引起法学界的热议。其实,这并不是一项新制度,而是在对2013年《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所涉问题的一次制度回应。作...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的规定引起法学界的热议。其实,这并不是一项新制度,而是在对2013年《公司法》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所涉问题的一次制度回应。作为一种制度修补,限期实缴制具有比较显著的现实意义,能促使注册资本在商事交易中的信号功能适度回归,并可能“引流”部分投资者选择拟推行授权资本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在适用更具弹性的出资规定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更高要求的公司治理规范。这既能促使该类公司更保有公司之底色,也可能有助于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在商事实践中的进一步运用。此外,为了契合限期实缴制的需要,包括增资、减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规则也有必要在适用方面作相应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资本 认缴 限期实缴 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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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5
16
作者 石柏林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2期162-164,共3页
“债转股”是部分国企尝试摆脱债务锁链的方式之一 ,但这种方式既不能使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在市场中进入最佳状态 ,而且在法律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以湖南株洲部分国有企业为对象进行了研究 ,认为国企的“债务”作为新建股份制公司... “债转股”是部分国企尝试摆脱债务锁链的方式之一 ,但这种方式既不能使新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在市场中进入最佳状态 ,而且在法律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以湖南株洲部分国有企业为对象进行了研究 ,认为国企的“债务”作为新建股份制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现行公司法的规定 ,债权人的“债股”与实际出资人的认购股是不平等的。同时 ,债转股的公司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着许多困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企改制 债转股 债权股 实缴 股权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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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认识误区及辨析 被引量:7
17
作者 刘俊海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24-29,共6页
本文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历史脉络和主要制度创新进行了简要梳理,并针对当前法学界与社会各界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几大认识误区逐一进行了评价与分析。本文主张在降低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创新债权人保护机制,实现鼓励投资兴... 本文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历史脉络和主要制度创新进行了简要梳理,并针对当前法学界与社会各界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几大认识误区逐一进行了评价与分析。本文主张在降低公司的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创新债权人保护机制,实现鼓励投资兴业与维护交易安全的辩证统一。本文主张"两虚一逃"罪名的限缩解释并不导致瑕疵出资和出逃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的免除,建议激活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健全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本文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刻内涵,进而预防和控制自身的法律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商登记 注册资本 实缴 认缴制 债权人保护 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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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缴纳模式的立法选择 被引量:2
18
作者 岳万兵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50-163,共14页
公司资本缴纳模式大致可分为全部实缴模式、限制实缴模式与催告实缴模式三类,三者均围绕实缴展开,其对股东缴资合约自由的限制程度从严到松依次递减。相较而言,限制实缴模式并非全部实缴模式和催告实缴模式的折中路径,一般只适用于存在... 公司资本缴纳模式大致可分为全部实缴模式、限制实缴模式与催告实缴模式三类,三者均围绕实缴展开,其对股东缴资合约自由的限制程度从严到松依次递减。相较而言,限制实缴模式并非全部实缴模式和催告实缴模式的折中路径,一般只适用于存在最低资本的制度体系;从制度效果及适用广度来看,全部实缴制在诸多场景下优于催告实缴制。我国独特的全面认缴制因不强调实缴而不同于三类主要的缴资模式,其制度逻辑存在不足,新《公司法》对其进行针对性改革的做法值得肯定。然而,新法采取了股份公司全部实缴、有限公司限期实缴的双轨路径,这对解决我国股东出资问题效果有限。从信用基础、规则体系、司法现状与制度需求等多个视角来看,我国更适合推行全部实缴制,这不仅可化解我国当下资本缴纳所面临的系列困境,还可增强我国公司资本规则体系的制度韧性。不过,考虑到全面认缴与全部实缴之间的制度差异,新法规定的双轨制仍是迈向全部实缴制的有益过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缴制 实缴 资本制度 债权人保护 资本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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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探究 被引量:6
19
作者 孙青山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271-275,共5页
由资本实缴制向资本认缴制的发展成为我国新修订《公司法》的亮点之一,但原有的资本实缴制视阈下所设计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与现行的资本认缴制之间产生了一些不协调,使得公司债权人保护面临着新挑战。为了平衡好营商效率与交易安全,促进... 由资本实缴制向资本认缴制的发展成为我国新修订《公司法》的亮点之一,但原有的资本实缴制视阈下所设计的债权人保护制度与现行的资本认缴制之间产生了一些不协调,使得公司债权人保护面临着新挑战。为了平衡好营商效率与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改革现有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构建债权人保护的多重防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资本认缴 资本实缴 债权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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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的信用风险 被引量:6
20
作者 赵沁乐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56-57,共2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加速融合,P2P网络借贷已然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产业最流行最普遍的新兴业态。然而,P2P网络借贷行业背后的风险尤其是平台的信用风险日益凸显且愈发严重。我国平台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外部原因P2P行业的信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加速融合,P2P网络借贷已然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产业最流行最普遍的新兴业态。然而,P2P网络借贷行业背后的风险尤其是平台的信用风险日益凸显且愈发严重。我国平台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外部原因P2P行业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一方面,P2P平台作为优化资金配置的信息中介机构,本应尽可能全面客观地收集提供各参与方的信息,然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披露机制 P2P 资金配置 金融产业 征信 信息中介 信息不对称 实缴资本 硬性要求 借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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