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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行政协定》签订之始末 被引量:2
1
作者 孙瑜 《东北亚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22-127,共6页
从1951年2月起,美日双方开始酝酿制定《美日行政协定》。而在美方内部国务院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对协定的内容分歧重重。后由于杜鲁门施压,美国加快了谈判步伐。在谈判中,美日间主要围绕美军的基地权、裁判管辖权和联合司令问题进行激烈的... 从1951年2月起,美日双方开始酝酿制定《美日行政协定》。而在美方内部国务院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对协定的内容分歧重重。后由于杜鲁门施压,美国加快了谈判步伐。在谈判中,美日间主要围绕美军的基地权、裁判管辖权和联合司令问题进行激烈的谈判,期间美日双方分别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甚至约定口头密约,最终达成协议。这一协定的签订,强化了美日间的主从关系,也加速了参议院对旧金山双约(《旧金山对日和约》及《美日安全条约》)的批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日安全条约》 基地 裁判管辖 联合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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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及会所基地权的归属问题
2
作者 董薇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第9期40-42,共3页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是最基本的要件,却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对区分所有建筑物来说,业主真正关心的是建筑物的价值,但基地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法体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对区分所有建筑物有关的附属设施以及相关的车库、...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是最基本的要件,却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对区分所有建筑物来说,业主真正关心的是建筑物的价值,但基地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法体现土地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对区分所有建筑物有关的附属设施以及相关的车库、会所等的归属要明确,物权法中有专章对此进行规定,但其中也应对会所进行明确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车库 会所 基地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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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条约”及阴谋中的改订都是非法的
3
作者 吴明西 《法学研究》 1959年第3期41-46,共6页
一日美"安全条约"是执行美帝国主义远东侵略战争政策的一个工具,也是美帝企图称霸世界的战略部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威胁着日本民族的生存,威胁着中苏两国的安全,威胁着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因此,在这日美双方正在积极地进行... 一日美"安全条约"是执行美帝国主义远东侵略战争政策的一个工具,也是美帝企图称霸世界的战略部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威胁着日本民族的生存,威胁着中苏两国的安全,威胁着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因此,在这日美双方正在积极地进行改订的时候,凡爱好和平而具有正义感的人们不能不感到关切。为了使人们了解有关日美"安全条约"的始末及改订中所蕴藏的阴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岸信介政府 亚洲 东京 行政协定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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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民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以坟墓基地权为视角 被引量:4
4
作者 金玄卿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69-174,共6页
作为韩国独有的坟墓基地权是一种与地上权类似的物权,关于其概念、性质、基本内容以及其与所有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一直是韩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结合立法与司法,对困扰学界的坟墓基地权的概念、性质、内容、产生原因以及效力... 作为韩国独有的坟墓基地权是一种与地上权类似的物权,关于其概念、性质、基本内容以及其与所有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一直是韩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结合立法与司法,对困扰学界的坟墓基地权的概念、性质、内容、产生原因以及效力做出阐释,以求澄清、解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韩国民法 坟墓基地 习惯法 地上 所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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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立法政策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 被引量:122
5
作者 韩松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70-92,共23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并没有改变宅基地基本政策,没有改变宅基地是农民住房用地的性质。解决农民宅基地闲置和房屋空余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是单纯地对宅基地使用权赋权扩能的问题,而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并没有改变宅基地基本政策,没有改变宅基地是农民住房用地的性质。解决农民宅基地闲置和房屋空余问题,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是单纯地对宅基地使用权赋权扩能的问题,而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等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改革的制度设计必须遵循基本立法政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不应单纯为宅基地使用权赋权扩能。对宅基地的客体空间范围应予界定,宅基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发展权应按照规划赋予农民集体,农民集体应当享有宅基地空间经营权。在农民房屋所有权变动中,因受让人不具有集体成员资格而发生的宅基地使用问题,在生活居住目的范围,应当由集体为受让人设定宅基地法定租赁权;在商住、经营范围,应当由集体为受让人设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农户资格权,应在农民集体所有权成员权中加以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所有 基地农户资格 基地使用 基地空间经营 基地法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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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从管制、赋权到盘活 被引量:115
6
作者 高圣平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60-72,共13页
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底线,宅基地财产功能的发挥也是以满足居住保障功能为前提而展开,宅基地"三权"分置为此提供了相应的制度空间。宅基地资格权的永续保有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不能破除,宅基... 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底线,宅基地财产功能的发挥也是以满足居住保障功能为前提而展开,宅基地"三权"分置为此提供了相应的制度空间。宅基地资格权的永续保有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不能破除,宅基地的市场化路径依赖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利用权的市场化。既定的房地一体原则在"三权"分置之下,可被解释为房屋所有权与其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租赁权的权利主体相一致,非本集体成员或城镇居民仅取得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租赁权,并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相应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实现之时,非本集体成员或城镇居民作为受让人也仅取得宅基地租赁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继承之时,亦应作同一解释。宅基地的用途和规划管制应予坚持,但"一户一宅"政策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实现途径,宅基地审批程序应予简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使用 基地“三”分置 房地分离 法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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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内在要求、权利性质与实现形式 被引量:112
7
作者 韩立达 王艳西 韩冬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36-45,共10页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全面拓展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形成"增量"权能,依据农村土地开发实践将权能细化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分配从而形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通过制度创新全面拓展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形成"增量"权能,依据农村土地开发实践将权能细化并在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分配从而形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产权格局。本文从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宅基地"增量"所有权、确立农户资格权法律地位和行权方式、逐渐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及开征土地增值税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三分置” “增量” 集体所有 资格 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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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使用权定性辨析——兼与席志国副教授商榷 被引量:105
8
作者 孙建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5-139,共15页
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的核心与关键。对于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判断,离不开具体法律关系性质的判断。集体与成员基于宅基地所有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事实上... 准确把握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的核心与关键。对于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判断,离不开具体法律关系性质的判断。集体与成员基于宅基地所有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事实上的特殊总有关系。没有这种总有关系,没有成员的资格权,就无法理解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权是集体成员宅基地分配中的一种资格,其应该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内涵,并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宅基地资格权应进行确权登记,为使用权进一步分离提供制度基础。宅基地使用权看似是一种相对独立并具有他物权特质的用益物权,其实不然,其不只是物权法意义上的地上权,还可以是土地租赁权或法定租赁权。应取消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重新设计两项全新的权利——资格权与使用权。这种判断较为契合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的事实关系和实践特点,也较容易为我国农村集体成员所接受和认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三分置” 新型“总有” 资格 使用 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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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104
9
作者 李凤章 赵杰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39-44,共6页
基于对盘活宅基地资源这一目的的追求,如果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由流转,则可以将宅基地资格权解释为集体成员要求集体分配宅基地并无偿使用的资格;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允许依法自由转让,而要在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不变的同时,分置出... 基于对盘活宅基地资源这一目的的追求,如果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由流转,则可以将宅基地资格权解释为集体成员要求集体分配宅基地并无偿使用的资格;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允许依法自由转让,而要在保留宅基地使用权不变的同时,分置出次级使用权,并允许该次级使用权自由流转,则应当将其确认为剩余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户宅基地:资格 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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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实践探索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93
10
作者 宋志红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78-93,共16页
无论是基于文义分析还是服务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目标,宅基地资格权均应被界定为申请分配宅基地的资格。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未充分享受宅基地福利分配权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极其特殊情况下可以扩展至国家政策性移... 无论是基于文义分析还是服务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目标,宅基地资格权均应被界定为申请分配宅基地的资格。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未充分享受宅基地福利分配权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极其特殊情况下可以扩展至国家政策性移民等特殊人员。宅基地资格权一经实现便消灭,但宅基地因自然灾害而灭失的,发生宅基地资格权重新取得的效果。宅基地资格权的享有以"户"为单位,面积标准受人均耕地面积、地理区位、地形地貌、占地类型、户内人口数等因素影响。宅基地资格权以"一户一宅"为主要和优先实现形式,并需经历"农户申请——集体审查——政府审批——划定宅基地——不动产登记"等程序;在土地资源不足以支撑的地区,可以采取农民住宅小区、农民公寓、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等多种实现形式。在确保户有所居的前提下,可以建立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置换)和保留制度,以兼顾农户宅基地权益的保障和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资格 基地使用 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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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路径下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表达 被引量:82
11
作者 张力 王年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8-27,共10页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 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制路径中,宅基地资格权是由集体成员权衍生的独立权利类型。宅基地资格权的制度功能不仅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的承接,更体现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去身份"、"市场化"变化的深度与广度传达来自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目的性规制,反过来,也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变迁传递来自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探索的有益经验。宅基地资格权的主体为"农村居住户",它是集体成员基于血缘或婚姻关系组成,并对农村宅基地形成稳定的居住利益依赖的集合体。为实现制度功能,宅基地资格权在法律上的权能应包含宅基地分配权、管理权、收益权与救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基地资格 基地使用 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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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能构造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68
12
作者 刘双良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228-235,共8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既是对当前宅基地闲置荒废、一户多宅、超标多占、无序违建等低效利用问题的回应,也是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利器。目前虽然实践上宅基地制度改革已拓展至33个试点地区,但...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既是对当前宅基地闲置荒废、一户多宅、超标多占、无序违建等低效利用问题的回应,也是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利器。目前虽然实践上宅基地制度改革已拓展至33个试点地区,但理论上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还很滞后。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价值问题和理论内涵分析入手,解读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使用权的物权属性,设计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权结构,探讨宅基地"三权"的内部权能配置,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战略 基地“三分置” 能构造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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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蕴与制度实现 被引量:56
13
作者 刘恒科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3-56,192,193,共16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以农户居住保障和宅基地流转放活为双重目标。宅基地使用权赋权扩能和用益物权属性纯化,符合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及权利塑造的法理逻辑。"三权分置"政策实现的重点在于确保农户不因农房...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以农户居住保障和宅基地流转放活为双重目标。宅基地使用权赋权扩能和用益物权属性纯化,符合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走向及权利塑造的法理逻辑。"三权分置"政策实现的重点在于确保农户不因农房或宅基地流转而丧失居住保障,应打破现行制度之宅基地使用权身份性和无期限性,确立宅基地使用权固定期限+自动续期(以户内仍有本集体成员为前提),宅基地资格权可以重复行使之规则。资格权应属于集体成员权,承担着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固定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的制度功能,使用权应作为纯粹的用益物权。因应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变革要求,应当充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管理和收益权能,从主体、权能、行使和退出等方面塑造宅基地资格权,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用益物权纯化改造,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固定期限+自动续期"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三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 资格 基地使用 固定期限+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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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改革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兼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 被引量:54
14
作者 高圣平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8-117,共10页
宅基地制度改革旨在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激活宅基地的财产价值。为反映试点改革成果,民法典物权编应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性法条中增加收益权能,同时,为坚守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并使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开展... 宅基地制度改革旨在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基础上,激活宅基地的财产价值。为反映试点改革成果,民法典物权编应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性法条中增加收益权能,同时,为坚守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并使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开展,还应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宅基地使用权虽因审批而设立,但仍应强调登记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物权变动的法律意义,以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和抵押提供技术前提。基于宅基地确权颁证尚未做到全覆盖的现状,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变动宜采登记对抗主义。宅基地使用权应具有融资担保能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采取收益执行的方法,以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收益清偿债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使用 基地“三分置” 登记对抗主义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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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 被引量:52
15
作者 耿卓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34-44,共11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土地管理法修法中的重点内容。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改革方案设计,需明确意识到改革方案所受的客观约束和理论研究的应有基本遵循。首先,要科学确定价值目标,以保证改革的正确推进和研究的深...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意义重大,是土地管理法修法中的重点内容。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改革方案设计,需明确意识到改革方案所受的客观约束和理论研究的应有基本遵循。首先,要科学确定价值目标,以保证改革的正确推进和研究的深入推进。其次,要贯彻实践逻辑,以实践为中心,坚持逻辑性、贯彻到底。再次,应充分考虑改革方案的体系协同,在内部做到体系融贯一致,在外部实现与其他改革协同联动。在坚守以上基本遵循的前提下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三分置” 财产性 有偿性 改革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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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资格权研究 被引量:50
16
作者 陈广华 罗亚文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22-128,共7页
《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提出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的增设弥补了宅基地“两权分离”的制度缺陷。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范畴,权利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人享有可期待利益。法律法规应当规范宅基地资格权... 《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提出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的增设弥补了宅基地“两权分离”的制度缺陷。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范畴,权利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人享有可期待利益。法律法规应当规范宅基地资格权的取得与退出,该权利随身份的产生而取得,随身份的丧失而灭失。宅基地资格权的典型权能包括宅基地分配请求权、政府征收补偿权、退出权以及退出补偿权。“保障宅基地资格权”是为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明晰宅基地资格权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租赁、赠予、抵押、继承等不同情形,法律法规应当重新规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振兴 基地资格 分置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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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构造及其实现路径 被引量:49
17
作者 姜楠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05-116,159,共13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强调,以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为前提,适度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无障碍流转,释放该权利的融资功能。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为...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强调,以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为前提,适度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促进宅基地使用权的无障碍流转,释放该权利的融资功能。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为维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功能的同时,增强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属性,实现两者的有效平衡。"集体土地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依然能够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构造提供有效解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所有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集体所有权,其内容包含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是农户享有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权利属性应当为集体成员权,农户资格权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畴;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的使用权对应的是既有物权法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最终确立,需要遵循以下制度构建思路:一是完善既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是明确农户资格权的权利内容及功能;三是改造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增强其财产权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地“三”分置 集体土地所有 农户资格 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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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三权”关系、政策内涵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44
18
作者 张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1-68,共8页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其内涵丰富。基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宅基地产权变迁的回顾,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权利关系,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理论和政策的重大创新与突破,其内涵丰富。基于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宅基地产权变迁的回顾,分析了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权利关系,构建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框架,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内涵进行阐释。从政策本质上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重塑集体所有制下的宅基地产权结构和权利体系,以完善和丰富宅基地权能,实现多元主体共享宅基地产权。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路径包括: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权能;重塑宅基地产权结构,保障农户享有更完整的宅基地权利;推进社会主体共享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变迁 基地“三分置” “三”关系 基地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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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资格权:内涵重塑、功能演绎与内容阐述 被引量:36
19
作者 李谦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26-32,共7页
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 研究目的:明确宅基地资格权在三权分置中的地位,澄清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功能及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原理论证、逻辑演绎、比较法等方法。研究结果: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通过引入宅基地资格权,意在使之承接宅基地所有权在私法中的逻辑起点,实现住房保障从实物分配到兼具实物分配与资金补贴双重保障形式的转变。研究结论:宅基地资格权应兼具财产权能和身份权能双重属性,囊括身份属性的宅基地身份权以及财产属性的宅基地使用权。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仍可以凭借身份权能,行使宅基地利益分享权、宅基地取回权、宅基地退出权等身份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置 基地资格 基地使用 基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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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化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功能作用、潜在风险与制度建构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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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水 王亚星 杜焱强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0-87,共8页
宅基地两权分置限制使用权流转,加剧"内空外扩"农村空心化困局,使其落后于乡村发展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时代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了保障性权能与财产性权能的分离,进而实现了使用权的独立性... 宅基地两权分置限制使用权流转,加剧"内空外扩"农村空心化困局,使其落后于乡村发展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时代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了保障性权能与财产性权能的分离,进而实现了使用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使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成为可能,重新盘活了乡村宅基地资源并符合人口双向流动新趋势。然而,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需注意其因政策实践偏差而诱发宅基地集体使用权虚化、保障性权能弱化等潜在风险。因此,亟需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强化政策监控,加强"失宅"农民权益保障,合理配置闲置宅基地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空心化 基地分置 农民益保障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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