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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辅助:社会工作在司法社会治理中的定位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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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雨磊 陈柏成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67-71,共5页
厘清司法社会治理中社会工作的角色与定位,不仅关乎司法社会治理的法务实践与政策设计,同时也关系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与专业化发展。本文以南海区社区矫正工作为例,具体阐述了基层司法社会治理的框架与模式,司法社会工作的角色困... 厘清司法社会治理中社会工作的角色与定位,不仅关乎司法社会治理的法务实践与政策设计,同时也关系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与专业化发展。本文以南海区社区矫正工作为例,具体阐述了基层司法社会治理的框架与模式,司法社会工作的角色困惑与定位冲突造成了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降格,在中国目前的国家治理模式和司法实践环境下,专业辅助者是司法社会工作最现实和有效的发展定位,是政策制定者、司法实践者和社会工作从业者开展工作的一个有效着力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社会治理 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 专业定位 专业辅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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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制走向服务——司法社会治理中的法务分歧与重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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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雨磊 梁雪韵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13-117,190,191,共7页
司法社会治理是国家基层治理的新议题。司法实务界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司法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然而在具体的司法社会工作实践中,司法工作与社会工作分歧较大。以近年来发展较快的社区矫正为例,司法工作者较为强调管制原则,... 司法社会治理是国家基层治理的新议题。司法实务界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司法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然而在具体的司法社会工作实践中,司法工作与社会工作分歧较大。以近年来发展较快的社区矫正为例,司法工作者较为强调管制原则,而社会工作者则更强调服务原则,这两方在工作理念、工作角色和工作目标上存在一定的分歧。为此,需要整合司法社会工作的法务逻辑,重构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及理念,平衡社区矫正的管制与教育原则,同时建立一种具有司法特质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从而实现司法社会治理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社会治理 司法社会工作 社区矫正 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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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对平等价值的体现及其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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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滕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151-165,共15页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平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可以借助指导性案例而得到彰显和推进。在形式上满足可比性和比较空间的运作基础时,指导性案例对于平等价值有两种体现方式,包括在个案层面的单一指导性案例内容中体现平等价值,和...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平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可以借助指导性案例而得到彰显和推进。在形式上满足可比性和比较空间的运作基础时,指导性案例对于平等价值有两种体现方式,包括在个案层面的单一指导性案例内容中体现平等价值,和超个案层面的数个指导性案例间比较中体现平等价值。在内容上各部门法对平等内涵有着各不相同的理解,体现平等的各部门法指导性案例也呈现出丰富多元的应用特点。为了使平等价值在指导性案例中产生更优效果,需要针对现有指导性案例在体现平等价值时的不完善之处,在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和裁判理由的编写以及指导性案例类型数量的扩充等方面,探寻平等效果提升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指导性案例 案例指导制度 司法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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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结果导向的司法裁决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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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振文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40-44,共5页
从法律解释遭遇的困境与期望效用最大化角度考虑,结果导向的司法裁决采取先对后果进行预测再评价的"逆推"模式,更有利于疑难案件的解决。结果导向思维的案件处理与司法权社会治理的功能目标是一致的。结果导向思维主要服务于... 从法律解释遭遇的困境与期望效用最大化角度考虑,结果导向的司法裁决采取先对后果进行预测再评价的"逆推"模式,更有利于疑难案件的解决。结果导向思维的案件处理与司法权社会治理的功能目标是一致的。结果导向思维主要服务于疑难案件的解决,若不能很好地把握案件类型与裁决思维的平衡点,不仅无益于消解法安定性与个案正义间的冲突,而且法治也可能面临被社会效果论异化的恣意造法之危险。以理性商谈沟通的视角审视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发现当今法教义学可向经验实证的社会科学开放。而面向社会科学与本土实践的法教义学,一个显著特点就在于接受结果导向的裁决思维,即能够尝试运用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来预测、评估裁判的社会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结果导向的裁决思维 疑难案件 司法社会治理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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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的非司法化社会治理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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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篱 凌潇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30-43,共14页
我国法院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具有鲜明的非司法化特征,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退隐式治理、错位治理与跨界治理三种类型。对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可以从治理技术、治理主体以及治理的历史进程三个方面展开。当前各类型非司法化治理方式在很... 我国法院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具有鲜明的非司法化特征,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退隐式治理、错位治理与跨界治理三种类型。对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可以从治理技术、治理主体以及治理的历史进程三个方面展开。当前各类型非司法化治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司法化治理负功能的回应与矫正,此外尚有法院系统主动提升司法权地位、提高司法效率的用心。但是,法院参与非司法化的社会治理存在较大风险,在信息、工具以及绩效等方面呈现出利弊互现的二律背反,亟须研究相关的优化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社会治理 法院系统 治理 二律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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