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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与困境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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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风英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56-160,共5页
高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多元、互动、合作的组织网络,社会组织不仅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公共产品,而且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团结。然而,现实的困境是社会组织实质性参与不足。因此,要大力培育社会力量,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改革和完善社会... 高效的社会治理需要多元、互动、合作的组织网络,社会组织不仅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公共产品,而且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整合与社会团结。然而,现实的困境是社会组织实质性参与不足。因此,要大力培育社会力量,增强社会的自治能力;改革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重构社会关系,建构合作治理网络,促进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实现高效的社会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社会参与 参与责任 参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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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不同阶段公众参与的思考——以宁波市两个案例为样本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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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金荃 罗可 刘艳丽 《华中建筑》 2012年第9期15-17,共3页
城市规划层面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几年学界研究的重点。该文从处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两个不同阶段案例的公众参与状态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城市规划不同阶段公众参与的深度、参与的主动意识以及参与的渠道,阐述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 城市规划层面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几年学界研究的重点。该文从处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两个不同阶段案例的公众参与状态出发,进一步分析了城市规划不同阶段公众参与的深度、参与的主动意识以及参与的渠道,阐述目前我国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状态;最后结合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现状提出应从建立城市规划援助机构、培育市民的参与责任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的事后监督制度、建立规划编制阶段公众意见的审核—备案—论证制度等几个层面推进我国的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众参与 渠道 参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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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新时期大学生公共精神的路径选择——基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公共精神现状的调查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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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皓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4期58-63,共6页
当前大学生公共精神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从公共参与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态度等方面的调查分析看,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传统文化中公共精神的缺失、家庭教育和社会的影响、学校教育的不足、大学生自身认知水平有限是造成大学生公共精... 当前大学生公共精神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从公共参与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态度等方面的调查分析看,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传统文化中公共精神的缺失、家庭教育和社会的影响、学校教育的不足、大学生自身认知水平有限是造成大学生公共精神不足的主要原因。加强大学生新型人文精神的培养,拓宽公共生活空间,以媒体文化的浸润作用引导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教师等知识群体的有效影响力,加强大学生道德建设,以提升新时期大学生的公共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学生 公共精神 参与责任 公共实践 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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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司法的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基于主体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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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群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11期102-110,共9页
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法理维度;重公众参与者责任、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重笼统式责任的素描、轻类型化精准责任的细分,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现实维度。对公众参与... 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法理维度;重公众参与者责任、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重笼统式责任的素描、轻类型化精准责任的细分,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现实维度。对公众参与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当区分决策型参与者、咨询型参与者和监督型参与者并匹配不同的责任形式和内容;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不仅要有道德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阶梯,还要形成从司法机关到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链;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坚持轻轻重重的原则,除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行为由司法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提出纠正意见、公开通报等处罚外,还要特别发挥刑罚手段在其中的威慑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适用 公众参与 主体类型化 公众参与责任 其他参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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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行为中昏醉侵权责任研究--以其他参与者责任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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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怡帆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3-58,共6页
在对共同饮酒引发的侵权案件中其他参与者的责任作出讨论的时候,应当将共同吸毒和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纳入,构成共同行为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昏醉状态后的侵权责任体系,包括昏醉者自身遭受损害以及陷入昏醉状态后侵害他人者两... 在对共同饮酒引发的侵权案件中其他参与者的责任作出讨论的时候,应当将共同吸毒和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纳入,构成共同行为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昏醉状态后的侵权责任体系,包括昏醉者自身遭受损害以及陷入昏醉状态后侵害他人者两种情况。分析参与者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将共同行为本身与注意义务的履行区分开,厘清何种行为构成“因”。预见可能性是因果关系与过错认定的基础,也是裁判中归责于参与者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行为 昏醉状态 参与责任 预见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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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的营销参与者责任——兼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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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纤颖 《民商法争鸣》 2022年第1期173-182,共10页
在新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直播带货的购物模式得到普及,带货主播在直播购物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营销作用。作为营销参与者,一旦商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侵害了人身财产权益,带货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营销参与者责任。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尚未... 在新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直播带货的购物模式得到普及,带货主播在直播购物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营销作用。作为营销参与者,一旦商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侵害了人身财产权益,带货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营销参与者责任。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尚未涉及该责任,从2020年开始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和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会对直播购物进行规制,但仍需进行必要的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带货主播 营销参与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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