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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盘业务引入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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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茂贞 丁小波 +2 位作者 黄珊珊 钟地秀 彭琨 《现代计算机》 2022年第7期70-74,共5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5G网络的发展,用户对数据传输、存储和共享的需求呈爆发性增长。网盘领域的市场竞争从最基础的存储、传输功能向智能化方向演变。将基于语音、图像识别的人工智能技术引入个人网盘服务中,能为用户带来更加智能、便利和...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5G网络的发展,用户对数据传输、存储和共享的需求呈爆发性增长。网盘领域的市场竞争从最基础的存储、传输功能向智能化方向演变。将基于语音、图像识别的人工智能技术引入个人网盘服务中,能为用户带来更加智能、便利和高效的体验。针对网盘业务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出了应用人工智能规范的设计方案,这对后续能力与业务结合的建设工作具有指导价值与参考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网盘 5G网络 人工智能技术 人工智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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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对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患者的疗效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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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丽娟 栾霞 牛佳鹏 《世界复合医学》 2022年第6期46-49,共4页
目的观察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对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者的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20年7月—2021年6月在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查体中心和住院的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患者200例,分为单纯高尿酸血症组(122例)和痛风组(78例),两组内部再随机各分... 目的观察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对高尿酸血症及痛风患者的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20年7月—2021年6月在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查体中心和住院的高尿酸血症和痛风患者200例,分为单纯高尿酸血症组(122例)和痛风组(78例),两组内部再随机各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研究组采取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对照组为常规诊疗。48周后收集患者痛风发作情况、尿酸水平、就诊次数及相关指标。结果经48周干预后,高尿酸血症研究组及痛风研究组尿酸水平均明显低于对应的对照组,且单纯高尿酸血症组研究组尿酸达标率86.7%高于对照组68.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25,P<0.05);痛风研究组关节炎发作次数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应用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在痛风及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诊疗过程中疗效显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尿酸血症 痛风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规范化诊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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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技术伦理向法律规范演进:国外人工智能应用规范研究综述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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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雅风 王朝夷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83-101,共19页
人工智能技术引发各类伦理与法律问题,对人工智能进行规范已经成为世界共识。基于此,各国学者针对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展开研究,呈现出从伦理规范研究向法律规范研究演进的态势。当前,国外人工智能应用规范研究已经取得多项共识,同时也存... 人工智能技术引发各类伦理与法律问题,对人工智能进行规范已经成为世界共识。基于此,各国学者针对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展开研究,呈现出从伦理规范研究向法律规范研究演进的态势。当前,国外人工智能应用规范研究已经取得多项共识,同时也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共识包括三点:一是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的方向应为社会伦理,二是基于确定的人工智能伦理,研究重点应当进一步转向技术实现,三是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具有局限性,未经法律规范的人工智能具有侵权风险。现有争议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立法的重点问题、人工智能治理的重要方向、人工智能法律体系的构建取向上。主要争议问题包括: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人工智能应用侵权的法律责任、人工智能治理中的发展与规范冲突、人工智能治理中的预防与监管平衡、人工智能特殊法律体系构建的主要方向等。未来研究应当立足现有对伦理原则的共识和对重点法律问题的讨论,从系统视角设计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体系,同时在方法上注意融入计算机领域的研究方法,强化人工智能的技术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应用规范 人工智能伦理 人工智能法律规范
原文传递
科技伦理视阙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以机器能否具备自由意志能力为分析路径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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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青文 《科学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40-48,共9页
法律主体必须具备自由意志能力。人工智能要想成为法律主体就必须具备人类的思维和自我意识,能够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为一定行为。然而,赋予人工智能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能力会增加人类社会存续的风险。从《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规定... 法律主体必须具备自由意志能力。人工智能要想成为法律主体就必须具备人类的思维和自我意识,能够在自己意志的支配下为一定行为。然而,赋予人工智能自我意识和自由意志能力会增加人类社会存续的风险。从《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规定的增进人类福祉、确保可控可信的人工智能基本伦理规范和强化自律意识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伦理规范可以看出,不应当赋予机器以人类的自由意志能力。无论是当下还是未来,机器永远都只能是作为主体的人改造客观世界的工具,属于被人类支配的客体,而不具备法律或道德主体地位,这是认识和处理人机关系的价值准则和根本遵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 法律主体 自由意志能力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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