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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 被引量: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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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建远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3-24,共22页
按照民法解释学 ,我国合同法第 51条规定的是买卖等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物权行为的效力待定。买卖等合同可以含有引发物权变动的效果意思。处分权宜作处分能力的解释 ,并影响买卖等合同的效力 ,其适用范围不限于特定物的买卖等。主张无... 按照民法解释学 ,我国合同法第 51条规定的是买卖等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物权行为的效力待定。买卖等合同可以含有引发物权变动的效果意思。处分权宜作处分能力的解释 ,并影响买卖等合同的效力 ,其适用范围不限于特定物的买卖等。主张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四大理由并不充分 ,均存疑问。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标的须可能、确定、合法的要求并未将债权行为排除在外。第 51条同第 52条、第 54条的衔接平滑 ,与第 1 50条的关系可以按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规则协调。善意取得为原始取得 ,其成立不以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为前提 ,限于有偿合同场合为宜。善意取得确系受让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合法根据” ,在受让人尚未支付相应价款的情况下 ,不当得利可以存在于标的物的变形物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法 无权处分 效力待定 效果意思 自始不能 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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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权处分行为——兼析《合同法》第51条 被引量: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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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鹏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33-36,共4页
作为“法学上的精灵” ,无权处分的理论魅力在于其与法律行为、合同效力、不当得利、善意取得等制度的关联。本文从开放的视角 ,检讨了《合同法》第 5 1条对无权处分的规定 ,并积极探索对其制度完善之路。
关键词 合同法 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 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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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的特征 被引量: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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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宪忠 《环球法律评论》 1995年第2期25-32,共8页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的特征(德)K.获威格特H.克茨孙宪忠译王晓晔校一如果要指出"典型的"德意志法系的特征,我们会选择物权法,更确切些说是"抽象物权契约"理论。"抽象物权契约"理论表现在立法中、学理中和...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的特征(德)K.获威格特H.克茨孙宪忠译王晓晔校一如果要指出"典型的"德意志法系的特征,我们会选择物权法,更确切些说是"抽象物权契约"理论。"抽象物权契约"理论表现在立法中、学理中和法院判决中,好象在德国法中无处不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契约 买卖合同 《德国民法典》 法律行为 抽象原则 所有权人 原因行为 所有权转移 意志法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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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与返还请求权——反思民法上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的司法运用 被引量: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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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晓喆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16-135,共20页
民法上实物货币或现金货币原则上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则,货币"占有即所有"仅发挥有限的推定作用。存款货币是存款人根据存款合同而对银行享有的债权,与现金货币一样发挥着记账和支付结算的功能,因此很多学者和法院将现金的"... 民法上实物货币或现金货币原则上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则,货币"占有即所有"仅发挥有限的推定作用。存款货币是存款人根据存款合同而对银行享有的债权,与现金货币一样发挥着记账和支付结算的功能,因此很多学者和法院将现金的"占有即所有"法则转用于存款货币,以解决存款的归属和返还问题。对我国司法实务中采用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解决纠纷的案件进行类型化的梳理,可归纳出借用账户、错误转账、专户存款三类案件。在这三类案型中,无一需要借助"占有即所有"法则即可解决相应的问题。借用他人账户存入资金案型中,根据账户户主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关系,即可认定户主为存款货币权利人,原权利人不可主张物权性返还请求权。在错误转账案型中,受款人根据银行转账而没有法律根据地取得他人财产,错误付款人针对受款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商事金融交易领域中的保证金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根据专门账户、资金特定化来判定该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存款货币的权属认定和返还请求权不宜作统一规定,司法实践中应就不同的存款货币纠纷案型,依各该领域的具体法则判定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及其返还请求权的相应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货币 占有即所有 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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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 被引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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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55-63,共9页
在现代民法上很难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我国民法也不应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理论,而应参照瑞士民法的做法,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关键词 物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善意取得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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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共同担保之内部追偿权的证立及其展开 《物权法》第176条的解释论 被引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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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忠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011-1028,共18页
学说上将《物权法》第176条理解为混合共同担保人无相互追偿权的认识似占上风,但司法实践却并未摒弃《担保法解释》第38条的立场。自解释论而言,仅依《物权法》第176条并不能得出立法已经废弃《担保法解释》第38条的结论。《物权法》第... 学说上将《物权法》第176条理解为混合共同担保人无相互追偿权的认识似占上风,但司法实践却并未摒弃《担保法解释》第38条的立场。自解释论而言,仅依《物权法》第176条并不能得出立法已经废弃《担保法解释》第38条的结论。《物权法》第176条既然在混合共同担保的外部关系上采连带说,则基于内外一致之理,自当在内部关系上亦采连带说。并且,肯定混合共同担保人的相互追偿权不仅对担保人有利,契合共同担保分散风险之目的,而且也有利于其他利害关系人。反之,若否定相互追偿权,不仅会成立不当得利,而且还会诱发道德风险。因物上保证人与保证人性质有别,故应采价值比例分配说,依担保物价值与保证人所负之责任比例确定追偿份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共同担保连带之债 不当得利 《物权法》第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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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的关系 被引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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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3期24-28,共5页
不当得利与财产犯罪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交叉关系(部分场合为特殊关系)。不能以某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为由,否认该行为构成财产犯罪。换言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盗窃、诈骗等罪。
关键词 不当得利 财产犯罪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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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返还论——以《侵权责任法》第20条为中心 被引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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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宇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81-90,共10页
从解释论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获利返还,只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计算方式,而非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返还。因为不当得利法没有制裁和预防功能,利润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但是,获利返还并不符合损害填补思想,加害人所得利... 从解释论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获利返还,只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计算方式,而非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返还。因为不当得利法没有制裁和预防功能,利润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但是,获利返还并不符合损害填补思想,加害人所得利润亦非受害人的所失利益。由于受害人一般难以证明加害人获得的利润,人格标识对利润形成的贡献难以确定,故获利返还在实践中的适用极为有限。从立法论的角度来看,获利返还不应成为独立的债的类型,它主要适用于利用他人排他性权益的营利行为和营利性违约行为。前者应由不法无因管理调整,以行为人故意介入他人事务为要件;后者则应在合同法中通过一般条款来调整,以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无法救济守约方为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获利返还 不当得利 损害填补 制裁和预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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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综述 被引量:39
9
作者 田士永 王萍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122-126,共5页
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综述田士永王萍1998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组邀请北京地区民商法学专业导师及有关学者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了“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共60余人... 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综述田士永王萍1998年5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组邀请北京地区民商法学专业导师及有关学者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了“物权行为理论研讨会”。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共60余人,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和杨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行为理论 债权行为 法律行为 不动产物权变动 意思表示 交易安全 善意取得制度 不当得利 所有权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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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对民法内在与外在体系的影响 被引量:43
10
作者 李永军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62-73,共12页
由于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法律行为根据意思表示中的效果意思必然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具有相对性,具有绝对效力的物权需要公示。要使物权与债权的划分及其效力彻底化,就必然涉及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关系,... 由于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法律行为根据意思表示中的效果意思必然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具有相对性,具有绝对效力的物权需要公示。要使物权与债权的划分及其效力彻底化,就必然涉及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关系,即无因性问题;要赋予物权行为以无因性,就必然有公信力与不当得利两个制度加以平衡和辅助。因此,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不仅与德国民法典五编制的外在形式相互一致,而且与一系列制度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这对我国民事立法与理论研究具有重要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行为 无因性 公示 公信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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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的体系与适用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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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洪亮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30-46,191,共18页
从《民法典》既有规定出发,我国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如下:首先,对不当得利请求权一般条款模式进行反思,认为其构成是不清晰的;其次,确定给付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础为第985条,而侵害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础是第122条... 从《民法典》既有规定出发,我国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如下:首先,对不当得利请求权一般条款模式进行反思,认为其构成是不清晰的;其次,确定给付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础为第985条,而侵害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础是第122条。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是给付以及没有给付原因,而侵害型不当得利的关键因素是侵害,法律根据是指法律保护的权利地位,而使他人受损是指通过某种方式侵害为法律所保护的法律地位。再次,合同失败情况下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为第157条以及第366条第1款。另外,侵害型不当得利的情况下,除了一般情况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添附情况下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第322条)、直索型不当得利(第988条)以及无权处分情况下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第311条第2款)。最后,除了一般性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以外,《民法典》还规定了添附情况下的费用型不当得利,其目的在于保护取得人不受强迫得利。第三人偿付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第524条第2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 给付型不当得利 侵害型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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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主要争议问题研究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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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钧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9年第4期14-17,共4页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对于如何正确地认定该罪,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存在认识分歧。本文拟就该罪认定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仁。一、“代为保管”是否以保管关系的成立为前提根据刑法第...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新增设的一个罪名。对于如何正确地认定该罪,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存在认识分歧。本文拟就该罪认定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同仁。一、“代为保管”是否以保管关系的成立为前提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代为保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罪 行为人 拒不返还 遗失物 他人财物 遗忘物 不当得利 代为保管 非法占为己有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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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债源流考评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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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军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78-95,共18页
自然之债是经由诉讼不能实现的债,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承诺履行将激活债对债务人的强制力,债务人一旦自动履行即不得请求返还。自然之债是债的"亚类"。用"自然"加"债"来表达有两个含义:一是它不同于一般的... 自然之债是经由诉讼不能实现的债,债务人的履行或者承诺履行将激活债对债务人的强制力,债务人一旦自动履行即不得请求返还。自然之债是债的"亚类"。用"自然"加"债"来表达有两个含义:一是它不同于一般的作为法定之债的民事债,无论是债因还是效力;二是它不同于非债,不是纯粹的社会、道德或者宗教义务。用"自然之债"将"债"与"自然"连接可以体现出,这一类债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但一旦履行它就是债的履行而非不当得利或者赠与。这一点同罗马人区分契约与准契约的思路如出一辙。罗马人将"准"与"契约"相连,就将介于契约与侵权之间的地带统一起来。同样,"自然之债"也统一了处在法定义务与纯粹的社会义务之间的灰色地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之债 赠与 不当得利 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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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与法定解除中的价值偿还 以《合同法》第58条和第97条后段为中心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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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文杰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171-1196,共26页
《合同法》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条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 《合同法》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规定内容模糊。可比照功能类同的《合同法》第58条中"折价补偿"的规定对其进行体系解释。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原则上应为合同约定的价额,例外时为客观价值。得利丧失抗辩在双务合同中的限制不宜采差额说或因果关系说。比较对待给付返还说与财产上决定说,后者既可彰显返还中意思自治、后果自担的真义,又可逻辑一致地解决实践问题,涤除不必要的例外,在理论贯通性和价值判断妥适性上均较对待给付返还说略高一筹,是更佳的解释框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规则,可作为解释第97条后段中"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合理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务合同 解除 不当得利 差额说 对待给付返还说 财产上决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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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被引量:25
15
作者 邹海林 《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55-63,共9页
不当得利请求权为债权上请求权 ,是财产权的一种 ,它和民法上的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问题 ,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 ,而且也是一个实务问题。不当得利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有助于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协调 ,为财产流转关系提供更为周密... 不当得利请求权为债权上请求权 ,是财产权的一种 ,它和民法上的其他请求权之间的关系问题 ,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 ,而且也是一个实务问题。不当得利请求权和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有助于民法各项制度的功能协调 ,为财产流转关系提供更为周密的调节手段 ,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实现民法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理念。本文以财产上的请求权发生的基础为核心 ,分别就不当得利与合同、无因管理、物的返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础权利 不当得利 请求权 竞合 民法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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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规则的细化及其解释 被引量:38
16
作者 崔建远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80-194,共15页
我国《民法典(草案)》确立了不当得利的一般条款,并未排除类型化,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在构成上、在"没有法律根据"的确立思路上均有差异,给付不当得利也有再类型化的必要。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合同上的请求权、无... 我国《民法典(草案)》确立了不当得利的一般条款,并未排除类型化,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在构成上、在"没有法律根据"的确立思路上均有差异,给付不当得利也有再类型化的必要。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合同上的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的关系密切,在法律适用方面应予注意。利益不存在规则系中国民法新设,需要区分情形而有不同的结论,现代法律出现了不当得利元素"浸入"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现象。这也是适用法律时应予注意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类型 辅助性 独立性 利益不存在 差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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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无因性二题 被引量:26
17
作者 傅鼎生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56-65,共10页
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使票据无因性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票据的无因性不能适用于与票据债务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票据无因性的局限性、相对性是我国票据制度的特色,对此... 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使票据无因性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票据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票据的无因性不能适用于与票据债务人具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票据无因性的局限性、相对性是我国票据制度的特色,对此评价应当客观。票据行为并不影响基础关系。影响票据基础关系的行为是票据清偿协议,这是票据行为无因性必然推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协议应定性为新债清偿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票据 无因性 不当得利 循环诉讼 新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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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法律保护若干争议评价 被引量:27
18
作者 马海生 《知识产权》 CSSCI 2001年第4期40-44,共5页
一、前言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问题是随现代经济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产业发展而成为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的.何为数据库?理论上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意见:狭义解释为:"数据库一词特指电子数据库(electronic databases)&... 一、前言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问题是随现代经济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产业发展而成为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的.何为数据库?理论上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意见:狭义解释为:"数据库一词特指电子数据库(electronic databases)".①广义解释则不局限于在计算机系统中组织存储和使用的数据集合,而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广义解释为国际立法所接受.如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lO条第2款规定"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无论以机器可读形式或其他形式,只要根据其内容的选编或整理而成智力创造,均应予以版权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库 法律保护 TRIPS 保护方式 邻接权 版权 不当得利 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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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合同与债法总则的设立 被引量:32
19
作者 王利明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17-127,共11页
关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定之债的规则,《民法总则》的规定较为简略,需要在民法典分则中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在中国民法典分则不设置债法总则编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合同编中规定准合同一章,对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各种债的... 关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定之债的规则,《民法总则》的规定较为简略,需要在民法典分则中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在中国民法典分则不设置债法总则编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合同编中规定准合同一章,对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各种债的关系作出集中规定,以实现民法典规则体系的科学性。在引入准合同概念之时,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内涵,确定其在合同编中的体系安排,并对准合同一章所包含的债的类型、合同法规则参照适用于准合同之债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准合同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债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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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概念和不当得利返还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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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文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99-112,共14页
合同履行中的给付和不当得利中的给付实为同一概念,给付包含确定目的的意思表示和增益他人财产的给予行为两大要素。给付是当事人实现创设或终止拘束关系目的的自治工具,法律原因与给付目的是同一概念。因此,确定给付目的意思表示决定... 合同履行中的给付和不当得利中的给付实为同一概念,给付包含确定目的的意思表示和增益他人财产的给予行为两大要素。给付是当事人实现创设或终止拘束关系目的的自治工具,法律原因与给付目的是同一概念。因此,确定给付目的意思表示决定了法律行为的规范可以作为教义学上的分析工具用于确定给付型不当得利是否成立、当事人范围和内容、当事人追寻给付目的的方向和实现与否判断的标准。落实到我国法律的解释论,存在给付关系的不当得利返还中,应以《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没有合法根据"即给付的目的落空及善意保护为判断不当得利返还关系当事人的依据,而非得利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判断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内容时,应以"取得不当利益"为出发点,以当事人初始取得的利益扣除因合理信赖取得有合法根据而蒙受的损失为最终返还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给付 清偿 目的确定 不当得利 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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