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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合作社公司化趋向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回应 被引量:47
1
作者 郭富青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11,共8页
面对传统合作社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新一代合作社表现出明显的公司化发展倾向。我国新兴的农民专业股份式合作社与之类似,也呈现出利润最大化的价值趋向。对这些... 面对传统合作社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新一代合作社表现出明显的公司化发展倾向。我国新兴的农民专业股份式合作社与之类似,也呈现出利润最大化的价值趋向。对这些一反传统合作社制度的现象应视为合作社制度的创新,它不是合作社的终结,而是对传统合作社的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顺应了合作社组织形式发展的潮流,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作社 公司化 法律形态 法律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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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研究回顾与前瞻 被引量:36
2
作者 谭贵华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23-129,共7页
既有研究可分两大块:一是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成败得失;二是关于改革开放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尽管现有研究成果丰硕,但亦存在诸如法学视角的分析较为欠缺,未对新时期农村... 既有研究可分两大块:一是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成败得失;二是关于改革开放后农业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完善。尽管现有研究成果丰硕,但亦存在诸如法学视角的分析较为欠缺,未对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和法律形态等加以清晰界定和系统审视等问题。对此,须加强法学视角的研究,在系统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及其法制建设状况的基础上,围绕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内涵、功能定位及其法律形态等加以系统思考,提出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内涵 功能定位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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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应然与实然 被引量:30
3
作者 钱水苗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25-33,共9页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法学的一个基础性理论问题。环境伦理并不能为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提供充足的论据 ,而且在现实法律形态下也存在诸多障碍。学界对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分歧 ,根本上渊源于对“法”概念的不同认识。
关键词 环境法 调整对象 “人与自然” 可持续发展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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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私法与经济法 被引量:23
4
作者 程信和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11-15,共5页
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 一、划分公法、私法... 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 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 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 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 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法与私法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 社会公共利益 现代经济法 法律形态 经济行政法 市场经济体制 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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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法律形态研究 被引量:20
5
作者 胡利玲 冯楚建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9年第5期3-7,共5页
对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进行法律形态的分析,可以为产学研各方选择合作模式和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法律指引。产学研合作的法律形态,取决于产学研合作建立的法律基础,并由此决定着合作组织形式的法律地位、合作的运行机制、合作的... 对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进行法律形态的分析,可以为产学研各方选择合作模式和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提供法律指引。产学研合作的法律形态,取决于产学研合作建立的法律基础,并由此决定着合作组织形式的法律地位、合作的运行机制、合作的稳定型、合作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所适用的法律。尽管实践中产学研合作的模式多样化且仍在不断创新,但是根据产学研合作建立的法律基础,其法律形态主要表现为契约型和公司法人型两种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学研合作 法律形态 战略联盟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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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欧共体中小企业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及对我国中小企业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10
6
作者 张洪涛 周长城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121-126,共6页
本文主要论述了欧共体中小企业法律制度中有关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中小企业的法律形态、中小企业法的含义等基本问题 ;其次还论述了有关欧共体中小企业的立法制度 ;最后论述了这些制度对我国中小企业立法的启示。
关键词 欧共体 中小企业法 法律形态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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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并非“以刑为主” 被引量:12
7
作者 艾永明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52-160,共9页
传统观点认为:“以刑为主”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观点只注重历代“律”典的分析研究;只注重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比较;没有重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变化。至迟从唐代开始,中国古代法律已经不再“... 传统观点认为:“以刑为主”是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观点只注重历代“律”典的分析研究;只注重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比较;没有重视从动态的角度分析研究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变化。至迟从唐代开始,中国古代法律已经不再“以刑为主”,而是行政法律越来越占主导地位。以行政法律为主是中国古代成熟时期法律形态的一个重要特点。中国古代行政法律之所以异常发达,除了行政管理必然要求法制化(文明化)的一般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的行政权力异常强大和重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法系 “以刑为主”思想 法律形态 行政法律 刑事法律 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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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近代化简论 被引量:11
8
作者 李贵连 《比较法研究》 CSSCI 1991年第2期1-23,共23页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揭开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序幕。但是,中国的国家形态,却并未与时代同步跨入近代,成为一个近代的国家。法律形态是国家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和近代中国的国家形态一样,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走过一条曲折而艰辛的道路。 ...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揭开了近代中国社会的序幕。但是,中国的国家形态,却并未与时代同步跨入近代,成为一个近代的国家。法律形态是国家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和近代中国的国家形态一样,在近代化的过程中,走过一条曲折而艰辛的道路。 西方列强的鸦片毒品和新式船炮,不但打开了古老的中国海关大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形态 近代中国社会 鸦片毒品 中国法律近代化 鸦片战争 中国海关 法律形态 西方资产阶级 沈家本 20世纪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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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现代化 被引量:9
9
作者 缪文升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4期28-31,共4页
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无法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现代化问题。从分析传统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形态及其特征入手,借用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模式的分析进路,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性转型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在向现代型法律的转化... 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无法忽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制现代化问题。从分析传统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形态及其特征入手,借用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模式的分析进路,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性转型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少数民族的习惯法在向现代型法律的转化过程中不能忽视本民族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对待其转型的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少数民族习惯法 现代化 转变模式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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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理台独”的“法律形态” 被引量:13
10
作者 段磊 熊鸿亮 《台湾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24-36,共13页
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文中体现的"一中性"规范对台湾政治环境、民众统"独"意识的影响和约束极为有限,其原因在于,"台独"势力在无法改变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中"一中性"规范的背景下,选择从更具隐... 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文中体现的"一中性"规范对台湾政治环境、民众统"独"意识的影响和约束极为有限,其原因在于,"台独"势力在无法改变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中"一中性"规范的背景下,选择从更具隐蔽性和实际危害性的普通"法律体系"出发,着手推动"法理台独"实践不断前进,形塑"法理台独"的"法律形态"。从历史发展来看,"法律形态"的塑造肇始于"宪政改革"之后,在李登辉时期开始了从弃置"全中国"开始的"法律体系"的"台独化"变迁,为后续发展确定了基本框架;在陈水扁时期展开以改变台湾民众"身份认同"、塑造台湾"国家形象"为主的"法律"变迁,形成"法律形态"的精细化发展;在蔡英文执政后则着力通过制定敌对性"法律"和基本权利类"法律",包装其塑造"台湾共同体"的意图,形成"法律形态"的再发展。从发展现状来看,"法律形态"体现出以推进"台湾国家化"建构为主轴的行为模式,以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方式,从国家构成的四要素出发,形成在"主权"层面臆造所谓"台湾主权""台湾主权者",在"政府"层面推进公权力机关组织的"台湾化",在"领土"层面偷换"固有疆域"范围,在"人民"层面改变岛内民众"身份认同"对象的行动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理台独” 法律形态 法律体系” “台湾国家化”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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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组织的法律形态及其设立对策 被引量:7
11
作者 胡卫萍 赵志刚 高志民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09-116,共8页
近年来,中国慈善活动开展热烈,但"双重许可"设立原则使中国慈善组织的设立平添障碍,慈善组织法律形态呈现单一型设置状态,非法人形态的慈善组织未被有效定位,慈善组织本身存在"非法"现象。而中国政府对民间团体过... 近年来,中国慈善活动开展热烈,但"双重许可"设立原则使中国慈善组织的设立平添障碍,慈善组织法律形态呈现单一型设置状态,非法人形态的慈善组织未被有效定位,慈善组织本身存在"非法"现象。而中国政府对民间团体过于审慎的态度和非法人团体立法规定的模糊,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市场经济下中国慈善组织的发展。为保障中国慈善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慈善组织规模的扩大、规范,有必要确立慈善组织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并存的法律形态,并明确设立规则,从多个层面为中国慈善事业法律体系的建构提供良好组织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慈善组织 法律形态 设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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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的法律界定与规制 被引量:7
12
作者 马更新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8-87,共10页
本文以欧美国家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借鉴,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通过对社会企业概念的思考,提出对社会企业认证标准、法律形态及监管规则的建议,以期对社会企业的发展有所帮助。对于社会企业的认定标准,应从认证主体、社会使命、资金来源与分... 本文以欧美国家社会企业的发展为借鉴,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通过对社会企业概念的思考,提出对社会企业认证标准、法律形态及监管规则的建议,以期对社会企业的发展有所帮助。对于社会企业的认定标准,应从认证主体、社会使命、资金来源与分配标准以及分级认证等方面加以考量。基于我国现有社会企业法律形态和现实需求,将社会企业视为标识性符号更为恰当,无需与其他类型组织并列,可以增设于现行公司法之下并仍套用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在监管规则方面,建议增设公益报告的披露、公益诉讼履行机制、企业资产锁定和利润分配限制以及激励机制等规制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企业 认证标准 法律形态 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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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刑鼎”辨正 被引量:6
13
作者 庆明 《法学研究》 1985年第3期62-67,共6页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五三六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元前五一三年晋国又"铸刑鼎"。郑国子产"铸刑书"时,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激烈斥责;晋国"铸刑鼎"时,遭到孔丘的无情批判。春秋时期这场"...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五三六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元前五一三年晋国又"铸刑鼎"。郑国子产"铸刑书"时,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激烈斥责;晋国"铸刑鼎"时,遭到孔丘的无情批判。春秋时期这场"铸刑鼎"与反"铸刑鼎"的斗争,不仅是中国法律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而且也是整个中国文明史中带有分界标志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一向不被史学界所重视,只是在批判孔子思想时着重提到。近来,学术界重新评价孔子的呼声渐高,持肯定孔子思想的学者,有的对《左传》记载孔子批判晋"铸刑鼎"的话提出疑问,认为此话与孔子的一贯思想不合,因此断定孔子批判"铸刑鼎"的这段文字不可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铸刑鼎 法律形态 孔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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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 被引量:2
14
作者 任瑞兴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4-41,153,共9页
在当今风险社会的数字时代,法律的安全价值引人关注,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值得探究。从社会结构转型、安全价值观念变迁与法律形态转变的宏观视角观察,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大致可归结为三种样态:义务本位型路径、个人本位权利型路... 在当今风险社会的数字时代,法律的安全价值引人关注,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值得探究。从社会结构转型、安全价值观念变迁与法律形态转变的宏观视角观察,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大致可归结为三种样态:义务本位型路径、个人本位权利型路径和社会本位权利型路径。这三种路径分别生成于压制型法律形态、自治型法律形态和回应型法律形态之中,相应地分别体现着秩序型安全价值观、自由型安全价值观和综合型安全价值观。目前我国的法律形态正在由自治型法转向回应型法,安全价值观念正在从自由型安全价值观转向综合型安全价值观,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样态呈现为由个人本位权利型路径向社会本位权利型路径的转变过程。针对我国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优化综合型安全价值观念、健全回应型法律形态、调适法律的安全价值实现路径具体样态等方面加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安全 价值观念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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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关注“民国文学”?——在台湾中国现代文学学会的演讲 被引量:5
15
作者 李怡 《江汉学术》 2013年第2期61-63,共3页
"民国文学"是继"新文学"、"现代文学"与"20世纪中国文学"之后的又一个历史概念,与其他三种文学史概念比较,它更加突出具体的国家历史情境,倡导历史还原,返回历史现场,有助于克服其他几种描述... "民国文学"是继"新文学"、"现代文学"与"20世纪中国文学"之后的又一个历史概念,与其他三种文学史概念比较,它更加突出具体的国家历史情境,倡导历史还原,返回历史现场,有助于克服其他几种描述脱离历史实际的某些弊端,赋予"现代"具体的内容。在今天,"民国文学"研究已经衍生出一系列更为具体的研究思路,如"民国史视角"、"民国机制"等等,回到"民国",尊重民国历史的丰富复杂,现代文学研究或许能够获得一次新的生机,这样的研究不仅有利于真正跳脱数十年"阶级斗争"史观的束缚,也有助于摆脱我们目前对西方"现代性"知识话语亦步亦趋的追随,在对民国以来历史的还原和追求中建立我们自己的概念、范式和研究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所谓"民国文学史"的研究绝不仅仅是历史书写的"命名"问题,不是研究活动的旗帜与口号,更意味着一系列新的文学研究命题的出现,意味着一系列新的洞见和历史细节的发现,当然,更意味着我们研究的当代性的凸显:不仅是用"民国"来概括一段过去的现象,而且是用特殊的历史记忆来反观、反思我们的今天,推动我们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批判。借助"民国文学"这一叙述角度,在中国大陆过去被遮蔽的文学现象、历史现象将重新提出,并引人深思。例如民国经济与文学的关系,法律形态与文学的关系等,回到民国历史的现场,关于"经济与文学"的讨论就不可能是"旧题旧做",甚至也不能用"旧题新做"来加以概括,在与民国经济相关的这一段文学史中,我们完全可以找到新鲜的"主题"和大量被遮蔽的史实。同样,在排除大量人为的预设之后,我们可以目睹现代法律与文学生产的诸多细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文学 民国机制 经济形态 法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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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附随义务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3
16
作者 王海霞 潘丹 《理论界》 2000年第6期49-50,共2页
关键词 附随义务 定义 法律特征 债权人利益 法律形态 合同法 不确定性 强制性 辅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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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我国商自然人的法律形态 被引量:4
17
作者 于新循 刘乃睿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47-150,共4页
商自然人是与商合伙、商法人并列的三大现代市场主体之一,不可或缺,但有关认识却依然含混不清。文章在对现代商自然人作出基本界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我国商自然人的法定形态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分析、比较、评... 商自然人是与商合伙、商法人并列的三大现代市场主体之一,不可或缺,但有关认识却依然含混不清。文章在对现代商自然人作出基本界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我国商自然人的法定形态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分析、比较、评价,揭示其所蕴涵的法律特质,以为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自然人 法律特征 法律形态 立法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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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企业立法的宏观思路——从商事立法的角度分析 被引量:2
18
作者 任尔昕 马建兵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91-98,共8页
从宏观上看 ,当前我国企业发展和企业立法中存在着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明显不足 ,企业商文化建设薄弱 ,法律本质定位不明确 ,法律形态不明确 ,企业组织法与企业发展法相混合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与商人在发展中出现... 从宏观上看 ,当前我国企业发展和企业立法中存在着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明显不足 ,企业商文化建设薄弱 ,法律本质定位不明确 ,法律形态不明确 ,企业组织法与企业发展法相混合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与商人在发展中出现了分离 ,还有传统的经济法理论的影响等。今后我国的企业立法在宏观指导思路上 ,应当确保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 ,明确企业组织法与企业发展法各自的功能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立法 角度分析 商事立法 宏观 企业组织法 企业发展 经济法理论 文化建设 本质定位 法律形态 指导思路 商主体 商文化 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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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社会企业法律形态的学理反思与中国选择
19
作者 王鹤翔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82-192,共11页
明确社会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使其成为“法律内部语言”的题中之义。学界此前的经验归纳式研究仅关注社会企业法律形态“是什么”的问题,而充分回答“应当是什么”则必须诉诸法教义学的逻辑理性。社会企业对于法律形态的需求在于承载“经... 明确社会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使其成为“法律内部语言”的题中之义。学界此前的经验归纳式研究仅关注社会企业法律形态“是什么”的问题,而充分回答“应当是什么”则必须诉诸法教义学的逻辑理性。社会企业对于法律形态的需求在于承载“经济性”与“社会性”,在《民法典》所列明的民事主体中部分归属于理论话语下的“公法人”,内含“国家派生性”而与“经济性”相矛盾得以被整体排除;剩余的私法主体则必须接受“资产分割理论”的检视,以证明拥有足够独立的财产,在保证自身长久存续的前提下保障“社会性”的稳定实现。基于上述逻辑理路,可在既存全部民事主体间作出清晰的舍取——首先排除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等“公法人”法律形态;其次在私法主体中明确公司法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为持有最低限度独立财产的适格形态,进而据此排除非法人组织与“两户”之适格性。但法律载明之处,即分析理性功用的边界,面对新生民事主体涌现的可能,社会企业法律形态条款修订应秉持适度开放的态度,将话语权交还历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企业 法律形态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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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企业法律形态 被引量:3
20
作者 郑玉敏 葛自丹 《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70-71,共2页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 ,因此 ,企业法律形态也表现出多样性和适应性特点。在分析普通企业法律形态和特殊企业法律形态的种类、特征及地位的基础上 ,对我国企业法律形态发展、法律适用和企业制度改革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 中国 企业法 法律形态 管理形式 责任形式 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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