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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探析 被引量:6
1
作者 汤晓慰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2年第8期9-11,共3页
寻衅滋事罪虽然是从1979年刑法“流氓罪”中分解出的罪名,但其行为方式仍然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本文对寻衅滋事中“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方式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其与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关键词 寻衅滋事 随意殴打他人 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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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限缩适用
2
作者 沈丹 《争议解决》 2024年第8期1-7,共7页
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在立法上存在模糊性,导致了其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呈现出扩张适用的趋势。本文旨在厘清对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限缩适用之路径,明确其所保护的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与公私财产,在客观上,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程度的暴力... 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在立法上存在模糊性,导致了其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呈现出扩张适用的趋势。本文旨在厘清对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限缩适用之路径,明确其所保护的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与公私财产,在客观上,行为应当具有一定程度的暴力与威胁,对当事人的财产处置自由产生一定的强制力控制,并且构成本罪必须具备流氓动机,最后,还要处理好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关系,不能将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客观行为相等同。There is ambiguity in the legislation of the crime of picking quarrels and provoking troubles by force, which leads to the trend of expanding application in judicial practice. The paper aims to make clear the path to limi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rime of picking quarrels and provoking troubles by force, and makes it clear that the object of the crime to be protected is social public order and public and private property. Objectively, the behavior should have a certain degree of violence and threat, exert a certain degree of coercive control over the parties’ freedom of property disposal, and the crime must have a rogue motive. Finally,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s and criminal crimes, and can not equate administrative violations with the objective acts of criminal crim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 限缩适用 流氓动机 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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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寻衅滋事罪之“强拿硬要”的司法认定 被引量:1
3
作者 陈小恒 刘孝晖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59-61,共3页
由于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其行为方式"强拿硬要"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区分并不明显,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其难以把握,造成了执法上的一定困难。但寻衅滋事罪之"强拿硬要&qu... 由于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犯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其行为方式"强拿硬要"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手段行为区分并不明显,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其难以把握,造成了执法上的一定困难。但寻衅滋事罪之"强拿硬要"在主观犯意、客观罪责上与侵财型犯罪存在显著区别,所以,对其进行认定时应当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同时还应考量该行为情节程度上的入罪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犯意 客观罪责 入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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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受争议的寻衅滋事罪 被引量:1
4
作者 陈侃 《检察风云》 2020年第1期68-69,共2页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四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四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然而,也正是这一罪名,在实践中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也在理论界成为饱受争议的话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破坏社会秩序 情节恶劣 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 公共场所 随意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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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关系之辨析 被引量:1
5
作者 陈彬 孙俊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91-95,共5页
在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中,"强拿硬要"和"恐吓他人"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表现极为相似,两者都存在通过一定言语威胁来索要财物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认定也是各有不同,有的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有的以敲诈勒索... 在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中,"强拿硬要"和"恐吓他人"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表现极为相似,两者都存在通过一定言语威胁来索要财物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认定也是各有不同,有的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有的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之所以出现判决不一致的情况,是因为我们过度关注两罪之间的界限。我国司法机关和大部分学者都倾向于从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来对两罪加以区分,但笔者认为不应过分强调两罪的区别,而应注重两罪的想象竞合,并运用有关刑法原理正确处理寻衅滋事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敲诈勒索罪 恐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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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强抢他人低价值物或无价值物的行为定性
6
作者 郭树正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2期70-74,共5页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同抢劫罪在暴力程度、占有财物等方面存在着交叉区域;此情况下,嫌疑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动机会对行为定性造成影响。本文以多次强抢他人低价值物或无...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同抢劫罪在暴力程度、占有财物等方面存在着交叉区域;此情况下,嫌疑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动机会对行为定性造成影响。本文以多次强抢他人低价值物或无价值物的行为作为切入点,探讨此类情形下二罪在主观动机、客观行为方面的交融与差异及如何对此行为进行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 流氓动机 价值 暴力程度 公共场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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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秘密窃取说与和平窃取说之争——兼论强拿硬要的行为定性
7
作者 陈凌剑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20-25,12,共7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公开转移占有财物的行为的定性问题是秘密窃取说与和平窃取说争论的焦点。秘密窃取说通过扩张抢夺的范围,而和平窃取说则采取扩张盗窃的范围为这一行为定性。对强拿硬要行为的定性应当脱离二者的争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公开转移占有财物的行为的定性问题是秘密窃取说与和平窃取说争论的焦点。秘密窃取说通过扩张抢夺的范围,而和平窃取说则采取扩张盗窃的范围为这一行为定性。对强拿硬要行为的定性应当脱离二者的争论,通过文义解释以确定盗窃与抢夺的可能文义来确定行为的性质。通过解释可以得出,行为本身无法与盗窃或抢夺相契合,而通过分析该行为特征,得出将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的合理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秘密窃取 和平窃取 文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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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分——肖某、李某、曾某抢劫案
8
作者 彭丽娜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18期40-40,42,共2页
在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较难区分的情况下,通过细致论证,仍然可以发现二者在行为动机、行为场所、财物的种类与方式上仍然存在区别。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办案过多强调保护,以致有些时候对未成年人处罚违背了罪责刑相一致原则,并... 在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较难区分的情况下,通过细致论证,仍然可以发现二者在行为动机、行为场所、财物的种类与方式上仍然存在区别。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办案过多强调保护,以致有些时候对未成年人处罚违背了罪责刑相一致原则,并不利于刑罚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抢劫罪 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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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尚秀云细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10种前兆
9
作者 邓兴军 赵航 《百姓生活》 2007年第7期14-15,共2页
目前,我国有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67亿。由于不良文化信息的渗透和腐蚀,学校、家庭教育的一些失误,以及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普遍都是独生子女的现代家庭,一个孩子寄托着几个家庭的希望。
关键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中学生 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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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罪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10
作者 田丽静 校元元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8期25-27,共3页
[案例一]自2012年2月份起至5月案发止,连某(16岁-18岁,以下同)伙同他人在学校返校日每周日下午,多次到某中学校园周边或校内,自报家名,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对该校学生索要财物并进行名册登记,如有不从,便拿板凳威胁,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 [案例一]自2012年2月份起至5月案发止,连某(16岁-18岁,以下同)伙同他人在学校返校日每周日下午,多次到某中学校园周边或校内,自报家名,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对该校学生索要财物并进行名册登记,如有不从,便拿板凳威胁,用拳打脚踢等手段对学生进行殴打,每次索要现金100元,50元、30元不等,在学校引起恶劣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行为 聚众斗殴罪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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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抢劫罪与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关系——以孙某寻衅滋事案为切入点 被引量:13
11
作者 付立庆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09-116,共8页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可能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无论是通过法益的内容、行为的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的限定,都只是对多数情况下两罪区别的一种描述,而无法形成明确的标准。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存在着交叉竞合的关...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的,可能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无论是通过法益的内容、行为的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的限定,都只是对多数情况下两罪区别的一种描述,而无法形成明确的标准。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之间存在着交叉竞合的关系,正视这一现象的存在,自觉运用竞合犯的理论处理问题,才能实现对相关行为的恰当评价和对具体案件的妥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罪 型寻衅滋事罪 以刑制罪 交叉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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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辨析 被引量:1
12
作者 成月华 许黎黎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0-54,共5页
同时实施暴力和取财两种行为的犯罪,可能既符合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强拿硬要”特征,也符合抢劫罪中的“以暴力手段劫取公私财物”。在实践中要根据案情,基于两罪不同的构成要件,着眼于行为人的主观犯意、暴力行为手段程度特征... 同时实施暴力和取财两种行为的犯罪,可能既符合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殴打”“强拿硬要”特征,也符合抢劫罪中的“以暴力手段劫取公私财物”。在实践中要根据案情,基于两罪不同的构成要件,着眼于行为人的主观犯意、暴力行为手段程度特征、刑法基本原则与立法精神等方面,再结合竞合理论进行个案辨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抢劫罪 型寻衅滋事罪 认知因素 意志因素 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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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为啥不领情
13
作者 周建民 《乡镇论坛》 1997年第11期21-21,共1页
关键词 公益事业 农民 乡镇政府 乡镇干部 农副产品价格 手头有钱 生产成本 制措施 群众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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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无赖的行径
14
《中国保安》 2001年第5期42-40,共1页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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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殴打他人并强抢钱财如何定性
15
作者 胡娜娜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10期79-79,共1页
[案情]李某(女,17岁)与刘某(女,17岁)系朋友关系。2017年9月14日凌晨,李某邀刘某、周某(女,19岁)、朱某(女,17岁)等人一起喝啤酒、吃宵夜,刘某与周某、朱某系初次见面。席间李某想起刘某背后说自己坏话,便欲教训刘某,并将此想... [案情]李某(女,17岁)与刘某(女,17岁)系朋友关系。2017年9月14日凌晨,李某邀刘某、周某(女,19岁)、朱某(女,17岁)等人一起喝啤酒、吃宵夜,刘某与周某、朱某系初次见面。席间李某想起刘某背后说自己坏话,便欲教训刘某,并将此想法悄悄告诉周某、朱某,周、朱二人同意。饭后四人途经一小巷内,周某、李某、朱某先后对刘某实施殴打。在此过程中,李某明知刘某单肩包内装有财物而指使朱某强抢,朱某未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构成 抢劫罪 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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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构成流氓罪──兼与李鸿斌同志商榷
16
作者 汪端阳 《人民公安》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4期35-35,共1页
本案构成流氓罪──兼与李鸿斌同志商榷汪端阳《人民公安》第19期刊载了这样一则案例:今年严打斗争中,某地摧毁一犯罪团伙,该团伙除犯有明显的流氓、抢劫和强奸等罪行外,还有一起这样的行为引起办案人员的争议。某日下午,甲、乙... 本案构成流氓罪──兼与李鸿斌同志商榷汪端阳《人民公安》第19期刊载了这样一则案例:今年严打斗争中,某地摧毁一犯罪团伙,该团伙除犯有明显的流氓、抢劫和强奸等罪行外,还有一起这样的行为引起办案人员的争议。某日下午,甲、乙、丙、丁4人见一外地货车停在公路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氓罪 行为人 抢劫罪 非法占有 犯罪的危害后果 人身伤害 被害人 财产损失 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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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抢劫还是寻衅滋事?
17
作者 王振华 《党政干部学刊》 2005年第3期42-,共1页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非法占有 他人财物 无权占有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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