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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抵押权的对抗效力及受偿顺序 被引量:7
1
作者 韩立新 侯玉晟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4年第1期22-38,共17页
从民法物权基本理论出发,通过对物权变动模式的比较分析,阐明了我国《海商法》对船舶抵押权登记效力规定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登记”、“对抗”、“第三人”等概念的确切含义,以及船舶担保物权之间,尤其是船舶抵押权与船舶... 从民法物权基本理论出发,通过对物权变动模式的比较分析,阐明了我国《海商法》对船舶抵押权登记效力规定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登记”、“对抗”、“第三人”等概念的确切含义,以及船舶担保物权之间,尤其是船舶抵押权与船舶留置权之间的受偿顺序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船舶抵押权 对抗效力 受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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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船舶所有权保留条款之物权效力
2
作者 王大荣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22-28,共7页
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应具有物权效力,才符合实务的需要,具有现实的价值。一些学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为,当事人关于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约定... 船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应具有物权效力,才符合实务的需要,具有现实的价值。一些学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为,当事人关于船舶所有权变动的约定不再具有物权效力。从法价值、特别法与一般法适用原则和文义解释的角度看,该观点值得商榷,司法解释相关条款应置于其全文及相关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语境下适用,不能简单、武断地否认所有权保留条款的物权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买卖 所有权保留条款 物权变动 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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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物权法意义:一种规范分析 被引量:9
3
作者 常鹏翱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0-33,共14页
涉及物权的行政行为为数不少,形态众多,从物权法角度对它们予以通盘梳理,对它们的功能加以分类,能更全面理解这些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行政行为有明确物权内容的功能,能具体化物权的支配利益,能补足物权的处分权能,能形成物上之债;还有... 涉及物权的行政行为为数不少,形态众多,从物权法角度对它们予以通盘梳理,对它们的功能加以分类,能更全面理解这些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行政行为有明确物权内容的功能,能具体化物权的支配利益,能补足物权的处分权能,能形成物上之债;还有限制物权特性的功能,能限制物权的处分权能,能限制物权的支配利益,能限制物权人的物权请求权;还有影响物权变动的功能,能在原因事实和公示机制两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行为 功能 物权内容 物权特性 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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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对抗力规则在夫妻财产制度中的适用 被引量:5
4
作者 杨晓琰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3期604-621,共18页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的物权变动采相对登记主义立法,登记的性质为宣示登记。无论法定夫妻财产制抑或约定夫妻财产制下,不动产物权变动因婚姻关系的成立、存续或解除而发生,未经登记不得处分,属于《物权法》规定而没有列举的...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的物权变动采相对登记主义立法,登记的性质为宣示登记。无论法定夫妻财产制抑或约定夫妻财产制下,不动产物权变动因婚姻关系的成立、存续或解除而发生,未经登记不得处分,属于《物权法》规定而没有列举的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夫妻内部的财产关系应适用《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与第三人的关系适用《物权法》规定。当夫妻财产的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产生分离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对抗力 物权变动 物权公示 夫妻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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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动产物权变动交错模式立法——评《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相关规定
5
作者 张华刚 贾青钢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20-23,共4页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既存在着“意思主义”规定,又存在着“债权形式主义”的规定。认为这种交错模式立法选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存在缺陷,难以与相应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相协调。建议立法应对两种模式进行权衡采...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既存在着“意思主义”规定,又存在着“债权形式主义”的规定。认为这种交错模式立法选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存在缺陷,难以与相应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相协调。建议立法应对两种模式进行权衡采纳其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变动 不动产物权登记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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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转让与危险负担 被引量:2
6
作者 刘士国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80-86,共7页
物权变动与危险负担,有法定与自治之分。自治之制,一般情况是所有权从合同成立时转移,危险负担也随之转移;法定之制,一般情况是登记或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时间,交付转移占有和危险负担。我国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主义;对危险负... 物权变动与危险负担,有法定与自治之分。自治之制,一般情况是所有权从合同成立时转移,危险负担也随之转移;法定之制,一般情况是登记或交付为转移所有权的时间,交付转移占有和危险负担。我国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采登记生效主义;对危险负担之转移,采交付主义,即对物权变动与危险负担,采法定之制。但我国立法与德国物权变动采物权行为独立性及其无因性的登记生效主义不同,不动产物权合同的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分阶段转移,物权变动的效力基于合同、登记法律事实之构成,债权效力基于合同行为,危险负担转移取决于合同、交付法律事实之构成。我国应对合同债权效力、物权变动和危险负担作出分阶段转移的司法解释,以便法院正确适用法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危险负担 效力 分阶段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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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法律问题探析 被引量:3
7
作者 陈英 《政法学刊》 2017年第5期42-48,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确定了基于法律文书而发生物权变动的情形。与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模式不同,该类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其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时。但是法律文书类型包括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确定了基于法律文书而发生物权变动的情形。与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模式不同,该类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其物权变动的效力发生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时。但是法律文书类型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在何种范围内的法律文书可以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多种意见,法律文书能否直接导致物权变动尤其是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会引发一系列后续问题,在此有必要对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司法实践中多样化的法律适用做适当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文书 物权变动 公示 形成性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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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对象与方式新探 被引量:1
8
作者 李晓瑞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76-78,共3页
长期以来,物权法理论一般将物权公示理解为物权变动本身的公示以及物权本身的公示两部分,此种理论上的混淆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复杂化甚至矛盾。本文分析了物权公示的对象,探讨了物权公示的方式以及物权公示的效力等问题。
关键词 物权公示 物权变动 登记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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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 被引量:2
9
作者 尹红强 杨卫华 赵洋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527-529,共3页
围绕物权变动中一物二卖和转手买卖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分析,阐明了采用物权无因性理论对解决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的合理性。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第三人保护 物权行为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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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变动中的效果意思
10
作者 赵慕洁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55-58,109,共5页
在物权变动中,物权行为占有主要地位。物权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同样包含法律行为之要素。本文从法律行为之效果意思入手阐述了物权行为中效果意思的体现及其对物权变动的影响。笔者认为物权合意其实就是物权行为中的效果意思。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行为 效果意思 物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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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风险承担新探
11
作者 蔡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80-83,共4页
民事风险是民事不利益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分析当今各国有代表性的风险承担理论及立法例的基础上,得出了只有将风险承担置于民事规范的根本准则——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寻得公正合理的解决之途。提出了完备所有权... 民事风险是民事不利益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分析当今各国有代表性的风险承担理论及立法例的基础上,得出了只有将风险承担置于民事规范的根本准则——权利与义务相适应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寻得公正合理的解决之途。提出了完备所有权、共同风险的理论,力图使风险承担更趋于合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风险 物权变动 完备所有权 补偿性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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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权法中的区分原则对国际私法立法的影响
12
作者 周后春 《兰州学刊》 2007年第12期67-69,共3页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明确采纳了区分原则,这一区分原则必然会突破传统物权法律适用中的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国际私法上的涉外物权法律适用问题产生影响。在国际私法上,涉外物权变动法律适用的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也应当分开,涉外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可以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而涉外物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则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 物权变动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物之所在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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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以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为基础的考察 被引量:7
13
作者 宋旭明 邓叶芬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期108-112,共5页
就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旧有的学说大都在理论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或者失之偏颇。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结合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以及合同解除的标的详加分析。在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该请求权为物... 就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请求权的性质,旧有的学说大都在理论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或者失之偏颇。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结合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以及合同解除的标的详加分析。在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该请求权为物权性质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在物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则视合同解除的标的而定:若解除的是物权合同,该请求权仍为物权性质的所有物请求权,若解除的是债权合同,该请求权则为债权性质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恢复原状 请求权 性质 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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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被引量:83
14
作者 崔建远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49-55,共7页
我国《物权法》第23条关于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统领各种类型的动产物权变动,其但书仅适用于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海上运输的指示单证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等极个别的情形。从物物权的变动、船舶、航空... 我国《物权法》第23条关于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的规定,统领各种类型的动产物权变动,其但书仅适用于动产抵押权、浮动抵押权、海上运输的指示单证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等极个别的情形。从物物权的变动、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诸物权变动,只要是基于法律行为的,依然以交付而非登记为生效要件。我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界定过于狭窄,应予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物权变动 生效要件 指示交付 现实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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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抗主义挽歌——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 被引量:8
15
作者 王文军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3期29-36,共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交付与登记发生冲突时,交付优先于登记,使登记的对抗效力几丧失殆尽,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条的本旨。反对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交付是特殊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交付与登记发生冲突时,交付优先于登记,使登记的对抗效力几丧失殆尽,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条的本旨。反对观点将登记优先于交付,混淆了生效要件与对抗要件,不合逻辑。为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条的规范目的,使登记对抗的效力得以发挥,为符合社会事实领域的登记确信及法律设置登记制度的目的,且不违背物权变动的基本民法原理,在解释论上应放弃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改采意思主义的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动产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 交付生效 意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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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国初期“物权契约理论”的发展——以大理院判例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为例 被引量:3
16
作者 姜茂坤 《北方法学》 2008年第6期127-137,共11页
清末时期,法制变革,西方民法学理论被引入并逐步传播开来。至民国初期,民事法律继续沿用前清现行律中的民事有效部分。接受过西方民法学理论教育的大理院推事们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运用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审理物权变动案件形成了很多经典... 清末时期,法制变革,西方民法学理论被引入并逐步传播开来。至民国初期,民事法律继续沿用前清现行律中的民事有效部分。接受过西方民法学理论教育的大理院推事们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运用大陆法系的物权理论审理物权变动案件形成了很多经典判例。这些判例在内容上客观地展现了物权变动模式在民国初期的发展趋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物权契约理论的发展历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例 不动产 物权变动模式 物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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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不动产登记制度研究 被引量:3
17
作者 陈晓敏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4年第4期42-53,共12页
在意大利法律实践中,不动产登记制度甚至超越了法律传统和逻辑理论的重要性,直接制约着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意大利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两种主要登记制度类型的融合:它在法国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确立了物权变动的... 在意大利法律实践中,不动产登记制度甚至超越了法律传统和逻辑理论的重要性,直接制约着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意大利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大陆法系两种主要登记制度类型的融合:它在法国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确立了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原则和登记的对抗效力,以及对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不动产登记簿采人的编成主义体例等规则,之后又受到德国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深刻影响。但这种影响仍主要体现在微观制度层面,渗入到以法国模式为样本确立的登记制度体系内部,在共通互补之处融合,在彼此排斥之处替代。前者如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有限承认、登记机构受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双重管辖等;后者主要体现为不动产登记簿向物的编成主义的改革,但是最终囿于现实条件未能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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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中强制转让物权的法律维度 被引量:2
18
作者 费安玲 《北方法学》 2008年第3期35-41,共7页
任何有物权立法之国家均无法回避物权强制转让的内容。依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发生的物权强制转让并不违背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反,是对意思自治原则并无绝对性的最佳注释。强制转让物权必须注意强制转让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强制转让与权利... 任何有物权立法之国家均无法回避物权强制转让的内容。依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发生的物权强制转让并不违背私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反,是对意思自治原则并无绝对性的最佳注释。强制转让物权必须注意强制转让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强制转让与权利实现目的之间的关系。鉴于强制转让物权是对权利人意思自治的限制,故物权的强制转让之发生应当具有一定的前提,即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意志与公共利益发生了冲突。这意味着只有当权利人行使自己之物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方产生物权被按照法律规则进行强制转移的可能。物权的强制转让具有其一般条件和限制,它们与物权转让发生之前提共同构成了强制转让物权法律维度的主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 物权强制转让 法律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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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意为基础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兼谈我国《物权法》之相关条文 被引量:1
19
作者 方印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5期111-115,122,共6页
正确理解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有助于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物权法制度;正确认识和理解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因、合理地评价物权行为理论是正确解读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必要理论前提;对大陆法系国家三种典型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正确理... 正确理解物权变动立法模式有助于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物权法制度;正确认识和理解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因、合理地评价物权行为理论是正确解读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必要理论前提;对大陆法系国家三种典型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之正确理解是正确理解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必要立法认识;对大陆法系国家三种典型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科学合理的评析是正确解读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合意为基础 物权变动 立法模式 物权法 相关条文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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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物权变动
20
作者 赵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期20-24,共5页
近代民法上物权变动法制存在着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 ,法国法与德国法分别为其典型代表。作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 ,对于二者不能简单地认定孰优孰劣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国民法是承认物权行为的 ,但相关的立法尚有待进一步的... 近代民法上物权变动法制存在着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 ,法国法与德国法分别为其典型代表。作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 ,对于二者不能简单地认定孰优孰劣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我国民法是承认物权行为的 ,但相关的立法尚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变动 物权行为 有因性 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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