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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作为修辞——认真对待法律话语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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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9-78,共10页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命题,既是对法律碎片化的方法校正,也是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法治时代的标志是去革命化、消除政治权威的绝对性,这就需要社会的话语系统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法律话语应该替代政治修辞的权威,所有的政治诉求...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命题,既是对法律碎片化的方法校正,也是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法治时代的标志是去革命化、消除政治权威的绝对性,这就需要社会的话语系统也应随之发生变化,法律话语应该替代政治修辞的权威,所有的政治诉求都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展开,法律修辞的力量应该超过其他的话语系统,从而成为最常用的思维形式。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人们把思维的重点集中到了各种各样的创新上,但离开了法治,所有的创新都不会从根本上促动中国的进步。把法律作为修辞是筹划中国未来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性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思维 法律修辞 法律方法 法律解释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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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修辞方法对构建法治意识形态的意义 被引量:21
2
作者 陈金钊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18-127,共10页
法律修辞方法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方法,在谋篇布局的基础上,以寻找言说关键词进行说服的思维活动。由于法律修辞方法主要是"把法律作为修辞"以此进行说服,因而法治意识形态的属性比较明显。只要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把法... 法律修辞方法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方法,在谋篇布局的基础上,以寻找言说关键词进行说服的思维活动。由于法律修辞方法主要是"把法律作为修辞"以此进行说服,因而法治意识形态的属性比较明显。只要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把法律作为修辞",那么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有了话语权。然而,由于法律修辞方法以说服、信服为目标,因而不能刚性地依据逻辑的推论,或片面地以权力进行压服。法律修辞方法所寻求的,是以形式法治为主,并附之以实质法治的方法;旨在思维的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与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比较,目前进行的法治意识形态建构,主要是矫正片面的权力思维或实质主义思维的弊端,理顺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的关系。在权力政治言辞过剩的情况下,倡导"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说服方法。这对法治意识形态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法律方法 意识形态 法律修辞方法 法治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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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疑难”案件的法律修辞方法——以交通肇事连环案为研究对象的诠释 被引量:18
3
作者 陈金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22,共20页
疑难案件超出了法律规范的涵摄范围,对它的处理不仅需要法律发现、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还需要一种"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思维方式。法律修辞是在其他法律方法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体系的规范性和案件的具体语境对当事人等进行的劝... 疑难案件超出了法律规范的涵摄范围,对它的处理不仅需要法律发现、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还需要一种"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思维方式。法律修辞是在其他法律方法的基础上,依照法律体系的规范性和案件的具体语境对当事人等进行的劝导和论辩。它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单一性,通过修辞上的"谋篇布局"着眼于对各方当事人的说服。所以,法律修辞是运用法治意识形态所构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法律修辞对疑难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方法 法律修辞 法治思维 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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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诚对待法治——以新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为视角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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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6-23,共18页
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语言的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语言影响与控制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兴起了一股法治修辞的热潮,这是形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话语的前奏。虽然法治必须由体制、制度、规范和程序等... 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语言的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语言影响与控制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兴起了一股法治修辞的热潮,这是形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话语的前奏。虽然法治必须由体制、制度、规范和程序等硬件构造,但硬件要想发挥作用,还须辅之以对法治理念、价值和原则的普遍认同。无论在运用法治进行组词、造句,还是根据法治的要求进行谋篇布局、决策行为都需要真诚地对待法治。法治是由法律使用所塑造的秩序。只有在真诚对待法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仅需要制度改革的推进,也需要话语方式的转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能力 法治之理 法治话语 法律修辞 法治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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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修辞意义——第十三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研讨会述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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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雷 陈金钊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24-42,共19页
作为话语实践的法律修辞方法,应当阐释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修辞意义。用法治话语言说中国式现代化,通过聚焦现代化建设的法治语境、彰显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诠释中国式法治理论的现代性,建构中国的法治话语体系和话语权,为世界提供... 作为话语实践的法律修辞方法,应当阐释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修辞意义。用法治话语言说中国式现代化,通过聚焦现代化建设的法治语境、彰显法治现代化的中国特色、诠释中国式法治理论的现代性,建构中国的法治话语体系和话语权,为世界提供法治文明的新形态;用法治思维阐释并指引现代化国家建设,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基础上兼顾实质考量,提升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修辞、法律发现等法律方法的法治运用能力,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行使;用法治意蕴充实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对其本质要求的法理阐释和法治转化,用法治方式和方法推进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各方面工作,拓展法治话语在人工智能、智慧法院、共享法庭等领域的实践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法治修辞 法治话语 法治思维 法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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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把法律作为一种修辞”命题的思想政治教育阐释
6
作者 宋皓 《惠州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67-73,共7页
陈金钊教授的“把法律作为一种修辞”理论的中心要义在于完善作为社会治理核心的“法治”本身的话语,尤其要避免在法律范畴内使用道德修辞、政治修辞等其他话语体系。在传统视角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重要途径... 陈金钊教授的“把法律作为一种修辞”理论的中心要义在于完善作为社会治理核心的“法治”本身的话语,尤其要避免在法律范畴内使用道德修辞、政治修辞等其他话语体系。在传统视角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重要途径,具有“规训”的性质,其往往采取政治的、道德的和伦理的修辞,而缺乏对于“法治”教育的话语体系构建。因此,如何将“法治”纳入具有意识形态规训色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进而在教育本身的意义上建构一种“把法治作为德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训立场,是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体系化、多面向的关键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思想政治教育 法治教育 规训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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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修辞及其特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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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西恒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8-144,共7页
法律修辞是一种不同于道德修辞、文学修辞、政治修辞等其他修辞类型的特殊修辞,但由于人们对其特殊性重视不够,实践中混淆法律修辞与其他修辞类型的做法大量存在。从司法视角考察,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和伯克的修辞认知,法律修辞是指司法活... 法律修辞是一种不同于道德修辞、文学修辞、政治修辞等其他修辞类型的特殊修辞,但由于人们对其特殊性重视不够,实践中混淆法律修辞与其他修辞类型的做法大量存在。从司法视角考察,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和伯克的修辞认知,法律修辞是指司法活动参与者有助于法律效果实现的修辞活动,包括言语和行为。界定法律修辞的特性需要遵循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的标准:一、有助于正确区分不同修辞类型,防止其他修辞类型的权力异化和思维制约;二、有助于提升司法活动参与者自身的修辞认知和实践能力,促进司法审判的良性运行。法律修辞的特性主要有:修辞背景上的强制说理性;修辞权限上的日趋独立性;修辞目的上的有限多元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释法说理 法治思维 司法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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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理论的实践转向及拓展研究——第十届法律修辞学会议述评 被引量:2
8
作者 俞海涛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2-13,共12页
法律修辞学是一门实践学科,应关注新时代的实践背景,回应新时代的社会需求,同时关注历史文化传统和地方特色。法律修辞学需要经历一场转变,即从修辞技巧的战术研究迈向思维方式的战略研究。同时需要警惕修辞的喧宾夺主现象,探寻法律概... 法律修辞学是一门实践学科,应关注新时代的实践背景,回应新时代的社会需求,同时关注历史文化传统和地方特色。法律修辞学需要经历一场转变,即从修辞技巧的战术研究迈向思维方式的战略研究。同时需要警惕修辞的喧宾夺主现象,探寻法律概念的修辞意义,注重借鉴多种理论资源,关注修辞生发的社会环境。此外还需注意从法律修辞与法律解释、法律修辞与法律逻辑、法律修辞与法律语言、法律修辞与法美学等多视角、多维度来拓展法律修辞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法律修辞学需要一个实践智慧的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法治思维 法理思维 法治战略 实践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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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HINKING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HETORIC
9
作者 YANG Bei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16年第3期471-485,共15页
With its revival in recent years, rhetoric has provided a special perspective for modem people. If we take rhetoric as a framework to rethink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we may not only grasp a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 With its revival in recent years, rhetoric has provided a special perspective for modem people. If we take rhetoric as a framework to rethink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we may not only grasp a new understanding of them, but also gain more knowledge of the possible role of rhetoric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 We will find that rhetoric was closely related to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and is still fully accordant with idea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in modem society. Moreover, rhetoric can provide intellectual support to these concep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hetoric DEMOCRACY rule of law CONSEN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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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决纠纷”到“规则治理”——法律思维视角下法律修辞的司法功能转换探析
10
作者 沈寨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96-106,I0002,共12页
我国法律修辞的司法运用出现了过分重视纠纷解决而轻视规则治理的情形,这种情形出现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律思维并未真正形成。法律思维形成需以“法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离统合为基础,只有如此,“意见”才具有确定性根基,法律修辞活... 我国法律修辞的司法运用出现了过分重视纠纷解决而轻视规则治理的情形,这种情形出现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律思维并未真正形成。法律思维形成需以“法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离统合为基础,只有如此,“意见”才具有确定性根基,法律修辞活动才会以理性论辩的方式展开。但在我国裁判思维中,“法的世界”与“现实世界”混沌合一,法律思维并未完全形成,以致法律修辞不以理性论辩为基础,而多采用信息话语进行说服。我国法律修辞的司法运用要实现从“解决纠纷”到“规则治理”的功能转换,需要通过强化法律的知识属性、树立价值判断以法律事实为根基的法律意识、构建更为合理的裁判程序等来为“意见”提供理性根据,以促使“法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从混沌合一走向分离统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法律思维 解决纠纷 规则治理 “法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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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规范的修辞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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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杰 黄琦翔 《民间法》 2021年第1期41-49,共9页
民间规范不仅是基于经济分析逻辑或社会学逻辑而形成的行为规范,还是包含各种修辞元素的行为规范。修辞是创制民间规范的基本要素,拟人、通感、比喻等修辞方式分别在民间创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修辞是民间规范作用于实践的重要方法,... 民间规范不仅是基于经济分析逻辑或社会学逻辑而形成的行为规范,还是包含各种修辞元素的行为规范。修辞是创制民间规范的基本要素,拟人、通感、比喻等修辞方式分别在民间创制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修辞是民间规范作用于实践的重要方法,民间规范以借代、拟人等修辞方式构建行为规则,以对偶、排比等修辞方式解决纠纷。我们应当认识到民间规范中修辞元素的重要性,从修辞角度推动民间规范融入法治建设,在立法中吸收民间规范的修辞形式;在司法层面,民间规范修辞可以作为说服工具;在执法层面,利用民间规范中的修辞元素进一步促进执法科学化,从而实现法治体系真正的本土化,实现国家法治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惯法 修辞 法治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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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作为修辞——法治时代的思维特征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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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钊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4-83,共10页
鉴于我国司法过程中政治修辞、道德修辞的过度使用,部分学者主张在法治社会中应该把法律作为修辞来构建法治时代所需要的法律思维方式。把法律作为修辞要求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的时候,把法律概念当成思维的关键词,应该把法律规范当成... 鉴于我国司法过程中政治修辞、道德修辞的过度使用,部分学者主张在法治社会中应该把法律作为修辞来构建法治时代所需要的法律思维方式。把法律作为修辞要求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的时候,把法律概念当成思维的关键词,应该把法律规范当成思维的根据,运用法律逻辑和修辞的方法证成、表述法律命题。把法律作为修辞的问题意识除了要抑制过度的政治、道德修辞外,还针对法律人思维过程中的法律沉默,要彰显思维过程中的法律话语的权威;要在法律思维中把逻辑与修辞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使司法更讲法说理。在法律思维中树立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观念,对法律文化的重建,特别是对法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法律逻辑 法律思维 法律方法 法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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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话语体系——第十四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述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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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自豪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81-197,共17页
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话语体系是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时代课题。深刻认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充分彰显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性,需要法治话语体系提供有力的话语引导与支撑。在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话语体系是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时代课题。深刻认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充分彰显法治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性,需要法治话语体系提供有力的话语引导与支撑。在我国,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引、革新的法治建设经验、先进的法治理念供给,为建构法治话语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注入了强劲动力。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话语体系,需要我们创新现代化的修辞表达,以法治话语叙说中国式现代化;塑造中国式的法理思维,用法治之理建构法治话语体系;提升法律方法的运用能力,拓展现代化语用的实践空间,增强话语体系的应用效能与实际影响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法律修辞 法治话语体系 法治思维 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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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修辞充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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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胜强 《行政与法》 2017年第2期24-30,共7页
本文认为,我国当前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缺乏法律意蕴,需要通过法律修辞从三个方面来充实:一是凸显法治思维,创建专门的生态法学,这既是完善我国法学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 本文认为,我国当前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缺乏法律意蕴,需要通过法律修辞从三个方面来充实:一是凸显法治思维,创建专门的生态法学,这既是完善我国法学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统一的生态法律部门。在形式上,制定统一的生态基本法,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生态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增强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生态法律制度,增强其对生态法律制度的规则意识。将这三个方面落到实处,既离不开法律修辞的运用,也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展现法律修辞的运用状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修辞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生态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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