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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行政交织:单方解除招商引资协议的司法审查
1
作者 张效科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32-47,共16页
地方政府单方解除招商引资协议需基于正当缘由,否则将有损相对人利益,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协议的公私法融合特性更为明显,这要求法院对此类协议的解除纠纷,应从民事解除权和行政优益权两个层面展开审查。为了保护相对人正当的... 地方政府单方解除招商引资协议需基于正当缘由,否则将有损相对人利益,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协议的公私法融合特性更为明显,这要求法院对此类协议的解除纠纷,应从民事解除权和行政优益权两个层面展开审查。为了保护相对人正当的程序利益,地方政府行使解除行为应当履行信息告知、说明理由及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义务。在审查路径上,应当选择有利于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并通过引入信赖利益保护,调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差异。基于合法性审查,法院可能作出确认(判决)解除、判决撤销、确认违法的结果,对此应当根据行为违法程度确定对应的解除效力。在损害结果上,当解除行为对协议相对人利益包括期待利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当行为违法时,违约责任与行政赔偿可能产生竞合,此时应当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基础上,采取有利于保护相对人利益的方案,在正当范围内进行充分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协议 招商引资 解除权 行政优益权 正当程序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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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与信赖利益赔偿新论 被引量:2
2
作者 薄守省 《天津法学》 2011年第4期23-28,共6页
信赖和信赖利益赔偿并无必然联系,信赖利益赔偿与过错也无必然联系,信赖利益赔偿与期待利益赔偿也非绝对的排斥,在例外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信赖利益赔偿不限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在合同合法有效但又不适宜给予期待利益赔偿... 信赖和信赖利益赔偿并无必然联系,信赖利益赔偿与过错也无必然联系,信赖利益赔偿与期待利益赔偿也非绝对的排斥,在例外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信赖利益赔偿不限于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在合同合法有效但又不适宜给予期待利益赔偿时,也可以适用信赖利益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 过错 信赖利益 信赖利益赔偿 期待利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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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阈下默示意思表示的司法困境与完善
3
作者 张俊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64-69,共6页
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对默示意思表示概念进行梳理整合,进而揭示其本质特征,即“表意间接性”。对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现实意义予以阐述,以“信赖利益”原则为指导,对具体的解释规则予以阐述。对司法适用中出现的界定不准确和... 本文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对默示意思表示概念进行梳理整合,进而揭示其本质特征,即“表意间接性”。对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现实意义予以阐述,以“信赖利益”原则为指导,对具体的解释规则予以阐述。对司法适用中出现的界定不准确和同案不同判等问题进行研究,指出默示意思表示的实践适用困境,提出侧重高质量立法供给及强化司法适用功能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默示意思表示 表意间接性 特殊的默示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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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中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和限度 被引量:2
4
作者 董慧凝 文娟娟 《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7年第4期25-30,共6页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适用于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可撤销时一方信赖对方缔约行为时所产生的信赖利益受损情形。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除须具备一般民事责任的4个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损害赔偿时间上始于... 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适用于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合同被确认无效或可撤销时一方信赖对方缔约行为时所产生的信赖利益受损情形。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除须具备一般民事责任的4个构成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损害赔偿时间上始于当事人双方以缔约为目的而进行接触磋商之时,信赖合同的一方须善意无过失。应当指出,目前我国《民法通则》61条,《合同法》42、43、58条对此做了规定,但立法对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赔偿限度都不明确,文章建议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信赖利益损害赔偿应包含间接损失、赔偿不得超过履行利益、不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 赔偿范围 赔偿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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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的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2
5
作者 李运杨 《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11年第3期92-96,共5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违约行为并不总是一件坏事,当违约的收益大于或等于因违约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时,当事人就有违约的激励。否之,则有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赔偿作为"价格"高低可以影响当事人选择违约亦或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违约行为并不总是一件坏事,当违约的收益大于或等于因违约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时,当事人就有违约的激励。否之,则有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赔偿作为"价格"高低可以影响当事人选择违约亦或履约的激励。违约损害赔偿的经济目标是鼓励有效率的违约,阻止无效率的违约。通过三种方案的比较,将可得利益损失纳入违约损害赔偿之内,是唯一可以实现违约损害赔偿经济目标,满足法律的效率要求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约损害赔偿 信赖利益 可得利益 效率 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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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中信赖利益保护的失范与规制--以“授益性行政赔偿案件”为切入镜像 被引量:1
6
作者 刘焕芳 董美霞 《新疆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3期124-134,179,180,共13页
信赖利益保护对合理协调法安定性带来的行政风险与权利救济之间的张力,举足轻重。能否将信赖利益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如何认定与恰当适用,均系国家赔偿案件的疑难问题。文章通过检视实务,探寻授益行为信赖保护的多层理论空间,为信赖利益... 信赖利益保护对合理协调法安定性带来的行政风险与权利救济之间的张力,举足轻重。能否将信赖利益纳入国家赔偿范围、如何认定与恰当适用,均系国家赔偿案件的疑难问题。文章通过检视实务,探寻授益行为信赖保护的多层理论空间,为信赖利益保护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多维度透视授益性行政赔偿案件,并依据法经济学中利益平衡原则与比例原则分别确定赔偿方式与赔偿标准,探寻国家赔偿领域内对不平等主体间利益受损予以信赖保护的空间与限度,以维护法的安定性与实质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利益 国家赔偿 法安定性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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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许可撤销程序——兼论我国信赖保护制度之完善 被引量:2
7
作者 徐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6期56-60,共5页
信赖利益的保护有赖于法律在实体和程序上作出规定。我国刚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只作出了实体上的规定来保护信赖利益,而忽略了程序上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缺憾,更不符合程序正义理论。《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撤销程序缺位造成了... 信赖利益的保护有赖于法律在实体和程序上作出规定。我国刚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只作出了实体上的规定来保护信赖利益,而忽略了程序上的规定,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缺憾,更不符合程序正义理论。《行政许可法》中行政许可撤销程序缺位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应增补行政许可撤销程序,以期完善我国信赖保护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撤销权 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利益 自由裁量权 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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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的性质初探 被引量:2
8
作者 高桂林 刘文杰 《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129-132,共4页
预约合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其适用越发频繁,而我国法律却没有对预约合同做出详细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大量预约合同因为效力问题而达不到当事人适用本意。对预约合同从渊源概念入手分析预约合同最初追求的法律效果,通过对预约合同与我国民... 预约合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其适用越发频繁,而我国法律却没有对预约合同做出详细的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大量预约合同因为效力问题而达不到当事人适用本意。对预约合同从渊源概念入手分析预约合同最初追求的法律效果,通过对预约合同与我国民法相似法律制度辨析得出预约合同应具有的法律效果并对立法实践提出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约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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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被引量:1
9
作者 周晓理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89-93,共5页
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法理基础的分析,消除对于该制度合理性的疑虑。结合《物权法》的规定详细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内涵及其法律后果,并对该制度适用的例外情形予以明确,以期对该制度的全面准确认识和避免司法... 通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法理基础的分析,消除对于该制度合理性的疑虑。结合《物权法》的规定详细分析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的具体内涵及其法律后果,并对该制度适用的例外情形予以明确,以期对该制度的全面准确认识和避免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错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 不动产 登记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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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让与中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 被引量:1
10
作者 钟萍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37-41,共5页
抗辩权是债权让与中保护债务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当债务人表明放弃抗辩权时,受让人即对受让债权的完整性产生广泛的信赖,此时对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认定,影响到债务人利益与受让人信赖利益的平衡,目前,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 抗辩权是债权让与中保护债务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当债务人表明放弃抗辩权时,受让人即对受让债权的完整性产生广泛的信赖,此时对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如何认定,影响到债务人利益与受让人信赖利益的平衡,目前,我国对此尚无明确规定。承认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效力并非会对债务人不利,也不会变更债的同一性,而是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比较国外立法与判例对债务人抗辩权的限制做法,我国可有条件地赋予债务人放弃抗辩权以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人 放弃 抗辩权 信赖利益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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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新思考 被引量:1
11
作者 李海鹰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88-91,共4页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责任。从本质上讲它不同于合同责任,但又与合同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所涉及的范围以及责任承担的形式等问题,理论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解决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必须从理论上加以... 缔约过失责任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责任。从本质上讲它不同于合同责任,但又与合同责任有着密切的关系。缔约过失责任所涉及的范围以及责任承担的形式等问题,理论界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了解决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深入研究以求达到统一的认识。本文拟就《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一些理论上的梳理和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合同义务 责任竞合 信赖利益 《合同法》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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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过失中的交易机会损失——基于10个典型案件的分析与展开 被引量:1
12
作者 刘文娟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21-26,57,共7页
现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明确。司法实践对于交易机会损失是否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及交易机会损失的赔偿范围之认定存在诸多矛盾。交易机会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与履行利益存在差别。实践中交易机会损失... 现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明确。司法实践对于交易机会损失是否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以及交易机会损失的赔偿范围之认定存在诸多矛盾。交易机会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与履行利益存在差别。实践中交易机会损失的计算方法决定了其不会超过履行利益,但需避免重复赔偿并且贯彻损害赔偿法的一般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易机会 信赖利益 缔约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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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赖利益的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构建——以白酒行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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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于后 万东升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59-62,共4页
行业的核心价值体系主要来源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于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不同,其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也各有不同。用信赖利益来分析和解决白酒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行业发展路径、重建社... 行业的核心价值体系主要来源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由于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要求不同,其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也各有不同。用信赖利益来分析和解决白酒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行业发展路径、重建社会信任体系的要求来看,都迫切需要基于信赖利益基础上构建行业的核心价值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核心价值体系 信赖利益 信赖 公约 价值理念 自律规范 白酒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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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缔约责任的赔偿范围
14
作者 张安毅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4期108-110,共3页
缔约责任以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为目的,信赖利益是缔约当事人信赖对方缔约行为时所产生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与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没有关系。在合同关系不存在情况下缔约责任人要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合同有效情况下,责任人仅赔偿受害人... 缔约责任以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为目的,信赖利益是缔约当事人信赖对方缔约行为时所产生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与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没有关系。在合同关系不存在情况下缔约责任人要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合同有效情况下,责任人仅赔偿受害人支出的额外缔约费用及其利息。直接损失的计算以实际损失为准,间接损失要分为两种情况计算。缔约责任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缔约责任赔偿不受履行利益范围限制,不适用过失相抵规则,但要受可预见性规则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责任 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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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以比较法为视角
15
作者 黄建华 《池州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26-29,共4页
信赖保护原则最先由德国行政法学者提出,现已成为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上一项基本原则,它对完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律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至今在立法上还未正式确立该原则,且与其相关的制... 信赖保护原则最先由德国行政法学者提出,现已成为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上一项基本原则,它对完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律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对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至今在立法上还未正式确立该原则,且与其相关的制度也极不完善。本文从比较法的视角探讨了大陆法系国家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研究现状及相应的制度设计,同时对该原则在我国行政法领域的确立与适用也提出了新的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利益 行政行为的撤销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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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赖保护原则之价值重述与制度展开——基于规范和案例的分析
16
作者 杨蕾 王文霞 王晓飞 《科学与管理》 2012年第5期50-54,共5页
起源于德国的信赖保护原则,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其他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承认,从而使得信赖保护原则成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行政法治中有重要价值,是我国构建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之必需。尽管信赖保护原... 起源于德国的信赖保护原则,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其他国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承认,从而使得信赖保护原则成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行政法治中有重要价值,是我国构建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之必需。尽管信赖保护原则之理念逐步获得共识,但规范相对薄弱。理念与规范之间的差距与博弈亦非常明显。随着司法实践和行政法治的推进,理论需要进行深度探索,规范内容也需要不断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利益 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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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合约的私法构造 被引量:43
17
作者 吴烨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13,191,共14页
智能合约是一种通过区块链才能实现的新技术,在技术上是一种可编程的代码程序,在法律上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合同。其藉由特定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共识机制,实现了对当事人身份的识别,促成了智能合约难以逆转的自动执行,并在事实上排除了当事... 智能合约是一种通过区块链才能实现的新技术,在技术上是一种可编程的代码程序,在法律上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合同。其藉由特定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共识机制,实现了对当事人身份的识别,促成了智能合约难以逆转的自动执行,并在事实上排除了当事人的合同撤销权,成为跨越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两个领域的新型交易机制。智能合约对传统合同法理论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却不足以支撑"技术自治"或"代码即法律"等学术主张,也不足以否定实定法对智能合约的正当干预。在现行合同法框架下,仍然存在对智能合约及交易作出妥当解释的空间。除此以外,在智能合约的私法构造中,应当引入团体法思想,认可社团主义的自治机能,构建以"信赖保护"为核心的救济机制,实现法律与技术的同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合约 身份合同 自治联合体 信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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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上同意撤回权的规范表达 被引量:27
18
作者 刘召成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82-96,共15页
同意撤回权是同意人所具有的撤回曾经作出的授权他人介入其人格领域的同意的权利,在本质上为撤回权而非撤销权。同意在生效后亦可撤回的规则设计,是法律为了履行保护人格尊严之基本权利免受权利人自己侵害的义务,确保同意人对其人格作... 同意撤回权是同意人所具有的撤回曾经作出的授权他人介入其人格领域的同意的权利,在本质上为撤回权而非撤销权。同意在生效后亦可撤回的规则设计,是法律为了履行保护人格尊严之基本权利免受权利人自己侵害的义务,确保同意人对其人格作出真正自由和自愿的自我决定,而为同意人提供的纠正或免除不再与其真意相符的人格自我拘束的方法。在同意被撤回后,相对人丧失的是基于同意人意愿所拥有的介入同意人人格领域的权限,基于法定事由所获得的介入权限则不受影响。根据同意所针对的是纯粹的人格领域还是与财产相关的人格领域的不同,同意撤回权可分为任意撤回权和基于重大事由的撤回权两种。撤回权人既可撤回部分同意,亦可撤回全部同意,但不可放弃撤回权。在以合同关系为基础的同意中,撤回权人在撤回同意后应赔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同意 撤回权 人格自我决定 利益衡量 信赖利益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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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政策、承诺可置信性与信赖利益保护——动态不一致性理论下的宏观调控法治建构进路 被引量:9
19
作者 吴元元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134-140,共7页
随着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之立法动议的提出,宏观调控的“规则之治”再度引起法学界的关注。然而,对于调控措施在时间序列上的一致性,即调控承诺的可置信性之法理考察仍暂付阙如。依循动态不一致性理论,有必要围绕信息费用... 随着国家发改委关于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之立法动议的提出,宏观调控的“规则之治”再度引起法学界的关注。然而,对于调控措施在时间序列上的一致性,即调控承诺的可置信性之法理考察仍暂付阙如。依循动态不一致性理论,有必要围绕信息费用约束下的归责原则、责任构造以及立基于知识分工的实施机制确立信赖利益保护,以之作为在调控主体与受体间重新分配违背调控承诺所致损失的分割器,为稳定调控受体预期、提高调控绩效奠定制度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态水一致性 信赖利益保护 规则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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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纳税人的信赖利益保护——基于德天御公司案的分析
20
作者 田开友 孙玉璇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1-11,共11页
纳税人基于信赖税务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行为而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害应充分予以保护与救济。但是在适用该制度时,不能仅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予以阻却,而应依据存在可供纳税人产生信赖的公权力行为、纳税人... 纳税人基于信赖税务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行为而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害应充分予以保护与救济。但是在适用该制度时,不能仅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予以阻却,而应依据存在可供纳税人产生信赖的公权力行为、纳税人做出信赖表现、信赖具备正当性和因该信赖而产生损失等四项要件予以综合判断。为有效填补受害人的损害以及避免受害人因信赖利益损害补偿获取额外的利益,应采取“损失补偿”救济方式且根据其受损害类型和加害人对于信赖利益损害发生的主观过错程度来判断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信赖利益 损失补偿 履行利益 税务行政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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