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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的互动——一个解读法律制度的新视角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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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桑本谦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104-114,共11页
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补充,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的互动可以作为一个解读法律制度的视角。国家为维持法律实施的垄断,通常会对私人惩罚手段(尤其是私人暴力)进行限制,但为节省公共惩罚资源的支出,法律又必须在某些场合容忍... 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补充,公共惩罚与私人惩罚的互动可以作为一个解读法律制度的视角。国家为维持法律实施的垄断,通常会对私人惩罚手段(尤其是私人暴力)进行限制,但为节省公共惩罚资源的支出,法律又必须在某些场合容忍甚至利用私人之间的监控与惩罚,公共惩罚资源的有限性迫使国家把私人之间的监控和惩罚视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控制资源。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发挥公共惩罚和私人惩罚的比较优势,合理划分公共控制区域和私人控制区域,并努力追求社会控制总成本(即公共控制成本和私人控制成本之和)的最小化。西方近代政治的古典自由主义、中国古代政治的消极无为主义以及公法与私法的区分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一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惩罚 私人惩罚 公共监控 私人监控 公法与私法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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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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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骁然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52-62,共11页
现有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具体表现的环境私人执法机制,受补偿性赔偿数额偏低的制约,无法完全实现其弥补环境法公共执法不力、威慑不足的制度功能。惩罚性赔偿因其威慑有力的特征,从而成为补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威慑水平的最优选择... 现有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具体表现的环境私人执法机制,受补偿性赔偿数额偏低的制约,无法完全实现其弥补环境法公共执法不力、威慑不足的制度功能。惩罚性赔偿因其威慑有力的特征,从而成为补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威慑水平的最优选择。私人执法和惩罚性赔偿均滥觞于"公法私法化"的浪潮之中,两者均将通过私人行为保护公共利益作为其价值目标,并且惩罚性赔偿实质上是私人执法有效实施的保障手段。在将惩罚性赔偿引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过程中,应从功能定位、运行机理以及外部约束三个方面,把握其实现的路径,明确制度设计中所要遵循的约束条件,合理地设计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数额确定规则以及赔偿金分配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私人执法 适度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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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私人执法研究——以惩罚性赔偿型消费公益诉讼为中心 被引量:31
3
作者 黄忠顺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4-92,共9页
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强化公共执法,但私人执法尚未引起立法者的足够重视。鉴于食品安全私人执法对公共执法具有不可或缺的监督和补充功能,应当从解释论层面强化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惩罚性赔偿型消费公益诉讼具有内部化生产经营者外... 新《食品安全法》全面强化公共执法,但私人执法尚未引起立法者的足够重视。鉴于食品安全私人执法对公共执法具有不可或缺的监督和补充功能,应当从解释论层面强化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惩罚性赔偿型消费公益诉讼具有内部化生产经营者外部成本、内在化消费者私人执法正外部性、利用消费者及其保护组织的隐性收益降低私人执法激励成本等多重价值。为实现惩罚性赔偿型消费公益诉讼的规模效应,消费者得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概括性移转给具备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消费者协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私人执法 消费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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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的谦抑性——基于990份惩罚性赔偿检察消费公益诉讼一审判决的分析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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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忠顺 刘宏林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75-92,共18页
尽管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的实体法依据尚不明确,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大量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即使搁置是否有权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争议,检察机关也不能不分对象、不论情节地向弱势被告主张公法化的巨额... 尽管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的实体法依据尚不明确,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大量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即使搁置是否有权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争议,检察机关也不能不分对象、不论情节地向弱势被告主张公法化的巨额赔偿。为了有效化解当前实践面临的困境,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应当坚持谦抑性原则,坚持检察机关诉讼实施权的补充性,发挥多元主体对在市场治理方面的作用,重点针对影响广、危害大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强化惩罚性赔偿请求庭审的对抗性,并严格论证责任成立,合理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消费公益诉讼 诉讼实施权 比例原则 私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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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民事诉讼与投资者赔偿——基于虚假陈述案件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24
5
作者 徐文鸣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67-75,共9页
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是重要的公司外部治理制度,肩负着在事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任。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判决文书的实证分析显示,投资者和证券律师之间存在显著的代理成本。由于参与诉讼的预期收益有限,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的比例很低... 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是重要的公司外部治理制度,肩负着在事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任。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判决文书的实证分析显示,投资者和证券律师之间存在显著的代理成本。由于参与诉讼的预期收益有限,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的比例很低。为了实现有效赔偿投资者的政策目标,应当建立由公共机构主导的集团诉讼制度。该制度可以通过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求偿成本,同时避免私人主导集团诉讼的高昂代理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民事诉讼 私人执行 代理成本 集团诉讼 公共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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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竞争法的私人执行——历史局限和最新发展 被引量:10
6
作者 王健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96-102,共7页
从理论上说,德国比较重视竞争法的私人执行,但由于立法的不确定性和司法的限制性解释,德国竞争法的私人执行在《反限制竞争法》第7次修订前,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私人执行既没有影响力,也没有决定力。第7次修订后,德国竞争法的私人执行... 从理论上说,德国比较重视竞争法的私人执行,但由于立法的不确定性和司法的限制性解释,德国竞争法的私人执行在《反限制竞争法》第7次修订前,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私人执行既没有影响力,也没有决定力。第7次修订后,德国竞争法的私人执行制度在多个方面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以促进和强化竞争法的私人执行;但尽管如此,修订后的竞争法私人执行规定仍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需要将来进一步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限制竞争法 第7次修订 私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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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私人执法对版权公共领域的侵蚀及其应对 被引量:12
7
作者 焦和平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87-200,共14页
利用“通知—移除”规则以网络服务商代替公权力机构居中处理侵权纠纷被视为版权领域的私人执法。随着算法技术的应用,版权领域的私人执法模式从人工操作转向全程算法化,表现为查找侵权行为算法化、发送侵权通知算法化、处置侵权信息算... 利用“通知—移除”规则以网络服务商代替公权力机构居中处理侵权纠纷被视为版权领域的私人执法。随着算法技术的应用,版权领域的私人执法模式从人工操作转向全程算法化,表现为查找侵权行为算法化、发送侵权通知算法化、处置侵权信息算法化、预防侵权发生算法化。私人执法算法化在极大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对版权公共领域的侵蚀,主要表现为压缩“个人使用”空间、剥夺“适当引用”机会、阻碍“科学研究”开展、架空用户“反通知”权利等。造成上述负面后果的根源在于侵权认定的复杂性与算法技术的局限性以及利益驱动下算法执法机制被滥用。可以从以下4个方面来应对算法的私人执法对版权公共领域的侵蚀,即将版权公共领域考量植入算法设计中、在特殊情形下以人工审查辅助算法执法、完善过滤机制下的用户申诉程序、针对恶意通知行为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移除”规则 私人执法 算法化 版权 公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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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思考 被引量:13
8
作者 叶卫平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37-43,共7页
反垄断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美国,该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多倍损害赔偿的潜在收益激励私人实施反托拉斯法。由于恰当的私人诉讼激励涉及公权执行和私人执行之间的妥善分工,涉及反垄断实体规则、程序性规则和责任规则间的协同和配合,美国法... 反垄断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美国,该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多倍损害赔偿的潜在收益激励私人实施反托拉斯法。由于恰当的私人诉讼激励涉及公权执行和私人执行之间的妥善分工,涉及反垄断实体规则、程序性规则和责任规则间的协同和配合,美国法对建立最佳的反垄断威慑体系所作出的制度探索,尽管仍存在模糊或不完全匹配之处,但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制度改进无疑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私人执行 威慑 诉讼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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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实施的反垄断——论中国反垄断法的私人执行 被引量:13
9
作者 何治中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24-30,共7页
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一般由公共执行所垄断,但是,公共执行事实上却存在机构设置、公法责任等方面的局限性,因而反垄断法的实施不应由公共执行所垄断,还应引入私人执行,因为私人执行不仅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之一... 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一般由公共执行所垄断,但是,公共执行事实上却存在机构设置、公法责任等方面的局限性,因而反垄断法的实施不应由公共执行所垄断,还应引入私人执行,因为私人执行不仅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之一,有助于弥补和矫正公共执行的不足。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国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可采取民事诉讼、仲裁、行政诉讼等三种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执行 公共执行 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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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打假法律障碍的消除——兼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相关法律中的完善 被引量:9
10
作者 金福海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388-392,共5页
以惩罚性赔偿金的运用为代表的民间打假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民间打假可以有效弥补政府打假所存在的缺陷,因而应当得到法律支持。民间打假的法律障碍主要是法理念问题和立法不完善。必须更新法理念,在相关的立法中建立和... 以惩罚性赔偿金的运用为代表的民间打假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民间打假可以有效弥补政府打假所存在的缺陷,因而应当得到法律支持。民间打假的法律障碍主要是法理念问题和立法不完善。必须更新法理念,在相关的立法中建立和完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充分发挥民间打假在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打假 政府打假 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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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的当下选择 被引量:8
11
作者 邓峰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2年第5期71-87,共17页
起源于美国的反垄断私人执行模式,与其特定的制度安排以及历史时期的制约是密不可分的。私人提起的诉讼替代或补充了反垄断法的公共执行。而二战之后的大陆法系国家则舍弃了反垄断私人执行中的威慑目标,仅仅是在公共执行之外以民事诉讼... 起源于美国的反垄断私人执行模式,与其特定的制度安排以及历史时期的制约是密不可分的。私人提起的诉讼替代或补充了反垄断法的公共执行。而二战之后的大陆法系国家则舍弃了反垄断私人执行中的威慑目标,仅仅是在公共执行之外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实现私人损失的赔偿目标,因此属于寻求赔偿式的民事诉讼机制。基于有限的司法经验和实践,我国在选择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时首先应考虑选择这一模式,并根据现行《反垄断法》的条文决定采取能动式或是保守式的民事诉讼机制,从而决定是否应当制定实体性规则。这一选择还意味着应对反垄断民事诉讼采用与中央事权相匹配的法院管辖方式。根据反垄断法的特性,应在司法解释中将程序规则,尤其是程序、救济以及法官知识和能力的提高作为重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民事诉讼 私人执行 公共执行 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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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研究——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关系变迁的考察视角 被引量:9
12
作者 李海龙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2期148-165,共18页
学者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前置程序自始就争议不断,于今尤甚。近年来,有不少美国学者提出赋予证券监管机构决定是否可以因证券虚假陈述向法院提起私人诉讼职权的观点,这为我国应保留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前置程序的观点提供了有... 学者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中的前置程序自始就争议不断,于今尤甚。近年来,有不少美国学者提出赋予证券监管机构决定是否可以因证券虚假陈述向法院提起私人诉讼职权的观点,这为我国应保留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前置程序的观点提供了有力的学术支撑。在美国,法官创设"默示诉讼"推动私人执行在证券维权中的勃兴,其典型代表是集团诉讼在证券虚假陈述领域中的大量运用。在司法实践中,证券集团诉讼暴露了诸多弱点,在其他应对建议不力的情况下,学者提出赋权证券监管机关重新界定个人诉权的观点。该观点既不违反合宪性原则,也充分重视了公共执行的优势。鉴于此,我国应该在保留诉讼前置程序的基础上继续向前推进,即建议立法机关赋予证券监管机构就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应否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审查的职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前置程序 证券虚假陈述 私人执行 公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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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在经济法实施中的作用——理论逻辑与发展路径 被引量:8
13
作者 刘乃梁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2014年第4期62-71,共10页
经济法的实施问题是目前经济法学研究较为薄弱的环节。转变单一的公力规制思维,重视私人参与是探索经济法实施理论的应有之义。现代社会蕴藏着丰富的法律实施资源,私人实施已经在具有公害性特征的某些法律领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 经济法的实施问题是目前经济法学研究较为薄弱的环节。转变单一的公力规制思维,重视私人参与是探索经济法实施理论的应有之义。现代社会蕴藏着丰富的法律实施资源,私人实施已经在具有公害性特征的某些法律领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秉承社会本位、着眼公共利益的经济法中,具有"经济人"特征的私人可以弥补公共实施的缺位、发挥信息优势、产生社会效应,提升法律实施的效果。建立公共与私人相结合的经济法二元实施体制、健全经济法公益诉讼机制是促进私人参与经济法实施、提升法律实施效率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人 经济法 法的实施 私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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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4
14
作者 马存利 李继伟 《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4-56,共3页
反垄断法的实施分为公权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美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我国传统上看重的是公权力的实施作用,而忽略私人力量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在经济学上要满足几个条件,如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成本/效... 反垄断法的实施分为公权实施和私人实施两种,美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我国传统上看重的是公权力的实施作用,而忽略私人力量对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在经济学上要满足几个条件,如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成本/效益最大化。通过对美国反垄断法私人实施条件的分析,指出了我国目前反垄断法私人实施的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如起诉主体、激励机制的设计以及私权与公权力之间的协助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实施 公权力 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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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的历史与未来 被引量:8
15
作者 汪华亮 《兰州学刊》 2007年第10期126-129,共4页
从历史上看,合同自由大体上经历了从确立、兴盛、衰落到复兴的过程。合同自由的变迁,蕴涵了深刻的历史背景,并以政治哲学和经济学理论的变迁为其基础。经历了否定之否定以后,合同自由将继续成为合同法上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如无... 从历史上看,合同自由大体上经历了从确立、兴盛、衰落到复兴的过程。合同自由的变迁,蕴涵了深刻的历史背景,并以政治哲学和经济学理论的变迁为其基础。经历了否定之否定以后,合同自由将继续成为合同法上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如无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法律不应对合同自由加以限制。即使具备充分且正当的理由,法律也应当以防阻私人强制为目标,以私法性的强制为主要手段,以契约程序为规制重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自由 私人强制 国家干预 契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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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经验看中国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建立 被引量:6
16
作者 沈志韬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50-55,74,共7页
我国《反垄断法》对私人执行制度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应重视私人执行制度的发展,使其成为公共执行制定的有力补充。在私人执行具体操作模式上,我国可借鉴多数国家的经验,选择直接执行模式。在私人执行救济方式上,我国可借鉴欧洲国家... 我国《反垄断法》对私人执行制度只做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应重视私人执行制度的发展,使其成为公共执行制定的有力补充。在私人执行具体操作模式上,我国可借鉴多数国家的经验,选择直接执行模式。在私人执行救济方式上,我国可借鉴欧洲国家的经验,选择单倍赔偿制度和禁令制度并举的救济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 私人执行 中国 国际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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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GATT/WTO协定之私人执行——一个美国法的视角 被引量:5
17
作者 陈利强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57-164,共8页
私人执行GATT/WTO协定是指私人如何行使在GATT/WTO协定下的国家贸易权利。"1934年体制"下"进口竞争性产业"与"出口导向性产业"之间的博弈使得美国国会与总统在共同行使国家经济主权中,通过缔结GATT/WTO协... 私人执行GATT/WTO协定是指私人如何行使在GATT/WTO协定下的国家贸易权利。"1934年体制"下"进口竞争性产业"与"出口导向性产业"之间的博弈使得美国国会与总统在共同行使国家经济主权中,通过缔结GATT/WTO协定,为美国创设了市场准入权利与贸易救济权利。这些贸易权利要在国内法中被私人执行,则必须创新国内进口与出口贸易救济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934年体制” GATT/WTO协定 私人执行 贸易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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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纠纷的可仲裁性判断及实施机制 被引量:3
18
作者 胡程航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3年第1期124-140,共17页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和法经济学中成本效益理论为反垄断纠纷具备可仲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判断反垄断纠纷是否具备可仲裁性时,可以区分纯粹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分别借助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确立可仲裁性的判断标准:国内仲裁...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和法经济学中成本效益理论为反垄断纠纷具备可仲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判断反垄断纠纷是否具备可仲裁性时,可以区分纯粹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分别借助国内公共政策和国际公共政策确立可仲裁性的判断标准:国内仲裁中的反垄断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可以参照我国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加以判断;涉外仲裁中的反垄断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应当参照国际公共政策并结合案件与我国的关联程度加以判断。在具体实施机制的建构上,反垄断仲裁可以依托内部仲裁程序规则的完善和外部司法审查标准的确立来实现私主体纠纷解决与社会公共利益间的二元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私人执行 可仲裁性 国际商事仲裁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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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衔接
19
作者 黄智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16-129,共14页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同时引发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必要构建两种责任的衔接机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应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限定在对个人民事权益的恢复与补救上,以此为基础展开行政监...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同时引发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有必要构建两种责任的衔接机制。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框架下,应将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限定在对个人民事权益的恢复与补救上,以此为基础展开行政监管与民事诉讼的衔接。为了促进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一致性、有效统筹公共执行与私人执行的资源与工具、吸纳信息主体协力参与数据治理,应推进“行政监管结论—民事诉讼结论”的前后衔接。在落实方式上,应当采用“引导行政先行”而非“强制行政前置”的整体方案:一方面,应在源头衔接维度运用制度激励与信息提示手段,推动个人信息主体选择“后继诉讼”;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未得出处理结论而个人信息主体直接提起“独立诉讼”时,应在过程衔接维度促进行政监管与民事诉讼间的信息交互与程序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执行 私人执行 国家保护义务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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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保护与证券支持诉讼:以法经济学为视角 被引量:6
20
作者 王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47-155,共9页
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在共同诉讼和单独诉讼方式下,根据既有的法律框架与运行机理,投资者权益很难得到完全补偿。在证券支持诉讼方式下,由于律师费的负担转移给投服中心,因此投资者的诉讼成本得到降低,并且充分利用“搭便... 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在共同诉讼和单独诉讼方式下,根据既有的法律框架与运行机理,投资者权益很难得到完全补偿。在证券支持诉讼方式下,由于律师费的负担转移给投服中心,因此投资者的诉讼成本得到降低,并且充分利用“搭便车”而扩大群体规模。公共执法成本与私人执法成本通常呈现出此消彼涨的状态,而证券支持诉讼是公共执法与私人执法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并降低社会成本。在既有条件下,证券支持诉讼与共同诉讼、单独诉讼将并行存在,建议从保护投资者权益与提高司法效率角度,允许律师风险代理制度由“进入制”过渡到“退出制”以及审前双方证据充分开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经济学 支持诉讼 公共执法 私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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