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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判则判”与“调判结合”——基于实务和操作层面的分析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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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愉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49-56,共8页
"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 "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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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质疑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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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平安 吕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4-60,共7页
法院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民事审判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其有效地弥补了刚性审判的不足,缓解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满足了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当前的司法实践过分强调"调解优先... 法院调解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民事审判的特点和优势之一,其有效地弥补了刚性审判的不足,缓解了法院的案件压力,同时满足了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但当前的司法实践过分强调"调解优先",无异于是"调解为主"的翻版,既模糊是非,破坏规则之治,又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不能彻底解决纠纷,也无助于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因此,必须重新审视"调解优先"政策,吸取历史教训,在重新厘定法院调解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坚守"自愿、合法"底线,确立以保障诉权为前提的适当性、补充性的民事诉讼调解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 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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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事调解制度之构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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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艳菊 陈琴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1期124-131,共8页
家事调解在家事纠纷解决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建构家事调解制度是完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家事调解制度的构建要实现家事调解程序的独立化,明确家事案件中调审分离的原则,细化家事调解程序;实现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设立家事调解... 家事调解在家事纠纷解决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建构家事调解制度是完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家事调解制度的构建要实现家事调解程序的独立化,明确家事案件中调审分离的原则,细化家事调解程序;实现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设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规范家事调解委员的选任程序;注重家事调解室的建设,为家事调解构筑良好的外部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调解 家事审判 调解前置 家事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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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视角下“调解优先”的形成逻辑——基于珠三角地区D镇的案例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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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清 刘海超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42-152,共11页
调解优先是当前基层治理的普遍现象。文章从国家建设的视角指出,社会纠纷多样性、正式文书的缺失、判决难以执行等,促使后发型国家积极发挥自主性,采取工具主义导向的调解优先策略,以巩固基础性权力。一方面,调解优先以有效的激励与约... 调解优先是当前基层治理的普遍现象。文章从国家建设的视角指出,社会纠纷多样性、正式文书的缺失、判决难以执行等,促使后发型国家积极发挥自主性,采取工具主义导向的调解优先策略,以巩固基础性权力。一方面,调解优先以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了调解员的专职化,克服了兼职化的弱点;另一方面,以强调情感动员的柔性方式弥补了国家法律的不足,有助于国家意志深入人心。文章以珠三角地区D镇为案例,认为调解优先是后发型国家建设路径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具体体现,分析了调解优先的形成逻辑与实现机制,为深化现代国家尤其是后发型国家如何建立和巩固基础性权力提供借鉴与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优先 后发型国家 现代国家建设 基础性权力 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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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调解优先原则的司法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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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文颖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2期26-30,共5页
在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国人独有的民族个性使得调解作为审判的补充出现在纠纷解决方式之中。随着调解制度逐渐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优先原则成为国家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提出的全面深化调解的司法原则。司... 在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国人独有的民族个性使得调解作为审判的补充出现在纠纷解决方式之中。随着调解制度逐渐成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优先原则成为国家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提出的全面深化调解的司法原则。司法调解贯穿民事诉讼全过程,并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使各法院每年的调解结案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但目前的调解制度在我国司法适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的调解机制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 调解优先 自愿 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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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与“调解优先”理念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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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琦华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3期63-69,78,共8页
论文深入探讨了社会转型期司法所推出的调解优先理念的内涵,认为调解和判决何者优先我国经历过不同的认识发展阶段,而主张"调解优先"理念却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具有契合性。论文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 论文深入探讨了社会转型期司法所推出的调解优先理念的内涵,认为调解和判决何者优先我国经历过不同的认识发展阶段,而主张"调解优先"理念却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具有契合性。论文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为例,具体分析了"调解优先"理念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和法院的制度设计合理地相结合并得以应用,针对学界、司法界对于调解优先所提出的质疑,作者就调解优先是否偏离了法治,调解优先是否意味着调解万能,调解优先与司法职业化是否相矛盾等问题做了深入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调解优先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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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优先的理念在治安处罚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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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雅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114-115,共2页
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大量增多,在治安处罚中应遵循调解优先的理念,这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的职责,也可以说是慎用公权力的体现。在立法中、民警的执法意识上,实践操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应从这些... 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大量增多,在治安处罚中应遵循调解优先的理念,这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的职责,也可以说是慎用公权力的体现。在立法中、民警的执法意识上,实践操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应从这些角度更好地去完善贯彻这一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间纠纷 调解优先 治安处罚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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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前强制调解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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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福华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9-27,共9页
诉前强制调解,并非是对调解结果和整个调解过程施加的强制,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命令强制启动调解程序,并以程序启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界限。在目的上,强制调解除了具有替代审判的作用外,也被当做一种由国家提供的福利产品,通过在调... 诉前强制调解,并非是对调解结果和整个调解过程施加的强制,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命令强制启动调解程序,并以程序启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界限。在目的上,强制调解除了具有替代审判的作用外,也被当做一种由国家提供的福利产品,通过在调解中为社会弱势群体增权,实现社会福利目的。由于强制调解在程序保障、调解资源分配及解纷效率方面都具有相对性,须以必要的辅助措施支撑,因而在我国构建强制调解制度应慎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前调解 诉前强制调解 调解前置 优先调解 拟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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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院委托调解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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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东楚 何文燕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79-87,共9页
法院委托调解是中国司法实践中为了激活调解资源、吸收社会力量解决纠纷、实现良性诉调对接而进行的一种创新,其直接的法律依据是《调解规定》第3条。法院委托调解兼具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属性,关键要注意"四个合适":将合适... 法院委托调解是中国司法实践中为了激活调解资源、吸收社会力量解决纠纷、实现良性诉调对接而进行的一种创新,其直接的法律依据是《调解规定》第3条。法院委托调解兼具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属性,关键要注意"四个合适":将合适委托调解的案件,委托给合适的调解机构,采用合适的调解程序,赋予调解协议以合适的法律效力。法院委托调解具有值得信任的一面,也有不值得信任需要警惕的一面。中国当前尚不具备人民调解前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法院委托调解为契机,建立附设法院的调解,是中国诉前调解前置的可行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托调解 法院调解 人民调解 调解信任 调解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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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争议处理制度创建论纲
10
作者 问清泓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2期17-41,共25页
我国实习争议处理的现状和问题是:实习争议缺乏定型化和法定化,严重缺乏实体权利设置,实习争议分类与处理极其混乱,实习工伤保险救济严重缺失。创建实习争议处理制度,应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大方面。首先,创建调解制度,应当... 我国实习争议处理的现状和问题是:实习争议缺乏定型化和法定化,严重缺乏实体权利设置,实习争议分类与处理极其混乱,实习工伤保险救济严重缺失。创建实习争议处理制度,应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大方面。首先,创建调解制度,应当以非诉讼程序为原则,将协商与调解合并,仍需要参鉴域外经验,将调解作为前置性必经程序,集体实习争议还要实行“一调终局”,并实行多方机制。其次,创建仲裁制度,改劳动争议“先裁后审”为自愿性程序,而不再作为诉讼的前置条件,对数额较小的实习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再次,实习争议诉讼制度实行“先调后审”和专门管辖,借新设专门劳动法院或法庭之契机,参照苏州劳动法庭经验,将实习等“不完全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院或法庭的专门管辖。最后,制度构建不能或缺法律规范,在后《民法典》时代,应当及时启动实习立法,为实习争议处理提供法律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习争议 调解优先 一调终局 一裁终局 先调后审 劳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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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分析及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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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文生 《天中学刊》 2001年第1期49-52,共4页
目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公开审判原则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独立审判原则 ,越权办案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较低 ,重实体、轻程序 ,现行民事诉讼法... 目前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审判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公开审判原则 ,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独立审判原则 ,越权办案或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在于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较低 ,重实体、轻程序 ,现行民事诉讼法自身存在缺陷 ,法院内部实行“审”、“判”分离的行政管理模式 ,法院外部司法环境欠佳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因此 ,彻底根治人民法院违法行使审判权 ,就必须改善法官队伍素质结构 ,提高法官审判水平 ;改革目前法院的人事、财政和领导体制 ;改革法院内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强化程序优先意识 ,加大对程序法的执行力度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开审判原则 合法调解原则 独立审判原则 程序优先 人民法院 法官素质 民事诉讼 审判权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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